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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城市有机更新到社区微更新的转变,透显出城市更新的轨迹从宏观到中观直至微观的转变。人们将眼光更多投射到了微观的使用者层面,落实到一瓦一木、一草一花的细节之中。社区微更新关注于百姓的使用体验,更是百姓的切身之事。其中自然涉及到不同使用者、管理方等各方的利益平衡与公平性。因此,结合实际案例,本文旨在探索社区微更新的公平性及其实现方法的探索。
一、从城市有机更新到社区微更新
盘点近几年的设计热词,“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最早可追溯至吴良镛教授的什刹海规划研究之中。他认为从城市到建筑,从整体到局部,如同生物体一样是有机联系,和谐共处的。2017年住建部提出“城市双修”的说法,旨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1];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上海这种超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2018年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提出“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政策的导向是城市发展的风向标,是人们对城市建设思路转换的体现,从最早大拆大建转化为精细化设计的城市有机更新之路的转变。
在2012年的“国际城市创新发展大会”上,时任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提出“重建微循环”理论中提出了“微更新”一词。他提出“城市更新不需每年“大变脸”,而需要逐渐地向“更低碳的前进”。最近“社区微更新”一词又如雨后春笋般走入视野之中。
社区微更新相较于城市有机更新,其从城市的宏观角度扎根到了社区的落脚点,是一个更加接地气、近生活的创新改造。社区作为一个主导者,倾听使用者的心声、落实居民们的需求,鼓励社区自治,激发公众参与性,营造社区更多的归属感。上海社区微更新起始于2016年,先后出台了《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试行)》等导则条例来指导社区微更新的发展方向。
二、社区微更新的“微观面”与“公平性”
表面而言,微更新指代了更新区域的空间小,更新项目的工程小。但究其实质,微还指代了设计的细微与落实到个体的微观面。其中,个体感受的主观性与利益的差异性容易导致对改造成果的认知偏差,公平性问题即产生了。
三、景观设计实现公平性的探索
(一)社区微更新中景观设计可以解决公平性问题吗?
仅仅通过设计是难以实现的,但其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探索与多方合作的过程。
上海老小区中非法侵占公共绿地等问题较为突出。以上海松江华兴小区的社区微更新为例,其内部存在公共空间“私人化”的现象。住户的院子已侵占小区内部河岸公共区域以及其他绿化区域,并作为私人菜地使用。基于大众的群体利益,工程以“退私还公”为目标。在各方反复协调之下,确立建筑退界3m以内为私,3m以外为公的拆违设计准则。在公共空间增设一条环河的健身步道,并见缝插针的设置小型邻里空间、儿童游乐空间、健身活动空间等,将社区建设成一个更加互动活力的空间。
在上海市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的大力推广之下,此类工程尤多。设计作为沟通平台,一方面为管理方献计献策,一方面通过为公众提供直观的改造前后對比效果图等手段形象解释工程内容,得到多数住户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听取意见合理修改方案,维护多数人的大众利益,实现景观公平性。
(二)社区微更新中景观设计,有绝对的公平性吗?
“横看成峰侧成岭,远近高低各不同。”同理,站在不同角度对于“公平”有不同的理解。对于“退私还公”的项目,于公众角度而言有利,于个体角度而言则导致部分住户的不认同。因此存在依法依规调节矛盾甚至强制执法的案例。而对于一些外观整治型的微更新项目,其规范标准并不是国家强条,如果再牵扯到个体利益,那其公平性问题则更为棘手。
店招的整治工程尤为凸显。过分统一的店招设计让城市失去了活力,而不经管理统筹的店招又不一定能满足大众审美,并存在破损坠落等安全隐患。因此需要一个对社区街道的定位划分。十里南京路的店招鳞次栉比、缤纷多彩;人文小资的愚园路、衡山路的店招又可以一店一招,凸显小店品味,此两类店招可专项设计再报由管理方审核通过。而大众生活区的店招则属于第三类情况。店铺因业态的层次不同而导致安全、审美、规范等诸多问题。此时,就需第三方介入统筹规划与设计。但统一的设计必然牵扯到业主个体的不同利益。设计既要满足规范条例,达到提升街道景观的目标,也需兼顾业主的实际需求。因此,设计体现的是利益协调下的平衡与相对的公平性。
以上海飞虹路(大连路~天虹路)的店招改造为例。其两侧的店铺类型较为繁杂,包括衣饰店、水果店、餐饮店、五金店、杂货店、美发店等,品质相差较大,且多数店招不符合相关上海条例。本工程以《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为依据,以提升飞虹路街区品质为目标,展开对店招的整治设计工作。
工程中产生的一个公平性问题值得研究,即二层住家对于店招设置的阻力。二层的个别住户保留了上海特有“龙门架”的晾衣方式。这导致晾晒长衣服时,衣服划过一层店招的上层而弄脏衣服。因此二层主张一层店铺不设店招。依据规范“建筑底层的平行外墙式招牌宜设置在二层楼板以下” [2],一层店家又要求按照统一尺寸设置店招。个体利益即产生了矛盾。最终经过多方协调,兼顾双方利益与街道景观的统一性,将店招适当缩小而设,满足双方基本要求,实现景观的相对公平性。
四、总结与思考
华兴小区的案例体现了在各方协作下,设计可以满足多数群体的公平性。“退私还公”的项目更多倚靠政策法规与管理方的执行力度,景观设计作为第三方介入,成为管理方与住户的粘结剂,从专业的设计角度发现与解决问题。
店招改造的案例体现了设计也可以满足少数群体的相对公平性。看似标准化的设计,其针对每户店家实际问题又有细微的调整。除了本案例所述矛盾的针对性解决方案之外,还包括对店家名字LOGO的个性化设计,鼓励店家提供样式与色彩的需求,一定限度上保留店家各自特色,实现微更新的互动。
结合以上案例以及上海“社区自治”与“社区花园”的热潮所思。人们对社区微更新不在以一种旁观者的身份给予关注,而是以一种参与者的身份融入其中。
“社区花园不仅仅是一个小花园,它是政府、企业、专家、居民共同发力的公共空间,旨在美丽家园的共同创造” [3]。这种转变不仅是一种思维的转变,也是我们社区微更新中景观设计发展的一个方向。当不再是管理方或设计方一家之言来定是非之时,随之而来的公平性问题就产生了,其将是社区微更新的一个新课题。即使技术方案可行、管理可控,但是若不能调节民众公平性的问题,工程也将如履薄冰,推进滞缓。因此,将利益相关者越早引入项目,公众参与性越深入,其利益冲突的问题暴露越早,那么其公平性问题自然凸显越早。在设计之初便能以政策条例为指导,以专业设计为武器,为各方冲突进行协调与平衡,从而摸索出一套设计解决公平性的方案,并得以推动工程进展。使社区微更新不仅仅是面子的外观工程,也是给老百姓带来优质环境的惠民工程,从而迈向“社区让生活更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Z]. 建规[2017]59号
[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Z]. DB 31/T977—2016
[3]刘悦来,魏闽.共建美丽家园:社区花园实践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8:序1
一、从城市有机更新到社区微更新
盘点近几年的设计热词,“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出现在人们的面前。最早可追溯至吴良镛教授的什刹海规划研究之中。他认为从城市到建筑,从整体到局部,如同生物体一样是有机联系,和谐共处的。2017年住建部提出“城市双修”的说法,旨在生态修复、城市修补[1];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上海这种超大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2018年上海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出台,提出“美丽街区、美丽家园、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政策的导向是城市发展的风向标,是人们对城市建设思路转换的体现,从最早大拆大建转化为精细化设计的城市有机更新之路的转变。
在2012年的“国际城市创新发展大会”上,时任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提出“重建微循环”理论中提出了“微更新”一词。他提出“城市更新不需每年“大变脸”,而需要逐渐地向“更低碳的前进”。最近“社区微更新”一词又如雨后春笋般走入视野之中。
社区微更新相较于城市有机更新,其从城市的宏观角度扎根到了社区的落脚点,是一个更加接地气、近生活的创新改造。社区作为一个主导者,倾听使用者的心声、落实居民们的需求,鼓励社区自治,激发公众参与性,营造社区更多的归属感。上海社区微更新起始于2016年,先后出台了《上海市街道设计导则》、《上海市15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导则(试行)》等导则条例来指导社区微更新的发展方向。
二、社区微更新的“微观面”与“公平性”
表面而言,微更新指代了更新区域的空间小,更新项目的工程小。但究其实质,微还指代了设计的细微与落实到个体的微观面。其中,个体感受的主观性与利益的差异性容易导致对改造成果的认知偏差,公平性问题即产生了。
三、景观设计实现公平性的探索
(一)社区微更新中景观设计可以解决公平性问题吗?
仅仅通过设计是难以实现的,但其却是一个契机,也是一个探索与多方合作的过程。
上海老小区中非法侵占公共绿地等问题较为突出。以上海松江华兴小区的社区微更新为例,其内部存在公共空间“私人化”的现象。住户的院子已侵占小区内部河岸公共区域以及其他绿化区域,并作为私人菜地使用。基于大众的群体利益,工程以“退私还公”为目标。在各方反复协调之下,确立建筑退界3m以内为私,3m以外为公的拆违设计准则。在公共空间增设一条环河的健身步道,并见缝插针的设置小型邻里空间、儿童游乐空间、健身活动空间等,将社区建设成一个更加互动活力的空间。
在上海市美丽家园、美丽街区的大力推广之下,此类工程尤多。设计作为沟通平台,一方面为管理方献计献策,一方面通过为公众提供直观的改造前后對比效果图等手段形象解释工程内容,得到多数住户的理解与支持。同时,听取意见合理修改方案,维护多数人的大众利益,实现景观公平性。
(二)社区微更新中景观设计,有绝对的公平性吗?
“横看成峰侧成岭,远近高低各不同。”同理,站在不同角度对于“公平”有不同的理解。对于“退私还公”的项目,于公众角度而言有利,于个体角度而言则导致部分住户的不认同。因此存在依法依规调节矛盾甚至强制执法的案例。而对于一些外观整治型的微更新项目,其规范标准并不是国家强条,如果再牵扯到个体利益,那其公平性问题则更为棘手。
店招的整治工程尤为凸显。过分统一的店招设计让城市失去了活力,而不经管理统筹的店招又不一定能满足大众审美,并存在破损坠落等安全隐患。因此需要一个对社区街道的定位划分。十里南京路的店招鳞次栉比、缤纷多彩;人文小资的愚园路、衡山路的店招又可以一店一招,凸显小店品味,此两类店招可专项设计再报由管理方审核通过。而大众生活区的店招则属于第三类情况。店铺因业态的层次不同而导致安全、审美、规范等诸多问题。此时,就需第三方介入统筹规划与设计。但统一的设计必然牵扯到业主个体的不同利益。设计既要满足规范条例,达到提升街道景观的目标,也需兼顾业主的实际需求。因此,设计体现的是利益协调下的平衡与相对的公平性。
以上海飞虹路(大连路~天虹路)的店招改造为例。其两侧的店铺类型较为繁杂,包括衣饰店、水果店、餐饮店、五金店、杂货店、美发店等,品质相差较大,且多数店招不符合相关上海条例。本工程以《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为依据,以提升飞虹路街区品质为目标,展开对店招的整治设计工作。
工程中产生的一个公平性问题值得研究,即二层住家对于店招设置的阻力。二层的个别住户保留了上海特有“龙门架”的晾衣方式。这导致晾晒长衣服时,衣服划过一层店招的上层而弄脏衣服。因此二层主张一层店铺不设店招。依据规范“建筑底层的平行外墙式招牌宜设置在二层楼板以下” [2],一层店家又要求按照统一尺寸设置店招。个体利益即产生了矛盾。最终经过多方协调,兼顾双方利益与街道景观的统一性,将店招适当缩小而设,满足双方基本要求,实现景观的相对公平性。
四、总结与思考
华兴小区的案例体现了在各方协作下,设计可以满足多数群体的公平性。“退私还公”的项目更多倚靠政策法规与管理方的执行力度,景观设计作为第三方介入,成为管理方与住户的粘结剂,从专业的设计角度发现与解决问题。
店招改造的案例体现了设计也可以满足少数群体的相对公平性。看似标准化的设计,其针对每户店家实际问题又有细微的调整。除了本案例所述矛盾的针对性解决方案之外,还包括对店家名字LOGO的个性化设计,鼓励店家提供样式与色彩的需求,一定限度上保留店家各自特色,实现微更新的互动。
结合以上案例以及上海“社区自治”与“社区花园”的热潮所思。人们对社区微更新不在以一种旁观者的身份给予关注,而是以一种参与者的身份融入其中。
“社区花园不仅仅是一个小花园,它是政府、企业、专家、居民共同发力的公共空间,旨在美丽家园的共同创造” [3]。这种转变不仅是一种思维的转变,也是我们社区微更新中景观设计发展的一个方向。当不再是管理方或设计方一家之言来定是非之时,随之而来的公平性问题就产生了,其将是社区微更新的一个新课题。即使技术方案可行、管理可控,但是若不能调节民众公平性的问题,工程也将如履薄冰,推进滞缓。因此,将利益相关者越早引入项目,公众参与性越深入,其利益冲突的问题暴露越早,那么其公平性问题自然凸显越早。在设计之初便能以政策条例为指导,以专业设计为武器,为各方冲突进行协调与平衡,从而摸索出一套设计解决公平性的方案,并得以推动工程进展。使社区微更新不仅仅是面子的外观工程,也是给老百姓带来优质环境的惠民工程,从而迈向“社区让生活更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工作的指导意见[Z]. 建规[2017]59号
[2]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户外招牌设置技术规范[Z]. DB 31/T977—2016
[3]刘悦来,魏闽.共建美丽家园:社区花园实践手册[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2018:序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