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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指出,免费师范生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到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应先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服务两年。这一条政策性的规定其实就是鼓励教师长期从教,志愿到基层教育和农村教育去工作,有利于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
但从免费师范毕业生的角度来考虑,首先,到农村或基层从事教育工作两年之后,是否能顺理成章地到城镇学校去工作,恐怕是一个尚有悬念的困惑。其次,即使能顺利到城镇学校去工作,到什么样的学校去工作还不得而知。众所周知,城镇学校是教育的优势资源聚集地,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竞争烽烟四起,同时也是层次不齐差别很大的。再次,如果通过实际工作后,免费师范毕业生发现自己的确不适应从教,或者有不认真从教者,按照协议,还得从教十年以上,岂不是有浪费人才或误人子弟之嫌?所以必须建立和完善教师的流动和退出机制。
建立合理流动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一,设立未能进入城镇学校工作赔偿制。免费师范生毕业到农村中小学工作两年工作之后,除过志愿在农村中小学继续从事教育工作之外,政府应该依据之前签订的协议,安排教师到城镇学校中小学从事工作。没能按时或被推延去城镇学校工作的教师,可以保留知情权、话语权和发展权,有权向县、市级甚至省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并且依据被拖延的时间,向政府索取违约赔偿金,第一月的赔偿金数额大小可以按工资和津贴收入的10%索取,第二月是15%,以后逐月按5%累积直至进入城镇学校工作。
第二,设立专项的农村继续从教奖励津贴制。凡在农村学校服务两年期满后,仍志愿留在农村学校或尤其是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一定标准提供奖励津贴,奖励性津贴不低于当月工资收入的10%~20%,并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分房等方面上优先考虑。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奖励津贴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双向选择,合理调配。为了使城镇学校师资力量得到补充和合理有序地调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工作期满后,每年当地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拿出与欲进入城区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人数相符的城镇学校工作岗位,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城镇学校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招聘会,在确保人人有岗的前提下,形成免费师范生工作激励机制,打破一律进城全部分配安置的办法。原志愿在农村从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现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每年也可参与当地城镇学校举办的双向选择招聘会,在县、市辖区内合理流动。当然,原志愿在农村从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从到城镇学校工作即日起,不再享受政府奖励性津贴。
第四,退出有序,清退有据。在十年服务内,如果通过实际工作后,免费师范毕业生发现自己的确不适应从教,应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须经过严格考察和审批后方可离开教育行业,不记入其诚信档案,但要依据不同的服务年限和绩效考评偿还被免除的教育费用;而对于不认真从事教育有意渎职者并屡劝不改者,要及时清退出教育行业,除了依据不同的服务年限和绩效考评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外,还要记入其诚信档案。
设置引入机制和提高机制
免费师范毕业生是国家给予厚望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基础教育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成长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时间和拓展空间。遵循尊重人、发展人的用人机制,实时地保护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允许有一定的职业选择权和职业发展探索空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发展渠道,最大限度地促进其职业生涯发展。
第一,允许主动回笼。之前自愿退出或被清退出教育战线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果经过若干年后有意又要进入教育行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可酌情考虑引入教育行业。免费毕业生须经过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或考察后,方可上岗。但是聘用关系先按人事代理进行,工作1~3年以上并经过考察连年合格以上者可考虑转为在编教师。如果转为在编正式教师后,免费师范毕业生仍有渎职或怠慢工作并屡劝不改的现象发生,要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并记入诚信档案,教育行业以后不再录用。
第二,建立城乡、异地交流制。为了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发展,发挥其聪明才干。首先,当地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开拓,在城乡教育辖区内设置教师晋升流动岗位,激励城乡教师敢于挑战敢于实现职业价值。如在农村、城镇学校中小学设置校长等学校管理岗位,鼓励其自觉流动。其次,与异地教育主管部门合作,实现教师异地交流工作。如派西部优秀免费师范生跨省市到发达的异地学校从教,或发达地区的免费师范生到西部学校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原来的待遇不变外,还享受异地工作津贴。
第三,多渠道开辟专业发展空间,享受政策和资金扶持。大力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教育,如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用人单位和培养单位应该大力支持提供“绿色通道”,毕业后可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上予以优先考虑。教育行政部门在补充教育行政干部时,可优先考虑招聘优秀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对工作表现良好、考核连年合格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允许其报考公务员或教育类研究生,并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对处于专家成长期阶段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除了在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或出版教育专著等方面给予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外,还可考虑在适当的时机送出国门进行教育考察或继续接收教育。
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长效及追踪机制
教师的职业生涯是漫长的,建立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长效及追踪机制,能有效地了解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帮助寻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追踪其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探索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措施,更好地服务于免费师范生的职业生涯发展。
第一,建立在校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在校生的四年大学生涯是一个重要的阶段。要对其在入学教育、养成教育、学业和职业规划实施情况、素质拓展等方面设置考察内容,依据一定地标准考察、评价、评定和奖励,将结果记入档案。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也可借助学校网络平台,开发电子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进行有效的辅助管理。引导并加强师生间的网络沟通,及时调整各自的教育引导方式或学习方式,使教师教育与自我教育紧密相连,督促在校师范生积极主动学习,自主规划未来。
第二,完善相应的就业追踪机制。定期回访已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了解其在毕业后十年服务期内、外的职业发展情况,依据其在岗期间的师德表现、敬业精神、职业素质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结合在校期间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对比分析,并大力宣传职业生涯规划执行中的“免费师范生典范”,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等方面取得成就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母校除了要大力宣传其典型事例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实时邀请回校开设讲座,为在校生传经授道。
第三,打造免费师范生发展共同体。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创立免费师范生网站,精心设置栏目内容,使之丰富多彩,具有开放性、教育性和娱乐性。开通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和心理咨询、专业发展服务热线电话,丰富师范生的精神生活。定期举办师范生校友联谊会或座谈会,设立师范毕业生服务站。总之,就是要形成校内与校外、在读与在职的良性互动,实现资源共享,打造发展共同体,促进共同进步。
(作者单位:安康学院教育科学系)
但从免费师范毕业生的角度来考虑,首先,到农村或基层从事教育工作两年之后,是否能顺理成章地到城镇学校去工作,恐怕是一个尚有悬念的困惑。其次,即使能顺利到城镇学校去工作,到什么样的学校去工作还不得而知。众所周知,城镇学校是教育的优势资源聚集地,学校之间的师资力量竞争烽烟四起,同时也是层次不齐差别很大的。再次,如果通过实际工作后,免费师范毕业生发现自己的确不适应从教,或者有不认真从教者,按照协议,还得从教十年以上,岂不是有浪费人才或误人子弟之嫌?所以必须建立和完善教师的流动和退出机制。
建立合理流动机制和退出机制
第一,设立未能进入城镇学校工作赔偿制。免费师范生毕业到农村中小学工作两年工作之后,除过志愿在农村中小学继续从事教育工作之外,政府应该依据之前签订的协议,安排教师到城镇学校中小学从事工作。没能按时或被推延去城镇学校工作的教师,可以保留知情权、话语权和发展权,有权向县、市级甚至省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并且依据被拖延的时间,向政府索取违约赔偿金,第一月的赔偿金数额大小可以按工资和津贴收入的10%索取,第二月是15%,以后逐月按5%累积直至进入城镇学校工作。
第二,设立专项的农村继续从教奖励津贴制。凡在农村学校服务两年期满后,仍志愿留在农村学校或尤其是边远地区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要按一定标准提供奖励津贴,奖励性津贴不低于当月工资收入的10%~20%,并在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分房等方面上优先考虑。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奖励津贴按月足额发放,并按规定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双向选择,合理调配。为了使城镇学校师资力量得到补充和合理有序地调配,免费师范毕业生在农村学校工作期满后,每年当地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拿出与欲进入城区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人数相符的城镇学校工作岗位,在政府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城镇学校和免费师范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招聘会,在确保人人有岗的前提下,形成免费师范生工作激励机制,打破一律进城全部分配安置的办法。原志愿在农村从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和现在城镇学校工作的免费师范毕业生生,每年也可参与当地城镇学校举办的双向选择招聘会,在县、市辖区内合理流动。当然,原志愿在农村从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从到城镇学校工作即日起,不再享受政府奖励性津贴。
第四,退出有序,清退有据。在十年服务内,如果通过实际工作后,免费师范毕业生发现自己的确不适应从教,应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须经过严格考察和审批后方可离开教育行业,不记入其诚信档案,但要依据不同的服务年限和绩效考评偿还被免除的教育费用;而对于不认真从事教育有意渎职者并屡劝不改者,要及时清退出教育行业,除了依据不同的服务年限和绩效考评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外,还要记入其诚信档案。
设置引入机制和提高机制
免费师范毕业生是国家给予厚望的专业技术人才,是基础教育战线的一支重要力量。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成长需要有一定的过渡时间和拓展空间。遵循尊重人、发展人的用人机制,实时地保护免费师范毕业生的教育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允许有一定的职业选择权和职业发展探索空间,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探索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发展渠道,最大限度地促进其职业生涯发展。
第一,允许主动回笼。之前自愿退出或被清退出教育战线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如果经过若干年后有意又要进入教育行业,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可酌情考虑引入教育行业。免费毕业生须经过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考试或考察后,方可上岗。但是聘用关系先按人事代理进行,工作1~3年以上并经过考察连年合格以上者可考虑转为在编教师。如果转为在编正式教师后,免费师范毕业生仍有渎职或怠慢工作并屡劝不改的现象发生,要及时清除出教师队伍,并记入诚信档案,教育行业以后不再录用。
第二,建立城乡、异地交流制。为了促进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专业发展,发挥其聪明才干。首先,当地县、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主动开拓,在城乡教育辖区内设置教师晋升流动岗位,激励城乡教师敢于挑战敢于实现职业价值。如在农村、城镇学校中小学设置校长等学校管理岗位,鼓励其自觉流动。其次,与异地教育主管部门合作,实现教师异地交流工作。如派西部优秀免费师范生跨省市到发达的异地学校从教,或发达地区的免费师范生到西部学校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原来的待遇不变外,还享受异地工作津贴。
第三,多渠道开辟专业发展空间,享受政策和资金扶持。大力支持免费师范毕业生继续教育,如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用人单位和培养单位应该大力支持提供“绿色通道”,毕业后可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上予以优先考虑。教育行政部门在补充教育行政干部时,可优先考虑招聘优秀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对工作表现良好、考核连年合格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允许其报考公务员或教育类研究生,并享受加分等优惠政策。对处于专家成长期阶段的免费师范毕业生,除了在参加国际或国内学术会议或出版教育专著等方面给予政策和专项资金支持外,还可考虑在适当的时机送出国门进行教育考察或继续接收教育。
建立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长效及追踪机制
教师的职业生涯是漫长的,建立免费师范毕业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长效及追踪机制,能有效地了解免费师范生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帮助寻找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追踪其职业生涯中的每一个阶段,探索有效的奖励和激励措施,更好地服务于免费师范生的职业生涯发展。
第一,建立在校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在校生的四年大学生涯是一个重要的阶段。要对其在入学教育、养成教育、学业和职业规划实施情况、素质拓展等方面设置考察内容,依据一定地标准考察、评价、评定和奖励,将结果记入档案。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也可借助学校网络平台,开发电子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进行有效的辅助管理。引导并加强师生间的网络沟通,及时调整各自的教育引导方式或学习方式,使教师教育与自我教育紧密相连,督促在校师范生积极主动学习,自主规划未来。
第二,完善相应的就业追踪机制。定期回访已就业的免费师范生,了解其在毕业后十年服务期内、外的职业发展情况,依据其在岗期间的师德表现、敬业精神、职业素质能力和实际工作业绩,结合在校期间的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档案,对比分析,并大力宣传职业生涯规划执行中的“免费师范生典范”,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学校管理等方面取得成就的免费师范毕业生,母校除了要大力宣传其典型事例外,还要给予一定的荣誉和奖励,实时邀请回校开设讲座,为在校生传经授道。
第三,打造免费师范生发展共同体。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和手段,创立免费师范生网站,精心设置栏目内容,使之丰富多彩,具有开放性、教育性和娱乐性。开通远程教育视频系统和心理咨询、专业发展服务热线电话,丰富师范生的精神生活。定期举办师范生校友联谊会或座谈会,设立师范毕业生服务站。总之,就是要形成校内与校外、在读与在职的良性互动,实现资源共享,打造发展共同体,促进共同进步。
(作者单位:安康学院教育科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