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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近四十年的发展,我国财税法学在理论研究、制度构成、学科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突破,基本形成了以公共财产法为学科属性,以领域法学为研究方法,以推动国家法治进程为学科目标的综合化、多元性和立体化的学科特点。四十年的发展历程表明,我国财税法学在突破部门法障碍和学科藩篱后,已成为一门研究对象丰实、相对独立且具备自身研究范式的新兴法学学科,同时,财税法学的学科发展与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极大推动了我国的财税法治建设。此外,我国财税法学的发展经验亦体现以"问题导向"作为理论创新的实践基础,并为新兴学科的成长繁荣提供立足点与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