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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艺术在中国传统造型艺术的审美架构中核心地位的形成是文化长期选择的结果。这其中既有其自身的艺术特点及审美取向上的原因,又有人文、历史、社会等诸多因素的参与。其中,书法艺术的“表情”效用、实用性以及传统书法主流创作群体的身份特殊性是最主要的原因,三者的结合扩大了书法的文化影响力,促成了书法的核心美学地位的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