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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是1994年被批准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县。该县从立项之年至2001年共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7个,向上级借入有偿资金338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借入248万元,多种经营项目借入90万元)。由于当时该县对财政有偿资金管理不够严谨,仅凭用款单位与县财政局签订的一份《借款合同》,就将有偿资金划入项目实施单位,使有些项目尤其土地治理项目有偿资金的债务没有落到实处。如有的债务由项目区所在乡(镇)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