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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语文课程在教育部颁布《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后,从政策上已经成为了非汉语言文学学生的公共必修课。公共必修课顾名思义即所有学生都要学习,这种定义和西方的通识课程有着一定的相似之处。但“公共必修”四字显示了浓厚的行政色彩,好像与教育无关。而通识课程的名称则显示了强烈的教育性,“通识课程”四字有着通识和识通两层含义[1]。通识即所有学生都要学习,这层含义与公共必修有雷同,而识通则强调学习的内容必须是普遍的,英文中叫做general或者universal,大学语文属于母语教育,而母语教育在西方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