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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国家医疗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