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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政办发[2019]4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9年4月30日江苏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