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在公共法律事件中,公民、律师和警察各有其角色与定位。公民是私权利的行使者,对公权力也有天然的监督权。律师是私权利的代言人,也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员,既要尽心尽力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又要在践行具体法治的过程中找准自己的方向。涉及警察执法的公共事件,警察往往会成为公众责难的对象,警察权的内容应受到严格的限制,警察权的行使要有一定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