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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李某帮称:申请人于1996年底与某村委会签订协议承包该村13余公顷土地后投资成立了某帮渔场。因省级某监狱项目建设,需征收申请人渔场内的6.7公顷土地,申请人于2017年7月28日向被申请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公开以下内容:某帮渔场所在区域土地被征收为固有的批准文件及申报材料、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公告、拟征地公告、征地公告,被申请人受理后于2017年8月2日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对申请人所申请的内容涉及秘密不予公开,且对“拟征地公告”的内容未予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