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行政法的本质、范畴和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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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德国政法的本质德国行政法,和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的其他行政法一样,尽管其渊源、发展过程、表达手段和具体条款等不尽相同,但基本论题却相类似。也就是:行政法是有关国家权力的法律控制。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使政府机关公正地行使行政职能和管理职能。它要求行政各机构与裁判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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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1987年6月5日,富美经营部与成都市西城区第一饮食公司(下称西饮司)签订并申请公证了由富美经营部租赁经营南林小餐的协议。协议规定,南林小餐实行租赁经营后,除申报改名为“富美商场”改变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并变更企业法
<正> 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双方当事人为了订立一分货物买卖合同,通常要经历要约邀请(或曰要约引诱)、要约、反要约、承诺、签约等几个程序。在这些程序中,只有要约和承诺是达成交易的法定必经程序,其余各项程序只不过是为了成立合同而作的一般性磋商,不是成立合同的必经程序。世界各国法律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规定不尽相同,但都认为要约是成立合同的首要程序,它是要约人表示愿意以缔结合同为目的而作出的一种内容十分明确、
<正>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就是说:在刑事诉讼中,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附带地解决民事争议。然而,在行政诉讼中能否也附带地解决相关的民事争议呢?这是一个需要探讨的新的课题。一、出现两个以上不同性质但又相互关联的诉讼请求的可能性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内的“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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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正确认识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一致性,对于加强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些年来,为什么普遍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为什么有的党员、干部自恃特殊,藐视国法,胆大妄为?为什么有些人认为“法律只能对付老百姓,不能约束有些掌权者”?笔者认为,其重要原因就是一定数量的党员和干部不明确自己既是国家事务的管理者,又是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不清楚自己既有执法的权利又有守法的义务。因此,在国家工作人员中开展权利义务教育是十分必要的。
西南政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谭兵、陈彬、杨建成、杨茂桃、李祖军等人申报的《〈民事诉讼法〉课程建设的模式设计与运作机制》,荣获四川省高校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国家普通高校优秀数学成果二等奖。现将其主要经验材料发表于此,以飨读者。
论美日反倾销法之差异李圣敬比较研究美、日两大国的反倾销法颇具现实意义:首先,有利于做到知己知彼采取应对反倾销的有效对策,保护自己,开拓出口业务;其次,美、日均为GATT成员国,他们的反倾销法与GATT相应法律联系密切,并影响国际反倾销法的发展,若了解...
<正> 法律社会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在学术界的崛起,已是不容置疑的现实。这对于法学研究的深入,特别是对于法学从纯理论的思辩,走向丰富多彩的现实经验领域,无疑有极大的益处。但是随着法律社会学研究的深入,其学科性质应如何认识巳摆在我们面前。对这一问题的论证或认识,我们不应视为研究者们为争学术地盘而进行的无聊的笔墨官司,相反,它是研究者们正确确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