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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市场化,劳动关系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变化。这表现在不同性质和不同形式的经济组织并存,用工形式多种多样,如劳务工、农民工、小时工、外采工等等。这些新的用工形式因为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范而呈现出一种各自为政的混乱局面,在这些新的用工形式中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原有的劳动合同制度已不能涵盖这些新的用工形式,急需制定一部规范劳动合同制度的专门法律,才能解决我国劳动用工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