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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于2010年8月11日联合印发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物价〔2010〕688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自2010年8月15日起,四川省正式执行新的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该通知是自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去年年底联合发布《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文件后,出台的全国第四个地方性资产评估收费标准。与1992年以来实施的原资产评估收费标准相比,四川省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规定了计时收费的具体标准。
二、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上升幅度接近100%。
三、上下浮动幅度合理。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
四、规定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保障了低额资产评估收费项目的合理回报。
四川省这一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省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与本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该新收费标准的实施将改变长期以来本地区存在的评估收费不能真正体现评估执业人员劳动价值水平、收费偏低的局面。对规范本地区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资产评估人才,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四川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1.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元/人·小时;
2.合伙人、部门经理:300元/人·小时;
3.注册评估师:200元/人·小时;
4.助理人员:100元/人·小时。
一、计件收费与计时收费相结合,规定了计时收费的具体标准。
二、资产评估收费标准有较大幅度的提高,上升幅度接近100%。
三、上下浮动幅度合理。计件收费以被评估资产账面原值的大小划分收费档次,经评估双方协商,评估收费总额可上下浮动20%。
四、规定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保障了低额资产评估收费项目的合理回报。
四川省这一新的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省经济发展情况制定,与本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该新收费标准的实施将改变长期以来本地区存在的评估收费不能真正体现评估执业人员劳动价值水平、收费偏低的局面。对规范本地区资产评估收费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吸引和留住资产评估人才,促进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四川省法定资产评估服务收费标准
一、计件收费标准
二、计时收费标准
计时收费标准分为四档,各档计时收费标准如下:
1.法人代表(首席合伙人)、首席评估师(总评估师):500元/人·小时;
2.合伙人、部门经理:300元/人·小时;
3.注册评估师:200元/人·小时;
4.助理人员:100元/人·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