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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劣汰,强者生存,这就是大自然的定律,勒布朗·詹姆斯一直在诠释这个道理。 詹姆斯在自己的后背上纹了“Chosen.1”(天选之子),这种自我称呼是不是太过猖狂?2003年选秀大会,毫无悬念,勒布朗被家乡球队克里夫兰骑士队在首位选中,就此开启了一个全新的时代。他在高中时期就引起了包括乔丹在内的众多篮坛名宿的注意,对于一个高中生球员来说,这真的有些过于夸张了。全世界都在盯着勒布朗,每个人都在谈论他,2003年10月29日,25分、9次助攻、6个篮板,他在处子战交出了足够亮眼的成绩单。顺理成章,他成了骑士队的领袖,那一年他才不到20岁,他是不是成长的太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