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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矿山资源的不断开发与利用,矿山灾害事故也频繁出现。新技术、新设备、新能源的使用带来了许多新的不安全因素,矿山伤亡事故率远远高于其它工业部门,煤矿伤亡事故率居于矿山业之首。因此,探討煤矿灾害事故,并加强对多重事故的防范治理,对于煤矿安全工程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矿山安全 煤矿事故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D791 文献标识码:A
矿山安全技术是为了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它是发现、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其危险性的技术。矿山安全工程是以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事伤害事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的有关知识,识别和预测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矿山伤害事故发生的科学技术知识体系。现代矿山生产系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每种生产作业又包含许多设备、物资、人员和作业环境等要素。一起矿山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许多要素相互复杂作用的结果。因此,对矿山灾害事故的处理,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就煤矿安全而言,应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安全:井巷施工、爆破工程、矿山电气、矿井瓦斯及煤尘、矿井火灾、水灾、矿井通风及防尘等,须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煤矿井下空气中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
井下空气中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沼气,这些有毒有害气体统称为瓦斯。瓦斯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瓦斯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又遇到一定的温度或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二是瓦斯具有窒息性,它的存在会减少氧的相对含量。悬浮于空气中的煤尘、烟尘、可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引发职业病。
二、煤矿主要灾害事故及其预防措施
(一)瓦斯爆炸及其防治。
瓦斯是伴随着煤的生成而生成的,在煤层或围岩中以游离状态或吸附状态存在。当在开采含有瓦斯的煤层时,瓦斯就会从煤体或围岩中放散出来,如不采取适当措施,瓦斯就会在某些地段集聚,当瓦斯浓度达到达到爆炸限度5~16%,遇火或高温热源就会爆炸。爆炸时往往会引起支架或煤的燃烧而引起更大的火灾,还会产生高压,形成冲击波,破坏巷道、设备,造成人员伤亡。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浪还可能导致瓦斯连续爆炸或者引起煤尘参与爆炸,加大灾情。
防止矿井瓦斯爆炸的关键是防止瓦斯集聚,其具体措施有:合理选择最佳通风系统,实行独立通风和分区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加强通风管理,保证供风;及时密闭采空区,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在允许范围内提高风速,稀释和排出井下涌出的瓦斯;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必须做到按时、按地点、按规定次数对瓦斯进行检查,不准空班漏检;采用瓦斯检定器监测,监测到瓦斯超限或积存时,应立即通报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瓦斯涌出量大的矿井,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此外,还应采取杜绝火源,防止引燃瓦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井下禁用电炉,不得随意搬迁电气设备,一切电气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二)煤尘爆炸及防治。
煤尘爆炸往往是瓦斯爆炸引起的。粒度足够小的具有爆炸性的煤尘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其浓度达到爆炸限度,且遇到引爆高温热源时,就会发生煤尘爆炸。在煤尘爆炸的参与下,小规模的瓦斯也可演变成大规模的爆炸事故,甚至造成矿毁人亡。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主要应从三方面着手,最根本的措施是减少煤尘的产生量和分散度。为此,在回采前应先在煤层打若干钻孔,注入压力水,使其预先湿润煤体,以减少开采时的煤尘;煤巷掘进中应推广使用湿式煤电钻机等;对煤尘源,应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和给巷道刷浆,以消除浮尘和清除落尘。其次,应采取类似于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防止煤尘引燃。此外,还应采用岩粉棚、水棚、水幕等方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三)矿井水灾及防治。
矿井水灾是矿井突然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而造成的灾害。矿井水灾可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可以引起冒顶和坠井事故,大的涌水甚至会导致淹井事故,造成矿毁人亡。对于矿井水灾的防护措施主要是:
1、地面水的防治,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水系及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情况,并结合矿区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填塞漏水通道并排除积水。
2、地下水的防治,做好水文观测工作及地质调查工作;应超前探水,如钻孔打探,掌握积水区水压、水量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留设隔离煤柱;有计划地疏放水源的全部或部分水,防止涌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三、结语
矿井事故在理论上是可以完全预防的,但往往由于各种原因的复杂交织总会引发事故。因此,对矿井作业人员和救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作业水平和救援能力,并加强对其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害的关键。如对矿井工人进行自救教育,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灾害事故的预兆,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规模;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并熟练掌握避灾撤退原则;此外,还应学会检查和使用自救器。急救人员还应努力学习各种应急措施,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自身业务救急水平。
(作者单位: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
参考文献:
[1]金龙哲,宋存义.安全科学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甘心孟,沈斐敏.安全科学技术导论.气象出版社,2000.
[3]丁辉.突发事故应急与本地化防范.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关键词:矿山安全 煤矿事故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TD791 文献标识码:A
矿山安全技术是为了实现矿山安全生产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它是发现、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其危险性的技术。矿山安全工程是以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事伤害事故作为主要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方面的有关知识,识别和预测矿山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矿山伤害事故发生的科学技术知识体系。现代矿山生产系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每种生产作业又包含许多设备、物资、人员和作业环境等要素。一起矿山伤亡事故的发生,往往是许多要素相互复杂作用的结果。因此,对矿山灾害事故的处理,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就煤矿安全而言,应重视以下几方面的安全:井巷施工、爆破工程、矿山电气、矿井瓦斯及煤尘、矿井火灾、水灾、矿井通风及防尘等,须视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一、煤矿井下空气中常见的有毒有害物质
井下空气中常见的有毒有害气体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沼气,这些有毒有害气体统称为瓦斯。瓦斯危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瓦斯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浓度,又遇到一定的温度或火源就会燃烧或爆炸;二是瓦斯具有窒息性,它的存在会减少氧的相对含量。悬浮于空气中的煤尘、烟尘、可对人体造成一定的危害,引发职业病。
二、煤矿主要灾害事故及其预防措施
(一)瓦斯爆炸及其防治。
瓦斯是伴随着煤的生成而生成的,在煤层或围岩中以游离状态或吸附状态存在。当在开采含有瓦斯的煤层时,瓦斯就会从煤体或围岩中放散出来,如不采取适当措施,瓦斯就会在某些地段集聚,当瓦斯浓度达到达到爆炸限度5~16%,遇火或高温热源就会爆炸。爆炸时往往会引起支架或煤的燃烧而引起更大的火灾,还会产生高压,形成冲击波,破坏巷道、设备,造成人员伤亡。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浪还可能导致瓦斯连续爆炸或者引起煤尘参与爆炸,加大灾情。
防止矿井瓦斯爆炸的关键是防止瓦斯集聚,其具体措施有:合理选择最佳通风系统,实行独立通风和分区通风,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加强通风管理,保证供风;及时密闭采空区,加强对通风设施的管理,提高通风设施质量;在允许范围内提高风速,稀释和排出井下涌出的瓦斯;严格瓦斯检查制度,必须做到按时、按地点、按规定次数对瓦斯进行检查,不准空班漏检;采用瓦斯检定器监测,监测到瓦斯超限或积存时,应立即通报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对瓦斯涌出量大的矿井,应采取瓦斯抽放措施,降低瓦斯涌出量。此外,还应采取杜绝火源,防止引燃瓦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井下禁用电炉,不得随意搬迁电气设备,一切电气设备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
(二)煤尘爆炸及防治。
煤尘爆炸往往是瓦斯爆炸引起的。粒度足够小的具有爆炸性的煤尘在空气中呈悬浮状态,其浓度达到爆炸限度,且遇到引爆高温热源时,就会发生煤尘爆炸。在煤尘爆炸的参与下,小规模的瓦斯也可演变成大规模的爆炸事故,甚至造成矿毁人亡。
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主要应从三方面着手,最根本的措施是减少煤尘的产生量和分散度。为此,在回采前应先在煤层打若干钻孔,注入压力水,使其预先湿润煤体,以减少开采时的煤尘;煤巷掘进中应推广使用湿式煤电钻机等;对煤尘源,应进行喷雾洒水,定期清洗巷道和给巷道刷浆,以消除浮尘和清除落尘。其次,应采取类似于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防止煤尘引燃。此外,还应采用岩粉棚、水棚、水幕等方法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
(三)矿井水灾及防治。
矿井水灾是矿井突然涌水超过正常排水能力而造成的灾害。矿井水灾可危及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可以引起冒顶和坠井事故,大的涌水甚至会导致淹井事故,造成矿毁人亡。对于矿井水灾的防护措施主要是:
1、地面水的防治,必须查清矿区及其附近的地面水系及汇水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的情况,并结合矿区具体条件建立疏水、防水、排水系统,填塞漏水通道并排除积水。
2、地下水的防治,做好水文观测工作及地质调查工作;应超前探水,如钻孔打探,掌握积水区水压、水量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留设隔离煤柱;有计划地疏放水源的全部或部分水,防止涌水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亡。
三、结语
矿井事故在理论上是可以完全预防的,但往往由于各种原因的复杂交织总会引发事故。因此,对矿井作业人员和救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作业水平和救援能力,并加强对其安全意识的培养是减少和降低事故损害的关键。如对矿井工人进行自救教育,使他们能够熟练掌握各种灾害事故的预兆,判断事故的性质,地点和规模;熟悉井下避灾路线和安全出口,并熟练掌握避灾撤退原则;此外,还应学会检查和使用自救器。急救人员还应努力学习各种应急措施,加强自身素质,提高自身业务救急水平。
(作者单位:靖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军事化矿山救护大队)
参考文献:
[1]金龙哲,宋存义.安全科学技术.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
[2]甘心孟,沈斐敏.安全科学技术导论.气象出版社,2000.
[3]丁辉.突发事故应急与本地化防范.化学工业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