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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为内容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正在各地展开。通过行政复议委员会制度改变现行行政复议体制中高度内部化且复议力量极度分散的倾向,积极发挥行政复议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的制度功能,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法治政府所必需。实践中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已取得明显效果,其专业性与公正性逐步显现。应当修改《行政复议法》,确立以各级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复议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