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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我国的招标投标市场已经逐步规范。但是,在工程建设中,仍然存在着弄虚作假,规避招标的现象。主要形式为:①对必须招标的项目找理由不招标;②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③违规操作,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④用邀请招标、议标代替公开招标等。针对这些现象,可以采取以下对策:①建立公开竞争、运行有效的市场体系;②健全招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③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