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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中央教育行政学院于1985年11月中旬至1986年1月中旬,举办了为期两个月的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讨班。在此期间,参加研讨班的武汉大学等二十四所综合大学(含二所财经院校、一所外国语学院)主管教学的校(院)长和教务(处)长,深入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结合实际,认真讨论了当前综合大学的教学改革问题。现归纳整理为以下一些初步看法,供今后进一步研究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