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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地通过增强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率、扩大保障范围来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险保障程度并不是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方”,提高全民的风险意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半个月的时间里,我国连续发生了“4.28”胶济铁路列车相撞事故和“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害。
截至5月5日,“4.28”胶济铁路重大事故伤亡人员中已确认保险公司客户为124人,仅占伤亡人员总数的1/4;预估保险赔付金额约为561.07万元,人均赔付仅为4.5万。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后,国际巨灾风险模型公司AIR环球公司(AIRWorldwide Corp)对地震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包括人身伤亡造成的损失以及国家公共部门的财产损失)进行了估计,所有投保和未投保财产损失可能超过1400亿元,其中投保损失(不包括人身险损失)可能达到20亿—70亿元,投保损失占全部损失的比例仅为1.4%-2%。
重大灾害事故后凸显我国商业保险保障的缺位,其中固然有消费者保险意识淡薄、投保率低以及保险保障范围有限等原因,然而现阶段,单纯地通过增强消费者的保险意识、提高投保率、扩大保障范围来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险保障程度并不是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方”,提高全民的风险意识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安全需要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突出地表现为市场主体的经济安全。风险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人类的经济安全构成潜在威胁。当人们认识到这种潜在威胁的存在及其严重性后,主动地寻求规避风险、控制损失的方法和途径时,即产生了风险意识。
保险是一种风险处理的方法,它是一种分摊灾害事故损失的财务安排,投保人购买保险将未来不确定的大额损失转化为现时固定的小额支出。
然而,保险不是处理风险的唯一方法,也不一定适合处理所有风险,但无论是从保险的特性、保障范围、功能等理论角度还是从国内外保险业发展实践角度,保险是一种有效而且高效的风险处理方法,它能够有效地保障被保险人及以其收入为依靠的人的经济安全。
当人们具备保险意识,并且理解了保险的原理及其运行规律、在对各种风险处理方法进行比较、权衡后认识到保险方法的优势时,即产生保险意识;在经济能力允许的条件下,人们根据自身面临的风险,主动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时,人们的保险意识转化为现实的保险购买行为。
因此,风险意识是产生保险意识的基础,要形成保险意识必须从根本上培养人们的风险意识,才是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保险的特性是成本和收入的顺序倒置,即保费收入发生在前,保险赔偿发生在后。保险人根据以往数十年的损失数据制定保险基础费率,并根据各年度的实际损失调整基础费率;在此基础上,保险人根据单个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确定针对个体的实际费率。
如果单位或个人缺乏风险意识,一些项目在生产建设之初往往就不具备基本的抗风险能力,这样的项目投保后一旦发生保险事故,实际损失必然超过保险公司的预期损失。
另外,如果单位或个人缺乏风险意识,也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导致损失规模扩大。在保险定价过程中,保险人综合考虑各种影响损失概率和损失幅度的因素,因被保险人缺乏风险意识可能导致的损失规模扩大也会反映在保险产品价格中。
对于单个被保险人而言,缺乏风险意识的被保险人的费率水平高于市场平均水平。如果保险市场中被保险人普遍缺乏风险意识,当巨灾损失发生时,可能引起保险行业的整体亏损;从长期来看,这一保险市场的费率水平将高于国际平均水平。
如果被保险人大灾之后风险意识提高,而随着时间的推移风险意识逐渐淡化,这样保险费率往往呈现提高、降低的周期性变化。在国际保险市场上,这种保险费率以及保险公司盈余提高、降低的周期性变化规律称为承保周期。
对于投保人而言,他们更倾向于稳定而且低廉的保险费率;对于保险人而言,他们更倾向于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稳定。因此,承保周期是投保人和保险人都力图规避的一种波动。综上所述,树立长期的风险意识,能够降低保险费率,提高保险企业经营的稳定性。
因此, 树立长期的风险意识是促进我国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然而从我国保险市场现状来看,无论是保险监管者还是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更加注重宣传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以提高人们的保险意识,并通过多种方式刺激保险购买,这样只能在短期内促进我国保险业规模的增长,难以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经营效益。
风险意识主要取决于保险消费者一方,保险公司和保险监管者对提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同样负有责任。就保险公司而言,在承保时应当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管理建议,保险期间内应当对被保险人的风险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并提出风险管理改进措施,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指导被保险人进行损失控制。
有条件的情况下,保险企业应当深入企业和社区开展关于风险意识和保险的宣传和教育。就保险监管者而言,应当制定相应的政策,强化全民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并将风险防范逐步制度化;加强同中央地方各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气象局、地震局等,将灾害防御和损失控制的观念传播到各生产建设单位,提高生产建设单位的风险意识和生产建设项目的抗风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