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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教学工作在法学教育体系中承担培育法律专业素质和主导塑造法治理念的重而独特的任务。而现实中在法理学课程的教学方式、考核方式和课程设置方面出现了困境,导致教学效果不良甚至教学任务无法实现。针对这些问题,应将法理学课程“一分为二”,丰富考核方式、更新教学方法,突破困境,保证法理学教学任务完整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