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河北省保定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后,为规范主城区地名管理,便于群众出行,避免街路重名现象,经保定市民政局、市地名专家组和五区民政局实地勘察、制定方案、评估论证后,由市地名委员会会议研究通过,报经市政府同意,对主城区19条重名街路名称进行调整。确定保留原名的街路,由徐水、清苑、满城三区和市民政局进一步完善标志设置。需要更名的街路要依据《河北省地名管理规定》并结合当地历史文化特色,由各区提出更名意见,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组织市地名专家进行论证,并提出命名意见,报市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