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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公先生于1990年3月在北京外国语学院作学术报告,题为“汉语语法的再研究”。他的主题是,多数汉语语法家习惯于用形态语言的语法概念来研究汉语语法,往往感到不很顺手。汉语既是非形态语言,以形态语言的规则去分析,当然不很理想。他建议用新的观点去进行“再研究”。本刊节登他的讲演,供读者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