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篇功能在翻译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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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语篇功能是韩礼德提出的三种语言功能之一,它与翻译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因此,本文以语篇功能理论为基础,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两种译本进行了比较评析,从而发现两译本在语篇功能上的不同,并证实语篇功能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作用。
  关键词:语篇功能;衔接与连贯;主位—述位与信息系统;语篇结构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2831(2007)10-0074-5
  Abstract: Textual function which is closely related to translation is one of the three language metafunctions proposed by Halliday. Therefore, this paper makes a comparison between two translation versions of Uncle Tom’s Cabin, which shows the effects of textual function on translation.
  Key words: textual function, cohesion and coherence, theme and rheme, textual structure
  
  好的译文应尽可能传达源语的所有功能。按照以Halliday(1985)为代表的功能语言学派的观点,语言有三种基本功能:一是概念功能(ideational function),它包括经验功能(experiential function)和逻辑功能(logical function);二是人际功能(interpersonal function);三是语篇功能(textual function)。这三种功能在翻译中都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着重于从语篇功能的角度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两种译文进行评析,从中看出语篇功能在翻译中所起的作用。
  
  1.《汤姆叔叔的小屋》及其两种译文
  
  美国著名女作家斯陀夫人所写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真实、详细地描绘了黑奴所遭受的深重苦难,栩栩如生地刻画了以主人公汤姆为代表的黑奴形象并把以雷格里为代表的奴隶主的残暴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小说植根生活,情节感人,被认为是“世界小说中最令人感动的事件”,对美国废奴运动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许多中国学者都对这本小说进行了翻译,因而小说的中文译本有很多。本文主要选取了张培均的白话文译本《黑奴呼天录》(漓江出版社,1982)和黄继忠的译本《汤姆大伯的小屋或贱民生涯》(上海译文出版社,1982)(以下简称“张译”和“黄译”),通过对小说第三十八章《胜利》的两种译文的比较评析,探讨语篇功能在翻译实践中的作用。
  小说的第三十八章《胜利》讲述了主人公汤姆经常惨遭奴隶主雷格里的毒打并每天辛苦劳作,在经历了肉体上的创痛以及精神上的屈辱之后,每日苦读《圣经》,似乎感到了与上帝心灵上的沟通,从而逐渐产生了一种超脱的感觉,似乎从自己恐怖的厄运中找到了莫大的鼓舞和安慰,感觉自己经历了生死关头的考验,正一步步迈向天堂,见到上帝,因此汤姆获得了精神上的“胜利”。
  
  2. 从语篇功能的角度分析比较两种译文
  
  语篇通常指一系列连续的话段或句子构成的语言整体,它应有一个论题结构或逻辑结构,句子之间有一定的逻辑关系。(黄国文,1988)因而,语篇功能包含衔接系统、主位—述位系统和信息系统这三个系统。(胡壮麟,1994)现将从语篇的衔接与连贯、主位—述位与信息系统以及语篇结构三方面来比较评析《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两种译文。
  
  2.1 衔接与连贯
  语篇不只是一连串句子和段落的无序的结合,而是一个结构完整、功能明确的语义统一体。因此,语篇要求词句之间在语言形式上具有衔接性,在语义上具备连贯性。
  衔接关系指的是语篇中语言成分之间的语义联系,或者说是语篇中的一个成分与另一个可以与之相互解释的成分之间的关系。(胡壮麟,1994)Halliday和 Hasan (1976)总结出四种衔接手段,即照应(reference)、省略(ellipsis)[包括替代(substitution)]、连接(conjunction)、词汇衔接(lexical cohesion)。这些都明显地说明衔接理论在翻译中起重要的作用。
  Example 1
  “You see the Lord ain’t going to help you; if he had been, he wouldn’t have let me get you! This yer religion is all a mess of lying trumpery, Tom. I know all about it. Ye’d better hold to me; I’m somebody, and can do something!”
  黄译:“你明明知道上帝不会保佑你。要是他会的话,那他就不会让你落到我手里来!宗教这玩意儿全是骗人的鬼话,汤姆。我全知道。你还是依仗我的好;我有势力,又有办法!”
  张译:“你看,这个主不来援助你呀;要是来援助你的话,你早就不会落到我手里来了!你这个宗教,全是乱七八糟的骗人的胡说,托姆。这东西我全知道,你还是跟着我吧。我是个重要人物,能做出了不起的事业来的!”
  照应指的是语篇中一个成分作为另一个成分的参照点。(胡壮麟,1989)在这两种译文中,黄译中的两个“他”均指前面的“上帝”,因而它们之间形成照应关系,与原文中的两个he和the Lord的照应关系相符,使译文更能体现出原文的特点,衔接得更紧,连贯得更为自然易懂;而张译则没有体现出原文的照应关系,译文衔接得不紧。
  Example 2
  “Like to see him try that,”said Legree, with a savage grin, “wouldn’t we, Sambo?”
  “Guess we would! Haw! haw! ho!”said the sooty gnome, laughing obsequiously.
  黄译:雷格里狞笑道:“那就让他试试看吧,对不对,山宝?”“可不是吗!哈!哈哈!”那黑小子谄媚地笑道。
  张译:“倒喜欢看他去尝试一下,”雷格里说道,来一个凶悍的狞笑,“我们就这样好吗,桑泼?”“我想让他试试也好!哈哈!哈哈!嗬嗬!”这个黑矮子胁肩谄笑。
  按Halliday和 Hasan (1976)的观点,替代是指英语语篇中少量的语言形式。使用替代这一衔接手段,既可避免与前面相同成分的重复,也可使语篇中的语言在一定的语境中显得简洁明了,就这点而言,汉语语篇也同样如此。因此,黄译中用“可不是吗!”来替代上句中的“让他试试吧!”比起张译中“我想让他试试也好!”更简洁明了,并且也避免了与上句的重复,使译文衔接得更紧密。
  Example 3
  When Tom stood face to face with his persecutor, and heard his threats, and thought in his very soul that his hour was come, his heart swelled bravely in him, and he thought he would bear torture and fire, bear anything, with the version of Jesus and heaven but just a step beyond.
  黄译:汤姆站在他的迫害者对面,听着他威吓的话,心想自己的时候已经到来。这时,他反而觉得勇气百倍,觉得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了。因为只要再跨一步,就可以见到耶稣和天堂了。
  张译:托姆和他的迫害者面对面站着,听着迫害者的威吓,自己心灵在思索,时候快要到了。他的心勇敢地在里面胀大,他以为能够忍受拷打与火烧,怀着憧憬,耶稣和天堂只有硅步之远,任何痛苦都能忍受。
  从两种译文的比较来看,黄译很好地运用了连接这一手段。连接是指语篇中句与句之间的逻辑关系。黄译中的“这时”和“因为”把这一语篇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也与原文的when和with相符,这样就使得译文衔接紧密,连贯而自然,清楚明了地体现了原文的意思;而在张译中却没有运用逻辑词语来连接语篇,信息显得零乱,使读者不易明白,没有很好地译出原文的意思。
  除了上述利用逻辑联系词来实现的语义连接外,词汇连接也是很好的一种衔接手段,它可以通过原词重复、同义词复现和词汇同现等手段来实现。
  Example 4
  “Come!”said she, in a whisper, fixing her black eyes on him.“Come along! He’s asleep—sound. I put enough into his brandy to keep him so. I wish I’d had more, —I shouldn’t have wanted you...”
  黄译:“走啊,”她那双眼睛盯着汤姆,一面低声说。“走吧!他睡着了,睡得死极了。我在他的白兰地酒里放了麻醉药,所以他才睡得这么死。麻醉药再多一点就好了,那就用不着你啦。……”
  张译:“来嘛!”她以悄悄的声音说,一对黑眼睛直盯着托姆。“跟着来!他在睡觉呢——睡得很死。我在他的白兰地里放足了东西,叫他这么睡的。我倒该多放些进去,——我本来没打算找你。……”
  从上面这个例子可以看出,黄译利用两个“麻醉药”的重复这一词汇衔接手段,使译文衔接紧密,语义连贯自然,清晰易懂;而张译中则没利用这一手段,只按原文的一句一句翻译,衔接不紧密,使读者不易读懂。
  除了运用上述四种手段来实现语篇衔接功能以外,作为文字语言的辅助工具——标点符号也具有重要的语篇衔接功能,它对在英汉翻译过程中重构原文信息、处理信息时起有效作用。如:分号将前后两并列的分句连接起来,体现了两分句的并列或对比的逻辑关系;冒号标志前后文提示性逻辑关系;括号标明符号内外注释性逻辑关系;破折号标明前后之间解释说明、补充说明或语义突然转变的逻辑关系。(苏培成,1994)
  Example 5
  To him it seemed as if his life-sorrows were now over, and as if, out of that strange treasury of peace and joy, with which he had been endowed from above, he longed to pour out something for the relief of their woes.
  黄译:他觉得他这一辈子已经结束,如今渴望把自己灵魂中的平安和喜悦(这是上帝赏赐给他的奇异的宝藏)倾注一些给他们,以便减轻一点他们的痛苦。
  张译:以他自己来说,他生命的悲痛像是已经过去了,而且,似乎希望在上帝所赐给他的宁静与欢快的奇异宝库中拿些出来救助那些可怜人的灾难。
  我们一眼就可以看出,黄译中使用了括号,不但起到了解释的作用,而且使译文衔接紧密、通顺地道,信息主次分明,有效地传达了信息,而张译中没有使用括号,而是把它译为“在上帝所赐给他的宁静与欢乐的奇异宝库中”,句子结构冗长,主次信息不分明,语句表达不通顺。可见,标点符号是不可忽视的一种手段。
  从上面五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语篇的衔接功能在翻译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很好地运用衔接手段,可以使译文衔接紧密、语义连贯,信息清楚明了。
  
  2.2 主位—述位和信息系统
  Halliday(1970)指出任何句子均可切分为主位(theme)和述位(rheme)。主位往往是第一个成分,是叙述的出发点、对象和基础,它常为已知信息,而述位则是叙述的核心内容,一般含有新信息。Halliday这一主位—述位和信息系统理论在语篇分析时占有重要的地位,而翻译时要很好地分析原文语篇,因此主位—述位和信息系统理论在翻译实践中也起到很重要的作用。
  Example 1
  What has he made me suffer? What has he made hundreds of poor creatures suffer? Isn’t he wringing the lifeblood out of you?
  黄译:我受的是什么罪啊!这几百个苦命人受的又是什么罪啊?他不是把你都快折磨死了吗?
  张译:他给我吃了什么苦头?他叫几百个穷苦可怜的人吃了什么苦头?他不是正在把你的生命的血绞出来吗?
  在这个语篇中,一共由三个句子组成,所以这个语篇一共包含了三个主位。从黄译可看出,这三个主位是“我”、“这几百个苦命人”以及“他”,这三个主位都为不同的对象,都是不断出现的新信息,不符合主位为已知信息这一理论。而张译则很好地体现了这一理论,它的三个主位都为“他”,把三个不同的对象即新信息放在述位上,这样不但反映出了卡舍对雷格里的痛恨的主题,也使译文结构整齐、通顺易懂。
  Example 2
  The martyr, when faced even by a death of bodily anguish and horror, finds in the very terror of his doom a strong stimulant and tonic. There is a vivid excitement, a thrill and fervor, which may carry through any crisis of suffering that is the birth-hour of eternal glory and rest.
  黄译:一个殉道者即使在面临死亡这种可怕的肉体痛苦时也能从他恐怖的厄运中找到莫大的鼓舞与安慰。他内心会感到激情昂扬、热血沸腾,经得起生死关头的痛苦,因为那就是天国的荣耀和永恒的安息诞生时刻。
  张译:一个殉道者面对死亡甚至肉体上的痛苦与恐怖,可他就在死亡的恐怖中找到强有力的刺激品和滋补剂。激动、热情、生气横溢的振奋会使他在苦难的最后关头慷慨就义,而不朽的光荣与永久的安息就在此刻诞生。
  在黄译和张译中的第一个主位都是“一个殉道者”,而转入第二、三个主位时,黄译为“他”和“那”(“那”一般指代前面的内容)均为已知信息,张译为“激动、热情、生气横溢的振奋”和“不朽的光荣与永久的安息”都是首次出现,为未知信息。因此黄译的主位都是已知信息,使人思维连贯,而张译后两个主位是未知信息,使人感到思维跳跃不连贯。
  从上面两例显示,主位—述位和信息系统理论在翻译时的重要作用。在翻译时应尽可能将已知信息保持在主位上,这样译文就能突出主题、结构整齐、通顺易懂,读者也会感到思维连贯、一目了然。
  
  2.3 语篇结构
  由于英美人和中国人认知和思维模式不同决定了语篇结构的不同,因此在翻译时,我们应考虑到语篇结构对译文的影响。
  首先,英语的语篇结构往往是先述主题,后由分题逐级论述,呈现性展开。而汉语的语篇结构往往是先设时间逻辑框架,后揭主题,一般先事实,后结论;先原因、后结果;先一般、后特殊等。在翻译时,我们应根据不同的语篇结构而加以相应的调整。
  Example 1
  But what strange law of mind is it that an idea long overlooked, and trodden under foot as a useless stone, suddenly sparkles out in new light, as a discovered diamond?
  黄译:这是多么奇怪的一种思想规律啊!一个长期被人忽略的想法,像一块毫无用处的石头一般,被人踩在脚下;突然之间它又像一颗新发现的宝石放射出新的光芒。
  张译:一种意见久已丢在一边,踩在脚下,当做一块无用的石头一般,会突然发出新的光辉,如同新发现的一颗钻石,这是思想上的多么奇怪的规律啊!
  原文语篇明显体现了英语语篇结构的特点,先由what strange law of mind is it提出主题,然后再分级论述。黄译也是先结论后细节,符合英美人的思维;而张译就体现了汉语语篇结构的特点,先细节后结论,它符合中国人的思维,符合汉语思路,使中国人更易读懂译文。
  另外,英语语篇结构和汉语语篇结构还有一个不同的特点,那就是英语语篇结构中喜欢重复使用代词,而汉语语篇结构中则常常省略使用代词。
  Example 2
  How long Tom lay there, he knew not. When he came to himself, the fire was gone out, his clothes were wet with the chill and drenching dews, but the dead soul-crisis was past, and, in the joy that filled him, he no longer felt hunger, cold, degradation, disappointment, wretchedness.
  黄译:汤姆自己也不知道在那里躺了多久。他醒来时火已熄灭,他的衣服已经被寒气袭人的露水浸透了。然而可怕的灵魂危机却已安然度过。现在,他心里充溢着喜悦,不再感到饥饿、寒冷、屈辱、失望和痛苦了。
  张译:在那里呆了多少时候,托姆自己也不知道。当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树柴烧完,火光熄灭,露湿沾衣,寒气袭人;而这可怕的灵魂危机既已过去以后,心里就充满了欢乐,不觉得饥饿、寒冷、落魄、失望、困苦。
  原文语篇结构中多次使用he和his,体现了英语语篇结构的特点。从两种译文中看,黄译也多次使用“他”,符合英语语篇结构的特点;而张译则省略了“他”,符合汉语语篇结构的特点,使语言显得简洁明快,符合汉语思路。
  因此,在翻译实践中,语篇结构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不同语言具有不同的语篇结构,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语篇结构,这样才会符合读者的思维,使读者更易读懂。
  
  3. 结语
  
  综上所述,本文以语篇功能理论为依据,从衔接与连贯、主位—述位与信息系统及语篇结构三方面对《汤姆叔叔的小屋》的两种译文本进行了比较分析,不但指出了语篇功能理论在翻译实践中的重要性,而且也指出了两种译本在语篇功能方面的不同。从总体上说,两译文都忠实地传递了原文内容,表达原文风格以及有很好的汉语表达,但它们从语篇功能分析上各有千秋,即黄译的衔接和连贯使用得好,使译文紧密地衔接在一起,而张译则在语篇结构上体现汉语的思路,如果能把两译文的长处结合起来,那便是一篇很好的译文。可见,在翻译实践中,语篇功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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