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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城市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迅速增多的城市广场引起人们的关注。城市广场正在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它的出现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为我们的生活空间提供了更多的物质线索。城市广场作为一种城市艺术建设类型,它既承袭传统和历史,也传递着美的韵律和节奏一种公共艺术形态,也是一种城市构成的重要元素。
[关键词]城市广场设计;设计方法;空间关系
1、城市广场概况
城市广场是将人群吸引到一起进行静态休闲活动的城市公共空间形式。一个主要为硬质铺装的,汽车不得进入的户外公共空间,起主要功能是漫步、闲坐、用餐或观察周围世界。而不是一个用与路过的空间。当然可能会有树木,花草和地被植物的存在,但占主导地位是硬质铺装地面。
2、城市广场分类
按照广场的主要功能、用途及在城市交通系统中所出的位置分类可分为集会游行广场(其中包括市民广场、纪念性广场、生活广场、文化广场、游憩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等。但这种分类是相对的,现实中每一类广场都或多或少具备其他类型广场的某些功能。
3、城市广场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城市化建设突然进入加速期。经济因素的活跃和市场经济的推动,加上借助于国庆50周年纪念与千年之禧的机会,一些大城市在大规模地修建城市广场令人瞠目。有的城市提出三年建造十个广场。解放后,种种原因使中国城市的建设被缓慢地搁置下来。六十年代后又寂静了30年,积蓄的力量和热情一旦进发了来,必然是急风暴雨式地前进。
然而,仔细考察研究国内近几年修建的城市广场,概括起来现在城市广场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尺度盲目过大,级配不合理,不具备亲和力,围合度不够或者过于压抑,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4、城市广场尺度与周边建筑高度之間的关系
在广场尺度处理上,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先生提出尺度的“外部模数理论”,他指出外部空间可以采用一行程为20~25m的模数,该长度恰好是人眼识别细部的距离。如果在外部空间设计中,以20~25m为单元设计,例如广场地面材质、地面高差、花坛、灯具等有节奏的重复变化,这些是广场营造客厅效果的有效办法。有时在广场的某些区域开辟“森林广场”,即在成排成行的大树下满铺地砖、设置座椅,这样广场的硬质景观得到柔化,要比大面积的草坪、硬地亲切宜人得多,空间层次增加了,尺度也更合理。如果以一般人视觉所能看清人的最大距离为1 200m来看,广场空间的控制性尺度不宜超过这一数值。如果以人感觉轻松的步行距离为300m来看,广场上设置休息设施的间隔应小于这一数值,并且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座椅等休息设施,使广场空间的坐憩的静态活动与悠闲散步的动态活动有机结合。在广场空间层次处理上,当广场外轮廓以及内部各主要分割线的控制点凡符合或接近圆、正三角形、正方形等具有确定比例的简单几何图形,就可以由于某种几何制约关系而产生和谐统一的效果,天安门广场就是成功的例子。
卡米诺·西特总结说:很多古老城镇和城市古老部分中令人愉快亲密的广场,也许小到15m~21m。广场最小尺寸应等于它周围的主要建筑的高度,而最大尺寸不应超过主要建筑高度的两倍,即1≤D/H≤2,除非建筑的形式、目的和设计要求较大的广场尺寸。
林奇在《场地规划》一书中指出25m左右的空间尺度是城市空间中最舒适得当的尺度。费雷德里克·吉伯德《市镇设计》一书中,认为25m左右的距离可以辨认出建筑细部和人脸细部,产生亲切感,是优美的古典街道的尺度。当建筑立面的高度等于人与建筑物的距离时,即水平视线与檐口夹角45°,此时具有很好的封闭感。当建筑高度等于人与建筑物距离的1/2时,这和人的视野最大值30°角一致,这是创造封闭感的低限。当建筑立面高度等于人与建筑物距离的1/3时,水平视线与檐口夹角18°,这时高出围合界面的后侧建筑物成为组织空间的一部分。当建筑立面高度为距离的1/4时,水平视线与檐口夹角14°,空间的容积特性消失,空间周围的建筑如同是平面的边缘,起不到围合作用。
克利夫·芒福汀在《街道与广场》一书中介绍了广场空间尺度方面的众多研究理论,包括阿尔伯蒂,帕拉第奥,黑格曼和佩茨)等。他认可帕拉迪奥的说法:“一个广场上适宜的建筑物高度,是广场空间宽度的1/3,或者最小是1/6。”黑格曼和佩茨,还有施普赖雷根,各自独立地得出相似的结论:建筑物细部的最佳距离尺寸,和建筑物的最大维度相等。因而1个广场的最小宽度,是由和屋檐之间的45。夹角决定的。但是,建筑物最好是视为一个整体,也就是作为一个全部的构图,最好的观赏距离是它高度的2倍或者是一个27°的夹角。观赏不止1个的建筑需要其高度3倍的观赏距离,或者是一个18°的夹角。低于18°夹角的极限,而广场就会失去封闭的感觉。
芒福汀说,大多数理论家都认为,可以看清楚一座建筑物的最大角度是27°,或者是在1个等于建筑两倍高度的距离上。如果广场的宽高比是4:1,1个处于中心的观察者就可以转动身体欣赏空间的所有面。但是,如果目标是欣赏广场墙面的全面构图或者是几栋建筑物,观赏的距离就应该是建筑物高度的3倍。从中心点欣赏广场的所有面,要求广场的宽高比是6:1,这也是阿尔伯蒂推荐的最大尺度。芦原义信针对外部空间尺度提出的“十分之一理论”。他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对比例关系的取信进行了解释:邻幢间距(D)与建筑高度(H)之比为1.5—2是使用最多的数字。当D/H<1并逐渐减小时,则有近迫感,其空间如同剩余空间;而当D/H>1并逐渐增大时,则有远离感;当D/H=I时,建筑高度与间距之间存在着某种匀称。
格哈德·库德斯认为,私密的小型广场可以拥有较高的边界。边界高度与广场宽度的关系在1:1或1:1.5时显得更为完整,边界显得亲近而且具有保护作用。当上述关系为1:5~1:8时.广场空间将显得十分开敞,利于举行大型活动。对于中等大小的广场,要建立私密性,上述比例在1:3~1:4。
5、国内未来城市广场的展望
城市广场的设计是城市设计的重要课题,它反映了城市整体设计的重要性。在任何一个环境设计中,整体的得失都比局部的好坏重要得多。城市广场设计虽然只是城市设计的一部分,但它的规划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质量密不可分,所以在设计城市广场的时候要考虑当今城市广场在规划中存在的主要和常见的问题,尽量加以避免,认真把握总规的要求,全面分析广场所处的环境和地域历史文化特点,最终做到城市整体性和环境的统一。我国的城市广场也会逐渐的贴合普通人的视角,更具有亲和力,能够吸引更多的人,与整个城市空间和每一个人达到和谐。
[关键词]城市广场设计;设计方法;空间关系
1、城市广场概况
城市广场是将人群吸引到一起进行静态休闲活动的城市公共空间形式。一个主要为硬质铺装的,汽车不得进入的户外公共空间,起主要功能是漫步、闲坐、用餐或观察周围世界。而不是一个用与路过的空间。当然可能会有树木,花草和地被植物的存在,但占主导地位是硬质铺装地面。
2、城市广场分类
按照广场的主要功能、用途及在城市交通系统中所出的位置分类可分为集会游行广场(其中包括市民广场、纪念性广场、生活广场、文化广场、游憩广场)、交通广场、商业广场等。但这种分类是相对的,现实中每一类广场都或多或少具备其他类型广场的某些功能。
3、城市广场的形式和存在的问题
进入九十年代中期,我国城市化建设突然进入加速期。经济因素的活跃和市场经济的推动,加上借助于国庆50周年纪念与千年之禧的机会,一些大城市在大规模地修建城市广场令人瞠目。有的城市提出三年建造十个广场。解放后,种种原因使中国城市的建设被缓慢地搁置下来。六十年代后又寂静了30年,积蓄的力量和热情一旦进发了来,必然是急风暴雨式地前进。
然而,仔细考察研究国内近几年修建的城市广场,概括起来现在城市广场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尺度盲目过大,级配不合理,不具备亲和力,围合度不够或者过于压抑,没有体现“以人为本”的设计原则。
4、城市广场尺度与周边建筑高度之間的关系
在广场尺度处理上,日本建筑师芦原义信先生提出尺度的“外部模数理论”,他指出外部空间可以采用一行程为20~25m的模数,该长度恰好是人眼识别细部的距离。如果在外部空间设计中,以20~25m为单元设计,例如广场地面材质、地面高差、花坛、灯具等有节奏的重复变化,这些是广场营造客厅效果的有效办法。有时在广场的某些区域开辟“森林广场”,即在成排成行的大树下满铺地砖、设置座椅,这样广场的硬质景观得到柔化,要比大面积的草坪、硬地亲切宜人得多,空间层次增加了,尺度也更合理。如果以一般人视觉所能看清人的最大距离为1 200m来看,广场空间的控制性尺度不宜超过这一数值。如果以人感觉轻松的步行距离为300m来看,广场上设置休息设施的间隔应小于这一数值,并且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座椅等休息设施,使广场空间的坐憩的静态活动与悠闲散步的动态活动有机结合。在广场空间层次处理上,当广场外轮廓以及内部各主要分割线的控制点凡符合或接近圆、正三角形、正方形等具有确定比例的简单几何图形,就可以由于某种几何制约关系而产生和谐统一的效果,天安门广场就是成功的例子。
卡米诺·西特总结说:很多古老城镇和城市古老部分中令人愉快亲密的广场,也许小到15m~21m。广场最小尺寸应等于它周围的主要建筑的高度,而最大尺寸不应超过主要建筑高度的两倍,即1≤D/H≤2,除非建筑的形式、目的和设计要求较大的广场尺寸。
林奇在《场地规划》一书中指出25m左右的空间尺度是城市空间中最舒适得当的尺度。费雷德里克·吉伯德《市镇设计》一书中,认为25m左右的距离可以辨认出建筑细部和人脸细部,产生亲切感,是优美的古典街道的尺度。当建筑立面的高度等于人与建筑物的距离时,即水平视线与檐口夹角45°,此时具有很好的封闭感。当建筑高度等于人与建筑物距离的1/2时,这和人的视野最大值30°角一致,这是创造封闭感的低限。当建筑立面高度等于人与建筑物距离的1/3时,水平视线与檐口夹角18°,这时高出围合界面的后侧建筑物成为组织空间的一部分。当建筑立面高度为距离的1/4时,水平视线与檐口夹角14°,空间的容积特性消失,空间周围的建筑如同是平面的边缘,起不到围合作用。
克利夫·芒福汀在《街道与广场》一书中介绍了广场空间尺度方面的众多研究理论,包括阿尔伯蒂,帕拉第奥,黑格曼和佩茨)等。他认可帕拉迪奥的说法:“一个广场上适宜的建筑物高度,是广场空间宽度的1/3,或者最小是1/6。”黑格曼和佩茨,还有施普赖雷根,各自独立地得出相似的结论:建筑物细部的最佳距离尺寸,和建筑物的最大维度相等。因而1个广场的最小宽度,是由和屋檐之间的45。夹角决定的。但是,建筑物最好是视为一个整体,也就是作为一个全部的构图,最好的观赏距离是它高度的2倍或者是一个27°的夹角。观赏不止1个的建筑需要其高度3倍的观赏距离,或者是一个18°的夹角。低于18°夹角的极限,而广场就会失去封闭的感觉。
芒福汀说,大多数理论家都认为,可以看清楚一座建筑物的最大角度是27°,或者是在1个等于建筑两倍高度的距离上。如果广场的宽高比是4:1,1个处于中心的观察者就可以转动身体欣赏空间的所有面。但是,如果目标是欣赏广场墙面的全面构图或者是几栋建筑物,观赏的距离就应该是建筑物高度的3倍。从中心点欣赏广场的所有面,要求广场的宽高比是6:1,这也是阿尔伯蒂推荐的最大尺度。芦原义信针对外部空间尺度提出的“十分之一理论”。他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对比例关系的取信进行了解释:邻幢间距(D)与建筑高度(H)之比为1.5—2是使用最多的数字。当D/H<1并逐渐减小时,则有近迫感,其空间如同剩余空间;而当D/H>1并逐渐增大时,则有远离感;当D/H=I时,建筑高度与间距之间存在着某种匀称。
格哈德·库德斯认为,私密的小型广场可以拥有较高的边界。边界高度与广场宽度的关系在1:1或1:1.5时显得更为完整,边界显得亲近而且具有保护作用。当上述关系为1:5~1:8时.广场空间将显得十分开敞,利于举行大型活动。对于中等大小的广场,要建立私密性,上述比例在1:3~1:4。
5、国内未来城市广场的展望
城市广场的设计是城市设计的重要课题,它反映了城市整体设计的重要性。在任何一个环境设计中,整体的得失都比局部的好坏重要得多。城市广场设计虽然只是城市设计的一部分,但它的规划设计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质量密不可分,所以在设计城市广场的时候要考虑当今城市广场在规划中存在的主要和常见的问题,尽量加以避免,认真把握总规的要求,全面分析广场所处的环境和地域历史文化特点,最终做到城市整体性和环境的统一。我国的城市广场也会逐渐的贴合普通人的视角,更具有亲和力,能够吸引更多的人,与整个城市空间和每一个人达到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