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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最能引起人兴趣的动物之一,也许是因为人类这种动物的特性罢。演化把我们塑造为结群生活,善于奔跑,在空旷草原上生活的动物。我们热爱吃肉,合作猎捕大型动物,雄性把食物带回家庭,供给妻子和孩子。这一切都和狼是如此接近,有时候,甚至比黑猩猩和大猩猩,这些正牌的人类亲戚,更让我们感到亲切。
狼又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它太像人,我们情不自禁要将它“拟人化”,同时也太像狗了,让人类想起,我们(至少是在面子上)不愿做狗,于是,人更加神往狼。
小说《狼图腾》似乎就是在神往情绪下诞生的。思想主题姑且不论,但对狼的描写,并不符合现实中的狼——狼和狗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同一个物种受到了先人不同的影响,又被后人贴上了不同的标签。真实的狼故事已经足够漂亮,不需要人类的修饰为之添彩。
狼狗同源,食性也没有那么大差异
狗吃人屎,是人的奴才;狼吃人尸,是送蒙古人的灵魂上腾格里的神灵。——《狼图腾》
但其实狼和狗本是一家。狗经过了驯化,变得能够和人相处,狼则没有;但二者依然保留了众多的相似之处,其中就包括食性。
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条件下的变异》里,达尔文提出了狗起源的问题。他列举了多种犬科动物,指出它们跟家犬的许多相似之处,狼只是其中一员。狗的品种如此繁多,而且长相各不一样,我们一直怀疑它是多种动物驯化,以及互相杂交的成果。经常被怀疑到的动物是胡狼,包括亚洲胡狼(Canis aureus)、侧纹胡狼(Canis adustus)、黑背胡狼(Canis mesomelas)三个物种,它们和狼同样归为犬属,比狼瘦小,吃腐肉,也攻击弱小的活物,埃及的阿努比斯神长着胡狼的头。
推后一百年,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 劳伦兹(Konrad Lorenz)也偏爱胡狼,他认为最早的狗来自亚洲胡狼,之后才掺进狼的血统,狗的性格,取决于哪种动物的基因更多一点。不幸的是,这位获诺贝尔奖的伟人,富有才华的科普作家,在这个问题上大错特错了。
如今,基因技术的发展使我们可以解决许多悬案。狼的基因与狗的相似程度,比其他犬科动物(包括胡狼)都要近得多。家犬被归为狼的一个亚种,是很合理的。狗的祖先是狼,大方向已经确定,但细节上爭议还是很多。狗到底是在什么时候驯化的,由哪里的狼驯化的,科学家们还是各执一词,争端激烈。
随便举个例子。在2013年,有四项关于狗起源的基因研究结果,发表在重要的科技类期刊上,这四篇论文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单位。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结果,认为狗是在1万年前驯化于中东地区,这里是文明的摇篮,最早产生农业的地方。中国昆明动物研究所认为,狗是在3.2万年前,驯化于中国南部。芬兰图尔库大学的看法是,狗在1.88-3.21万年前,驯化于欧洲。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结果是,狗的驯化历史有1.1-1.6万年,但驯化成狗的那批狼已经灭绝,我们已见不到了。
以人的眼光看来,真正的狼的食性远非 “高贵”,与狗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狼最喜欢的猎物是落单或者受伤的大中型动物,但条件不好时也不会挑食。各种小兽、小鸟、蜥蜴、青蛙都是常见食物,甚至大号昆虫也能见到。连腐肉都不会拒绝,大部分捕食者都不介意偶尔吃点儿尸体。
著名的野生动物学家乔治·夏勒,检查过昆仑山新疆地区的许多狼粪便,内含物有80%是旱獭的残骸。虽然长得又胖又笨,旱獭属于松鼠科,是鼠家的大号成员。内蒙古的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狼的食物里,最多的是草兔。
实际上,在《狼图腾》里也写到,狼捕食黄鼠、野兔,吃腐烂的尸体,被遗弃的“流浪”狗,同样靠这些东西为生。这本书在人为扩大狼与狗的鸿沟同时,不自觉地也彰显了两者的相似之处。
狼的食谱里还有素菜,比如越橘、蓝莓、苹果和梨等水果,塞罕乌拉保护区的狼粪便里发现了完整的叶子,说明狼也吃“野菜”。如果狼活动范围内有人类居住地,还会加上活家畜、家畜屠宰残余、剩饭菜和其他生活垃圾。事实上,解释狼如何被驯化的理论之一就是,史前的狼主动靠近人,就是为了吃早期人类聚居地附近的垃圾。
至于不吃同类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寒冬时狼不但会吃同类尸体,还会杀死落单的狼并吃掉,甚至是自己狼群的成员死掉,也免不了成为“牺牲品”。
而狗的食粪行为,更是犬科乃至许多其他动物里都会出现的行为,狼、郊狼、豺、狐狸等都不会“幸免”。食粪行为有时是正常的、有目的的,有时则反映出生理或心理的问题,而且经过训练通常都可以矫正。
其实,以上这些才是真正“正常”的动物行为。动物摄食是有取舍的,但它们的标准并不是从天而降的人类道德,而是能量开支和收入的平衡。正如蛎鹬会选取中等大小的贝壳而抛弃太大的(难撬)和太小的(肉少),狼也会根据环境选择食物的种类,人类的好恶,并不会影响狼的行为。
蒙古的狼,也是狼亚种大家族里的普通成员
蒙古狼是世界上最大最厉害的狼,配出的狼狗准错不了。——《狼图腾》
其实“蒙古狼”和其他地区的灰狼是一家。全世界40个狼亚种里,体型最大的并不在蒙古,而可能在阿拉斯加的基奈半岛。
蒙古地区有两种狼分布,一种是灰狼的指名亚种欧亚狼(Canis lupus lupus)。这种狼体型较大,但分布极为广泛,横跨整个欧亚大陆,谈不上蒙古特有。另一种则是藏狼(Canis lupus chanco),体型偏小,分布范围也涵盖西藏、印度、中亚、蒙古、华北等地。有些研究者认为藏狼应该归入欧亚狼之中。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物种,基因可以交流,硬要分出个大小其实没有太多意义。
而与其执着于给生物排座次,去观察它们自己的多样性要有趣得多。譬如,狼的毛色之多彩,在非家养的大型哺乳动物中,可能只有人类能与之相比。藏狼一般是棕色或棕灰色,偶尔有黑色脊背,或毛色发红的狼,也有近乎黑的深色,和近乎白的浅色。把范围扩大到整个中国,不同地区的狼,不仅毛色有差,毛的厚度也各有不同,北方的狼需要更厚密暖和的毛皮袄。 反过来说,这些多样性最后又会汇聚成一个单一的物种;在众多的中文作品中,形形色色,或善或恶,或愚或智的狼,其实本出一家。从《聊斋》里吃了屠夫一刀的狼,到狼图腾里的狼神,从吃掉祥林嫂儿子的狼,到大灰狼罗克,只是人类给同一物种赋予的种种“狼格(人格)”而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狼狗混血绝非一个好主意。狼和狗的主要性格差异有三点:狼在性成熟之后会伺机攻击“主人”或同伴寻求统治地位,狼面对儿童或受伤的人会激发猎杀本能,狼会确立明确的领地并坚决保卫其所有物。这三点对人来说都不是好消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驯化狗的时候,剔除了这些特征。混血是一场赌博,实际上无法确定后代会表现得更接近哪一方,等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条件合适爆发,后果将十分严重。
威风八面的“狼王”,只是人的想象
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狼图腾》
“狼群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大致可划分七个台阶的地位层次。第一等当然是狼酋,第二等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第三等是成年母狼,第四等是老狼,第五等是狼崽,第六等是智力低下的或有某种缺陷的草狼,第七等是誰都瞧不起的贱狼。”这里引用另一部描写狼的畅销小说,沈石溪的《残狼灰满》。并不是要显示狼群社会的真实情况,而是反映许多人想象中狼群的模样。请注意,这里对于狼群的描写,与人的社会何等相似。
但比起人类,大部分动物的社会结构其实相当简单,对于狼王及其“臣民”的想象,可能是将人的社会结构强加到动物身上的结果。
一个普通的狼群,包括一对狼夫妻和它们的孩子,数量大多不超过个位数。也可能有一些外来者,例如狼夫妻的亲戚,或者夫妻一方死掉,外来的狼取而代之。有时2-3个狼家庭共同活动,在美国阿拉斯加,曾经观察到一群36只狼,算是一个极大的狼群。
这个规模比许多人想象中来得小。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的祖先,生活在比狼群大得多的群体里(几十到百来人),农业出现以后,人类的社会更是大大膨胀了。人对狼群规模的观念,算不算是“以人之心度之”呢?
地位最高的是大公狼,其次是他的太太,动物行为学上称做主雄(alpha male)和主雌(alpha female),也就是所谓的狼王(或头狼)和他的夫人。狼王这个词杀气腾腾,让人想到一只凶暴的猛兽,以铁腕统治一支钢一样的军队。实际上他平时非常低调。唯一能把他和其他狼区别出来的办法,是看尾巴。地位高的狼尾巴举高,平行于地面,地位低的狼尾巴下垂,除此以外,狼王的“王霸之气”简直没有一点表现。
狼王和王后真正的特权是繁殖,如果狼群里有外来的成年大狼,想要结婚生子,可能会大打一场。但小狼一至两岁,就要离开狼群,去寻找外来的异性做配偶,繁殖权非狼王和王后莫属,也就没有了争夺的理由。在野外,大多数时间里,狼群是非常和平的,甚至比圈养的狼还要安静(动物园的狼是从各处抓来的,彼此都是生面孔,容易相互打斗,输了也没法逃亡)。显然,狼的凶猛还不足以满足人类对野蛮和强大的幻想。
狼群的日常,其实也似曾相识
黄黄、伊勒和三条小狗一拥而上,抢舔二郎嘴巴上的油水,多日不见油腥,狗们馋肉都馋疯了。——《狼图腾》
货比货该扔,狗的不幸是,它的身边有狼这样一个参照物。与狼相比,经过驯化的狗显得过于忠顺,甚至“堕落”。但无法否认,狼与狗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狼图腾》小说一再强调狼与狗的差别,人为将其扩大成鸿沟。然而,在小说无关主旨的闲笔上,却展示出狼与狗的相同处。
捕食归来的狗和看家狗相互舔嘴,这不止是馋人家吃过的肉,同样的行为也出现在狼身上。在地位高于自己的强狼面前,下级狼表示顺服的“礼节”有两种:一种是躺倒,让“长官”嗅它的生殖器或腹股沟,另一种是兴冲冲地走上来,一边摇尾巴,一边舔上级狼的嘴——狗继承了狼的行为,所以这两套动作我们都不陌生。
虽然狼的行礼并非文化,而是本能,但它与人类的礼节有微妙的相似之处。“舔嘴”来源于小狼崽向父母“乞食”的动作(后面还要讲到)。作为服从礼的舔嘴,只剩下社交的功能,不再具备原先“获得营养”的作用。动物学家劳伦兹把这种行为的进化过程,称之为“仪式化”。这有点像人类世界里,铜鼎变成祭祀的道具,让人忘记它原本是用来煮肉的。
狼的社交行为,经常和“吃”联系在一起。这一点颇像人类。例如,食物资源的分配,反映地位的高低。如果狼群抓到大猎物,足够大家吃饱,无论地位高低,所有的狼都可以一起进食。如果猎物小,狼多肉少,狼父母可以优先进食,然后才轮到半大的少年狼。
幼小的狼崽在狼群中的地位低于少年狼,但在吃的方面,父母对它们非常照顾。母狼在洞里养育小狼崽,公狼非常热情地承担起给妻儿送饭的工作,把猎物肉衔回来,或者吐出胃里半消化的碎肉喂给母狼和狼崽。甚至自己吃不饱,也要分食给太太。稍大一点的狼崽,父母出猎归来,就会迎上去舔大狼的嘴喙,让父母吐出“肉糜”。
虽然用餐时的狼分成三六九等,狼对于自己“碗里的肉”也有一定的所有权。进食的狼面前半米,是它的私有地带。即使是狼王来抢它嘴边的肉,无论它地位高低,都会凶相毕露地护食(虽然无法保证不被抢走)。这也很容易使人想到《狼图腾》中的小狼。
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在《狼图腾》电影拍摄中,一只人工喂养的狼曾做出“躺下”和“舔嘴”的行为。它针对的不是狼王,而是电影导演——正如我们把狼当成穿毛皮的人,狼也把人当成裸狼。到底谁错得更多一点呢?很难说。
趣闻:是狼还是狗?
2012年初,山东枣庄闹出的“狼患”一直备受关注。 继前两天一只窜入村庄的野狼被民警击毙之后,在滕州市又出现了一只疑似狼的动物,当地民警迅速捕获。当时,当地动物园工作人员初步断定,这只动物是一只年龄在5岁左右的母狼。随后,这只“母狼”被送往当地动物园看养。
不过随后有网民曝出“母狼”实际为自家哈士奇后,“野狼”真实性受到质疑。枣庄市林业局森保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擒“母狼”究竟是狼还是狗还需要进行DNA鉴定。
而动物学教授马金生来到滕州动物园现场做了实验性鉴定,称它就是似狼的宠物犬哈士奇。他给出了几点理由:它的眼睛斜向上生长,倾斜度不如狼,狼是倾斜向上近45度角;狗的毛各种颜色都有,不具保护色,狼的背部是保护色,从这点看它也不像狼。马教授表示,关键还看和人的亲近程度,“经亲密接触,这只疑似狼的动物根本不怕人,喂食物时还表现得很友好,甚至触摸它都没关系。”马教授又来到一只真狼的笼子前,还没走近狼就往舍里跑,还表现得非常警惕,见人就躲有敌意。
狼又处在一个尴尬的位置。它太像人,我们情不自禁要将它“拟人化”,同时也太像狗了,让人类想起,我们(至少是在面子上)不愿做狗,于是,人更加神往狼。
小说《狼图腾》似乎就是在神往情绪下诞生的。思想主题姑且不论,但对狼的描写,并不符合现实中的狼——狼和狗并非对立的两极,而是同一个物种受到了先人不同的影响,又被后人贴上了不同的标签。真实的狼故事已经足够漂亮,不需要人类的修饰为之添彩。
狼狗同源,食性也没有那么大差异
狗吃人屎,是人的奴才;狼吃人尸,是送蒙古人的灵魂上腾格里的神灵。——《狼图腾》
但其实狼和狗本是一家。狗经过了驯化,变得能够和人相处,狼则没有;但二者依然保留了众多的相似之处,其中就包括食性。
在《动物和植物在家养条件下的变异》里,达尔文提出了狗起源的问题。他列举了多种犬科动物,指出它们跟家犬的许多相似之处,狼只是其中一员。狗的品种如此繁多,而且长相各不一样,我们一直怀疑它是多种动物驯化,以及互相杂交的成果。经常被怀疑到的动物是胡狼,包括亚洲胡狼(Canis aureus)、侧纹胡狼(Canis adustus)、黑背胡狼(Canis mesomelas)三个物种,它们和狼同样归为犬属,比狼瘦小,吃腐肉,也攻击弱小的活物,埃及的阿努比斯神长着胡狼的头。
推后一百年,动物行为学家康拉德· 劳伦兹(Konrad Lorenz)也偏爱胡狼,他认为最早的狗来自亚洲胡狼,之后才掺进狼的血统,狗的性格,取决于哪种动物的基因更多一点。不幸的是,这位获诺贝尔奖的伟人,富有才华的科普作家,在这个问题上大错特错了。
如今,基因技术的发展使我们可以解决许多悬案。狼的基因与狗的相似程度,比其他犬科动物(包括胡狼)都要近得多。家犬被归为狼的一个亚种,是很合理的。狗的祖先是狼,大方向已经确定,但细节上爭议还是很多。狗到底是在什么时候驯化的,由哪里的狼驯化的,科学家们还是各执一词,争端激烈。
随便举个例子。在2013年,有四项关于狗起源的基因研究结果,发表在重要的科技类期刊上,这四篇论文分别来自不同的国家和单位。瑞典乌普萨拉大学的结果,认为狗是在1万年前驯化于中东地区,这里是文明的摇篮,最早产生农业的地方。中国昆明动物研究所认为,狗是在3.2万年前,驯化于中国南部。芬兰图尔库大学的看法是,狗在1.88-3.21万年前,驯化于欧洲。美国芝加哥大学的结果是,狗的驯化历史有1.1-1.6万年,但驯化成狗的那批狼已经灭绝,我们已见不到了。
以人的眼光看来,真正的狼的食性远非 “高贵”,与狗没有太大的区别。虽然狼最喜欢的猎物是落单或者受伤的大中型动物,但条件不好时也不会挑食。各种小兽、小鸟、蜥蜴、青蛙都是常见食物,甚至大号昆虫也能见到。连腐肉都不会拒绝,大部分捕食者都不介意偶尔吃点儿尸体。
著名的野生动物学家乔治·夏勒,检查过昆仑山新疆地区的许多狼粪便,内含物有80%是旱獭的残骸。虽然长得又胖又笨,旱獭属于松鼠科,是鼠家的大号成员。内蒙古的赛罕乌拉自然保护区,狼的食物里,最多的是草兔。
实际上,在《狼图腾》里也写到,狼捕食黄鼠、野兔,吃腐烂的尸体,被遗弃的“流浪”狗,同样靠这些东西为生。这本书在人为扩大狼与狗的鸿沟同时,不自觉地也彰显了两者的相似之处。
狼的食谱里还有素菜,比如越橘、蓝莓、苹果和梨等水果,塞罕乌拉保护区的狼粪便里发现了完整的叶子,说明狼也吃“野菜”。如果狼活动范围内有人类居住地,还会加上活家畜、家畜屠宰残余、剩饭菜和其他生活垃圾。事实上,解释狼如何被驯化的理论之一就是,史前的狼主动靠近人,就是为了吃早期人类聚居地附近的垃圾。
至于不吃同类的说法,更是无稽之谈——寒冬时狼不但会吃同类尸体,还会杀死落单的狼并吃掉,甚至是自己狼群的成员死掉,也免不了成为“牺牲品”。
而狗的食粪行为,更是犬科乃至许多其他动物里都会出现的行为,狼、郊狼、豺、狐狸等都不会“幸免”。食粪行为有时是正常的、有目的的,有时则反映出生理或心理的问题,而且经过训练通常都可以矫正。
其实,以上这些才是真正“正常”的动物行为。动物摄食是有取舍的,但它们的标准并不是从天而降的人类道德,而是能量开支和收入的平衡。正如蛎鹬会选取中等大小的贝壳而抛弃太大的(难撬)和太小的(肉少),狼也会根据环境选择食物的种类,人类的好恶,并不会影响狼的行为。
蒙古的狼,也是狼亚种大家族里的普通成员
蒙古狼是世界上最大最厉害的狼,配出的狼狗准错不了。——《狼图腾》
其实“蒙古狼”和其他地区的灰狼是一家。全世界40个狼亚种里,体型最大的并不在蒙古,而可能在阿拉斯加的基奈半岛。
蒙古地区有两种狼分布,一种是灰狼的指名亚种欧亚狼(Canis lupus lupus)。这种狼体型较大,但分布极为广泛,横跨整个欧亚大陆,谈不上蒙古特有。另一种则是藏狼(Canis lupus chanco),体型偏小,分布范围也涵盖西藏、印度、中亚、蒙古、华北等地。有些研究者认为藏狼应该归入欧亚狼之中。不管怎么说,都是一个物种,基因可以交流,硬要分出个大小其实没有太多意义。
而与其执着于给生物排座次,去观察它们自己的多样性要有趣得多。譬如,狼的毛色之多彩,在非家养的大型哺乳动物中,可能只有人类能与之相比。藏狼一般是棕色或棕灰色,偶尔有黑色脊背,或毛色发红的狼,也有近乎黑的深色,和近乎白的浅色。把范围扩大到整个中国,不同地区的狼,不仅毛色有差,毛的厚度也各有不同,北方的狼需要更厚密暖和的毛皮袄。 反过来说,这些多样性最后又会汇聚成一个单一的物种;在众多的中文作品中,形形色色,或善或恶,或愚或智的狼,其实本出一家。从《聊斋》里吃了屠夫一刀的狼,到狼图腾里的狼神,从吃掉祥林嫂儿子的狼,到大灰狼罗克,只是人类给同一物种赋予的种种“狼格(人格)”而已。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狼狗混血绝非一个好主意。狼和狗的主要性格差异有三点:狼在性成熟之后会伺机攻击“主人”或同伴寻求统治地位,狼面对儿童或受伤的人会激发猎杀本能,狼会确立明确的领地并坚决保卫其所有物。这三点对人来说都不是好消息——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驯化狗的时候,剔除了这些特征。混血是一场赌博,实际上无法确定后代会表现得更接近哪一方,等于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一旦条件合适爆发,后果将十分严重。
威风八面的“狼王”,只是人的想象
狼群中一头被大狼们簇拥着的白狼王……射散出一股凶傲的虎狼之威。整个狼群不下三四十头。——《狼图腾》
“狼群是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大致可划分七个台阶的地位层次。第一等当然是狼酋,第二等是出类拔萃的大公狼,第三等是成年母狼,第四等是老狼,第五等是狼崽,第六等是智力低下的或有某种缺陷的草狼,第七等是誰都瞧不起的贱狼。”这里引用另一部描写狼的畅销小说,沈石溪的《残狼灰满》。并不是要显示狼群社会的真实情况,而是反映许多人想象中狼群的模样。请注意,这里对于狼群的描写,与人的社会何等相似。
但比起人类,大部分动物的社会结构其实相当简单,对于狼王及其“臣民”的想象,可能是将人的社会结构强加到动物身上的结果。
一个普通的狼群,包括一对狼夫妻和它们的孩子,数量大多不超过个位数。也可能有一些外来者,例如狼夫妻的亲戚,或者夫妻一方死掉,外来的狼取而代之。有时2-3个狼家庭共同活动,在美国阿拉斯加,曾经观察到一群36只狼,算是一个极大的狼群。
这个规模比许多人想象中来得小。值得注意的是,我们靠狩猎和采集为生的祖先,生活在比狼群大得多的群体里(几十到百来人),农业出现以后,人类的社会更是大大膨胀了。人对狼群规模的观念,算不算是“以人之心度之”呢?
地位最高的是大公狼,其次是他的太太,动物行为学上称做主雄(alpha male)和主雌(alpha female),也就是所谓的狼王(或头狼)和他的夫人。狼王这个词杀气腾腾,让人想到一只凶暴的猛兽,以铁腕统治一支钢一样的军队。实际上他平时非常低调。唯一能把他和其他狼区别出来的办法,是看尾巴。地位高的狼尾巴举高,平行于地面,地位低的狼尾巴下垂,除此以外,狼王的“王霸之气”简直没有一点表现。
狼王和王后真正的特权是繁殖,如果狼群里有外来的成年大狼,想要结婚生子,可能会大打一场。但小狼一至两岁,就要离开狼群,去寻找外来的异性做配偶,繁殖权非狼王和王后莫属,也就没有了争夺的理由。在野外,大多数时间里,狼群是非常和平的,甚至比圈养的狼还要安静(动物园的狼是从各处抓来的,彼此都是生面孔,容易相互打斗,输了也没法逃亡)。显然,狼的凶猛还不足以满足人类对野蛮和强大的幻想。
狼群的日常,其实也似曾相识
黄黄、伊勒和三条小狗一拥而上,抢舔二郎嘴巴上的油水,多日不见油腥,狗们馋肉都馋疯了。——《狼图腾》
货比货该扔,狗的不幸是,它的身边有狼这样一个参照物。与狼相比,经过驯化的狗显得过于忠顺,甚至“堕落”。但无法否认,狼与狗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狼图腾》小说一再强调狼与狗的差别,人为将其扩大成鸿沟。然而,在小说无关主旨的闲笔上,却展示出狼与狗的相同处。
捕食归来的狗和看家狗相互舔嘴,这不止是馋人家吃过的肉,同样的行为也出现在狼身上。在地位高于自己的强狼面前,下级狼表示顺服的“礼节”有两种:一种是躺倒,让“长官”嗅它的生殖器或腹股沟,另一种是兴冲冲地走上来,一边摇尾巴,一边舔上级狼的嘴——狗继承了狼的行为,所以这两套动作我们都不陌生。
虽然狼的行礼并非文化,而是本能,但它与人类的礼节有微妙的相似之处。“舔嘴”来源于小狼崽向父母“乞食”的动作(后面还要讲到)。作为服从礼的舔嘴,只剩下社交的功能,不再具备原先“获得营养”的作用。动物学家劳伦兹把这种行为的进化过程,称之为“仪式化”。这有点像人类世界里,铜鼎变成祭祀的道具,让人忘记它原本是用来煮肉的。
狼的社交行为,经常和“吃”联系在一起。这一点颇像人类。例如,食物资源的分配,反映地位的高低。如果狼群抓到大猎物,足够大家吃饱,无论地位高低,所有的狼都可以一起进食。如果猎物小,狼多肉少,狼父母可以优先进食,然后才轮到半大的少年狼。
幼小的狼崽在狼群中的地位低于少年狼,但在吃的方面,父母对它们非常照顾。母狼在洞里养育小狼崽,公狼非常热情地承担起给妻儿送饭的工作,把猎物肉衔回来,或者吐出胃里半消化的碎肉喂给母狼和狼崽。甚至自己吃不饱,也要分食给太太。稍大一点的狼崽,父母出猎归来,就会迎上去舔大狼的嘴喙,让父母吐出“肉糜”。
虽然用餐时的狼分成三六九等,狼对于自己“碗里的肉”也有一定的所有权。进食的狼面前半米,是它的私有地带。即使是狼王来抢它嘴边的肉,无论它地位高低,都会凶相毕露地护食(虽然无法保证不被抢走)。这也很容易使人想到《狼图腾》中的小狼。
一个有趣的细节是,在《狼图腾》电影拍摄中,一只人工喂养的狼曾做出“躺下”和“舔嘴”的行为。它针对的不是狼王,而是电影导演——正如我们把狼当成穿毛皮的人,狼也把人当成裸狼。到底谁错得更多一点呢?很难说。
趣闻:是狼还是狗?
2012年初,山东枣庄闹出的“狼患”一直备受关注。 继前两天一只窜入村庄的野狼被民警击毙之后,在滕州市又出现了一只疑似狼的动物,当地民警迅速捕获。当时,当地动物园工作人员初步断定,这只动物是一只年龄在5岁左右的母狼。随后,这只“母狼”被送往当地动物园看养。
不过随后有网民曝出“母狼”实际为自家哈士奇后,“野狼”真实性受到质疑。枣庄市林业局森保站有关负责人表示,所擒“母狼”究竟是狼还是狗还需要进行DNA鉴定。
而动物学教授马金生来到滕州动物园现场做了实验性鉴定,称它就是似狼的宠物犬哈士奇。他给出了几点理由:它的眼睛斜向上生长,倾斜度不如狼,狼是倾斜向上近45度角;狗的毛各种颜色都有,不具保护色,狼的背部是保护色,从这点看它也不像狼。马教授表示,关键还看和人的亲近程度,“经亲密接触,这只疑似狼的动物根本不怕人,喂食物时还表现得很友好,甚至触摸它都没关系。”马教授又来到一只真狼的笼子前,还没走近狼就往舍里跑,还表现得非常警惕,见人就躲有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