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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存货》(以下简称“我国存货准则”)于2001年11月9日由财政部颁布,并在2002年1月1日起在股份有限公司施行。该准则对企业存货的确认、计量、披露作出相应的规范。但这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1993年11月制订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以下简称“国际存货准则”)相比,由于我国存货准则起步较晚,制定较为滞后,加上国情的不同,二者之间必然存在差异,现作如下比较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