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
观察家庭环境及家庭功能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自杀行为的影响。
方法入院前1个月内有自杀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53名作为自杀未遂组,一般情况与自杀未遂组相匹配的精神分裂症从未有自杀者53名作为无自杀组。对入组对象评估家庭环境量表及家庭功能量表。
结果自杀未遂组家庭环境量表中亲密度、情感表达水平、娱乐性和控制性水平[分别为(5.70±1.29)分,(4.77±1.49)分,(3.94±1.63)分和(2.68±1.68)分],低于无自杀组[分别为(6.62±1.23)分,(5.96±1.11)分,(5.68±1.98)分和(4.40±1.81)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矛盾性[(3.55±1.60)分]高于无自杀组[(2.81±1.52)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自杀未遂组家庭功能量表中的情感反应、情感介入、行为控制水平[分别为(16.05±2.57)分,(19.13±4.09)分和(23.35±3.52)分],低于无自杀组[分别为(14.53±3.38)分,(16.58±2.82)分和(21.60±3.25)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分析显示,家庭环境量表中情感表达、娱乐性和控制性及家庭功能量表中的情感介入和行为控制是影响精神分裂症自杀的重要因素(F=21.583,P=0.000,校正R2=0.519)。
结论精神分裂症自杀未遂患者在家庭环境和家庭功能方面均有明显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