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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是学子们步入仕途的阶梯,考试、阅卷都非常严格。
清代学子考状元,要经过乡试、会试,最后是进行殿试。以清代末年最后一次科考为例,1904年7月8日(农历五月二十一日),殿试在保和殿举行。殿试毕,第二天由8名阅卷大臣(俗称“试卷官”)开始阅卷。
这天,监试大臣和阅卷官齐聚在文华殿。阅卷官座位前面是一条长案,收管官把卷箱取来开封,将试卷先取出一捆打开,按照阅卷官的官职,一卷一卷地分送到阅卷官的面前,直至分完。
每位阅卷官收完试卷后,即开始阅卷。每看完一份,便在试卷上写下自己的姓氏(不写名字),同时标上优劣符号。待把自己分到的试卷阅毕,再阅评他人看过的试卷。这样,逐一轮流传看,每位阅卷官都能看到考生的试卷,均写出优劣评语,这种阅卷方法称为“转桌”。
评定试卷的优劣,不用文字表述,而是用不同的符号标示。标示符号分为五等,即“圈”、“尖”、“点”、“直”、“叉”,分别画作“○”、“△”、“、”、“‖”、“×”。每位阅卷官在先后评阅同一份试卷时,有不同的评价,但这种差别不能太大,即只有上等与中等、中等与下等的微小差异;如果发现同一份试卷评价悬殊太大,就得另派大臣查阅试卷,以防“各存成见,有上下其手之弊”,查实后要受处分。
有了这种制约,在同一份试卷上如果第一位阅卷官画的是“○”,以后再阅卷的人绝不能用“、”,但可用相邻的“△”;如果第一位用的是“‖”,以后的人一般就不能用“△”了,所谓“圈不见点,尖不见直”。
8位阅卷官“转桌”完毕,最后是总核,由首席阅卷官专司其事,其他阅卷官可参加意见。
前3名(一甲)的试卷必须是8个“○”,稍逊者为二甲,如果试卷中“○”、“△”、“、”间杂,即为三甲;有“‖”的便排在三甲之后了。
阅卷必须在两天之内完成。
待评定、检核完毕,将前10名晋呈皇帝钦定名次,前3名为一甲(状元、榜眼、探花)。
皇帝评定之后,再把其余的试卷依照名次列出,交由填榜官正式写榜。
榜用黄纸裱成里、面两层,称为“金榜”,有“大金榜”和“小金榜”两种,“小金榜”由奏事处呈进宫中保存,“大金榜”由内阁大学士捧到乾清门,加盖“皇帝之宝”,待到宣读典礼时公布。嗣后,用红线张挂在太和门,悬挂3日,交与内阁。
清代学子考状元,要经过乡试、会试,最后是进行殿试。以清代末年最后一次科考为例,1904年7月8日(农历五月二十一日),殿试在保和殿举行。殿试毕,第二天由8名阅卷大臣(俗称“试卷官”)开始阅卷。
这天,监试大臣和阅卷官齐聚在文华殿。阅卷官座位前面是一条长案,收管官把卷箱取来开封,将试卷先取出一捆打开,按照阅卷官的官职,一卷一卷地分送到阅卷官的面前,直至分完。
每位阅卷官收完试卷后,即开始阅卷。每看完一份,便在试卷上写下自己的姓氏(不写名字),同时标上优劣符号。待把自己分到的试卷阅毕,再阅评他人看过的试卷。这样,逐一轮流传看,每位阅卷官都能看到考生的试卷,均写出优劣评语,这种阅卷方法称为“转桌”。
评定试卷的优劣,不用文字表述,而是用不同的符号标示。标示符号分为五等,即“圈”、“尖”、“点”、“直”、“叉”,分别画作“○”、“△”、“、”、“‖”、“×”。每位阅卷官在先后评阅同一份试卷时,有不同的评价,但这种差别不能太大,即只有上等与中等、中等与下等的微小差异;如果发现同一份试卷评价悬殊太大,就得另派大臣查阅试卷,以防“各存成见,有上下其手之弊”,查实后要受处分。
有了这种制约,在同一份试卷上如果第一位阅卷官画的是“○”,以后再阅卷的人绝不能用“、”,但可用相邻的“△”;如果第一位用的是“‖”,以后的人一般就不能用“△”了,所谓“圈不见点,尖不见直”。
8位阅卷官“转桌”完毕,最后是总核,由首席阅卷官专司其事,其他阅卷官可参加意见。
前3名(一甲)的试卷必须是8个“○”,稍逊者为二甲,如果试卷中“○”、“△”、“、”间杂,即为三甲;有“‖”的便排在三甲之后了。
阅卷必须在两天之内完成。
待评定、检核完毕,将前10名晋呈皇帝钦定名次,前3名为一甲(状元、榜眼、探花)。
皇帝评定之后,再把其余的试卷依照名次列出,交由填榜官正式写榜。
榜用黄纸裱成里、面两层,称为“金榜”,有“大金榜”和“小金榜”两种,“小金榜”由奏事处呈进宫中保存,“大金榜”由内阁大学士捧到乾清门,加盖“皇帝之宝”,待到宣读典礼时公布。嗣后,用红线张挂在太和门,悬挂3日,交与内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