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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委副书记、武汉市委书记陈一新在武汉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大力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加强和创新基层党建工作,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贯彻党代会精神,市委制发了《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实施“红色引擎工程”推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突出了“八个红色”的重点内容,重点强调要打造“红色物业”,打通联系群众“最后一百米”。武汉市房管局按照市委和陈一新书记的指示要求,在市委组织部领导下,围绕“把党的组织覆盖到物业,把党的力量充实到物业,把党的引领体现到物业”三大目标,以改革精神和创新思路,大胆试点、竞进作为,积极探索党建引领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模式,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市委决策部署
物业服务联系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从2013年开始,武汉市站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按照“三方联动”─电视问政─人大询问─小区综合治理─“红色物业”的递进链条逐步深入,层层推进,今年市委提出打造“红色物业”,是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的关键之举,是夯实城市基层基础的固本之策,是回应广大群众所期所盼的民生之需,是城市基层党建探索的主攻方向和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武汉创举”,它不是简单的就物业管理抓物业管理,而是一方面通过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企业的领导,组织引导物业企业和物业管理人员在做好物业服务的同时,同步帮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工作,传递党的声音,把党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把党组织的关心关怀送到每个居民身边,增进党组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协调解决市民身边的物业服务问题,引领推动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使我们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真正有色彩、有温暖、有活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只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红色物业”试点工作,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注重协同配合,多措并举推进“红色物业”有序开展
根据市委部署和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武汉市房管局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为统领,以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为出发点,始终坚持把打造“红色物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作为、精心部署、勇于实践,全力协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做好顶层设计,启动《条例》修订。按照市委陈一新书记关于“赋予‘红色物业’政治引领功能,着手修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指示要求,迅即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确定《条例》修订基本思路和原则。深入各区调研,多种渠道收集、了解兄弟城市立法经验和亮点,明确《条例》修订主要方向和重难点问题;做好省、市《条例》比对,吸收省《条例》新规定,修改调整与其相抵触的条文;总结集成“红色物业”试点经验,将企业党建、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三方联动”等内容纳入《条例》相关章节和条款,彰显“红的特色”;坚持开门立法,邀请相关主体和专家、律师等,先后组织召开5次座谈会,进行讨论交流,广纳民意。目前,《条例》修订送审稿已送市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
(二)创新制度措施,融入“红色元素”。为促进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红色物业”,注重调整、创新制度措施。一是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拟将党建工作与评标规则挂钩,权重占到5%,目前正在进行试点,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物业企业必须具备建立党组织的先决条件,评分标准中增加企业党建内容。二是完善2017年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考评方案中增加了与“红色物业”相关内容和元素:在街道、社区、区局评价中加入物业企业党建、开展志愿服务两项指标,在业主满意度测评中加入开展志愿服务一项指标,同时调整指标结构和权重,“红色物业”相关指标权重在五方综合评价中约占6%比重。三是将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评先评优活动相结合,指导市物业协会在开展全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评选中,将党建工作纳入评分内容。同时,在市物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开设“红色物业”专栏,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展示试点工作成效,在行业内营造积极参与、支持“红色物业”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和区域化党建理念,指导各区局支持配合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联动推进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物业企业,通过向街道发送邀请函方式,由其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物业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逐步实现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同时,积极指导物业企业邀请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义务质量总监,定期开展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推荐物业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两委”成员,主动参与和承担党组织分派的工作任务。通过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共同搭建服务平台,完善联席会议、民主决策、评议监督等制度,形成服务合力,推动共建共治。
(四)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红色物业”试点工作赋予武汉市房管局主要任务是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物业企业规范发展,按照这一要求,多措并举,着力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启动五大备案,从4月1日起,全面启动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五大备案管理,把住市场源头关。二是公布“红黑榜”,在长江日报以“红黑榜”形式,分区公布2016年物业服务质量考评347个排名靠前靠后物业小区名单,同时在对应小区公示,褒优贬劣;指导各区局对排名靠后小区进行后续督导检查,促进问题整改;以“看变化、看差距、看方向”为题,在长江日报专版解析全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对全市物业行业进行示范引导。三是开展行政监管巡查,组建市、区两级巡查队伍,开发巡查移动终端,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巡查,即时记录上传巡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企业整改和加强跟踪督办,通报巡查情况;按照全市窗口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复查迎检工作要求,成立督查組抽查重点小区,及时发现并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物业行业满意度提升。四是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及时对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记分,共公布企业和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警示信息324笔,构建诚实守信的物业市场环境。五是开展服务质量示范创建,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坚持“标杆引领、以点带面”原则,以万科物业为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并入围武汉市首批示范点创建名单。六是开展园林小区评选活动,会同市绿委办组织开展全市园林小区评选,促进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环境绿化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三、坚持改革创新,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在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下,武汉市房管局和各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试”有所为、“试”有所进、“试”有所成,在关键性、实质性问题上取得初步成效。
(一)发展路径基本清晰,“红色物业”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一是全面组建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各区采取新建一批、重组一批等方式,积极组建29家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各试点街道普遍设立物业服务站和服务窗口,为782个试点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在此基础上,坚持“公益为主、市场运作”,探索出了公益性物业企业托管、市场化物业企业承接、自助型物业规范提升、社区物业一体化等物业服务新模式,形成了物业服务从无到有,“红”“专”有机融合,以“红”促“专”,以“专”显“红”,又“红”又“专”的“红色物业”新路径。二是探索创新公益性物业服务模式。各区以区属物业服务实体兜底托管为主,坚持公益属性、实行市场运作,采取多种模式为试点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如,江汉区通过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规范自助物业服务、托管转化无物业服务小区等措施,打通“无物业服务─自管物业服务─专业物业服务─‘红色物业’服务”递进转化链条,推进“红色物业”整区覆盖。三是规范细化公益性物业服务标准。根据不同类别小区实际,分类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正常运营,促进长远发展。如,武汉众治公司根据党建基础、设施条件、封闭程度等把老旧小区分为三类,将物业服务项目细化为“八保”,即“保宣传、保清洁、保绿化、保安全、保维修、保秩序、保活动、保和谐”,对三类小区分别提供“八保”、“六保”、“五保”服务。
(二)骨干队伍逐步壮大,选聘党员大学生成为党的工作力量。结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组织开展首批“红色物业”党员大学生选聘工作,为物业服务队伍注入“红色基因”。一是严格标准“选得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原则上要求党员大学生,在统一招考的355名大学生中,党员占88.45%,硕士研究生占34.08%,毕业于985、211大学的占33.80%。除全市集中选聘355名、各区自主选聘220名党员大学生外,市场化物业企业还主动招聘了3144名优秀大学生,为全市物业服务队伍注入了新生力量与红色基因。如,武汉众治公司成立不到半年,就定向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985”“211”高校招聘了2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党员占80%以上。二是加强培养“干得好”。编写培训教材、组建讲师团队,在市委党校对选聘党员大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大学生到岗后,各区加强跟踪培养,如,东西湖区建立结对帮带和谈心谈话制度,实现街道处级领导干部与党员大学生联系全覆盖;武汉中实物业全面建立“双导师”制,为党员大学生逐一选派党建导师和物业管理导师,实行全程帮带。三是落实待遇“留得住”。坚持用适当的待遇留人,按照不低于當年同类大学毕业生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党员大学生薪酬待遇,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住房保障、户籍落户等政策,探索拓宽选聘大学生晋升渠道。如,江岸区选聘的硕士研究生试用转正后起薪达到4500元,遴选5名优秀党员大学生作为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管理岗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三)党建引领作用彰显,党的组织和工作基本实现有效覆盖。一是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青山区成立物业行业非公经济党工委,对物业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和行业双重管理,行业工委负责建,街道党工委负责管、指导开展日常党务工作。汉阳区每年为物业企业党组织书记发放1200元党建津贴,给予“红色物业”工作推进情况好的物业党组织适当奖励经费,激发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全市1786个物业企业和1968个物业小区中,有党员4427名,已建立495个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1126名,基本实现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二是物业力量与社区力量有效整合。坚持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化“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全面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整合社区力量与物业力量共同服务社区群众,把社区物业服务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上。如,百步亭物业既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基本物业服务,还在8小时之外,主动补位承担社区和业委会责任,1600名物业员工也是编外工作者,先后推出“24小时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在小区维稳安定、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已有1220名街道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质量总监,785名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兼任街道“大工委”成员或社区“两委”委员。三是物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在二季度全市40个窗口行业文明程度指数和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均顺利跨过85分的国标合格线。如,江岸区建立江岸“爱社区管家”APP平台,居民点击“找物业”,实现一键缴纳物业费、投诉报修、对接家政维修等。洪山区推行“三个一”服务机制,受理业主问题后10分钟到达现场,常规性问题1小时解决,特殊复杂问题1天内形成解决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红色物业”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抓主要矛盾、盯薄弱环节,突破重难点问题,逐步形成实践性成果和制度性成果,为全面推进武汉市“红色引擎工程”做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本文作者系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主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市委决策部署
物业服务联系千家万户,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从2013年开始,武汉市站在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按照“三方联动”─电视问政─人大询问─小区综合治理─“红色物业”的递进链条逐步深入,层层推进,今年市委提出打造“红色物业”,是推进“红色引擎工程”的关键之举,是夯实城市基层基础的固本之策,是回应广大群众所期所盼的民生之需,是城市基层党建探索的主攻方向和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基层党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武汉创举”,它不是简单的就物业管理抓物业管理,而是一方面通过加强和创新党对物业企业的领导,组织引导物业企业和物业管理人员在做好物业服务的同时,同步帮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党的工作,传递党的声音,把党的触角延伸到千家万户,把党组织的关心关怀送到每个居民身边,增进党组织与群众的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另一方面通过紧盯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协调解决市民身边的物业服务问题,引领推动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使我们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真正有色彩、有温暖、有活力,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只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红色物业”试点工作,才能不辱使命、不负重托。
二、注重协同配合,多措并举推进“红色物业”有序开展
根据市委部署和市委组织部的工作要求,武汉市房管局以实施“红色引擎工程”为统领,以满足城市社区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为出发点,始终坚持把打造“红色物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为中心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积极作为、精心部署、勇于实践,全力协同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一)做好顶层设计,启动《条例》修订。按照市委陈一新书记关于“赋予‘红色物业’政治引领功能,着手修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指示要求,迅即启动《条例》修订工作,召开局长办公会,确定《条例》修订基本思路和原则。深入各区调研,多种渠道收集、了解兄弟城市立法经验和亮点,明确《条例》修订主要方向和重难点问题;做好省、市《条例》比对,吸收省《条例》新规定,修改调整与其相抵触的条文;总结集成“红色物业”试点经验,将企业党建、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三方联动”等内容纳入《条例》相关章节和条款,彰显“红的特色”;坚持开门立法,邀请相关主体和专家、律师等,先后组织召开5次座谈会,进行讨论交流,广纳民意。目前,《条例》修订送审稿已送市法制办进入立法程序。
(二)创新制度措施,融入“红色元素”。为促进物业企业积极参与“红色物业”,注重调整、创新制度措施。一是对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进行修订,拟将党建工作与评标规则挂钩,权重占到5%,目前正在进行试点,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投标物业企业必须具备建立党组织的先决条件,评分标准中增加企业党建内容。二是完善2017年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体系,考评方案中增加了与“红色物业”相关内容和元素:在街道、社区、区局评价中加入物业企业党建、开展志愿服务两项指标,在业主满意度测评中加入开展志愿服务一项指标,同时调整指标结构和权重,“红色物业”相关指标权重在五方综合评价中约占6%比重。三是将党建工作与行业协会评先评优活动相结合,指导市物业协会在开展全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评选中,将党建工作纳入评分内容。同时,在市物业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开设“红色物业”专栏,宣传、推广试点经验,展示试点工作成效,在行业内营造积极参与、支持“红色物业”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覆盖。按照属地管理和区域化党建理念,指导各区局支持配合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采取单独建、联合建、挂靠建等方式,联动推进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建立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组建条件的物业企业,通过向街道发送邀请函方式,由其选派党建指导员指导物业企业开展党的工作和活动,逐步实现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的有效覆盖。同时,积极指导物业企业邀请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社区“两委”成员兼任物业服务项目义务质量总监,定期开展物业服务监督检查工作;推荐物业企业负责人中的党员担任社区“两委”成员,主动参与和承担党组织分派的工作任务。通过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共同搭建服务平台,完善联席会议、民主决策、评议监督等制度,形成服务合力,推动共建共治。
(四)强化行业监管,提升服务水平。“红色物业”试点工作赋予武汉市房管局主要任务是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促进物业企业规范发展,按照这一要求,多措并举,着力加强行业监管。一是启动五大备案,从4月1日起,全面启动物业管理区域、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承接查验、物业服务合同等五大备案管理,把住市场源头关。二是公布“红黑榜”,在长江日报以“红黑榜”形式,分区公布2016年物业服务质量考评347个排名靠前靠后物业小区名单,同时在对应小区公示,褒优贬劣;指导各区局对排名靠后小区进行后续督导检查,促进问题整改;以“看变化、看差距、看方向”为题,在长江日报专版解析全市物业企业服务质量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对全市物业行业进行示范引导。三是开展行政监管巡查,组建市、区两级巡查队伍,开发巡查移动终端,对全市物业小区开展巡查,即时记录上传巡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企业整改和加强跟踪督办,通报巡查情况;按照全市窗口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复查迎检工作要求,成立督查組抽查重点小区,及时发现并督导问题整改,促进物业行业满意度提升。四是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及时对物业企业和项目经理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记分,共公布企业和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警示信息324笔,构建诚实守信的物业市场环境。五是开展服务质量示范创建,结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坚持“标杆引领、以点带面”原则,以万科物业为示范点,开展创建工作,并入围武汉市首批示范点创建名单。六是开展园林小区评选活动,会同市绿委办组织开展全市园林小区评选,促进物业企业加强小区环境绿化管理,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三、坚持改革创新,物业服务融入基层治理取得初步成效
在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下,武汉市房管局和各区及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到“试”有所为、“试”有所进、“试”有所成,在关键性、实质性问题上取得初步成效。
(一)发展路径基本清晰,“红色物业”服务平台初步建成。一是全面组建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各区采取新建一批、重组一批等方式,积极组建29家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各试点街道普遍设立物业服务站和服务窗口,为782个试点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在此基础上,坚持“公益为主、市场运作”,探索出了公益性物业企业托管、市场化物业企业承接、自助型物业规范提升、社区物业一体化等物业服务新模式,形成了物业服务从无到有,“红”“专”有机融合,以“红”促“专”,以“专”显“红”,又“红”又“专”的“红色物业”新路径。二是探索创新公益性物业服务模式。各区以区属物业服务实体兜底托管为主,坚持公益属性、实行市场运作,采取多种模式为试点小区提供基本物业服务。如,江汉区通过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规范自助物业服务、托管转化无物业服务小区等措施,打通“无物业服务─自管物业服务─专业物业服务─‘红色物业’服务”递进转化链条,推进“红色物业”整区覆盖。三是规范细化公益性物业服务标准。根据不同类别小区实际,分类明确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实现正常运营,促进长远发展。如,武汉众治公司根据党建基础、设施条件、封闭程度等把老旧小区分为三类,将物业服务项目细化为“八保”,即“保宣传、保清洁、保绿化、保安全、保维修、保秩序、保活动、保和谐”,对三类小区分别提供“八保”、“六保”、“五保”服务。
(二)骨干队伍逐步壮大,选聘党员大学生成为党的工作力量。结合“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计划”,组织开展首批“红色物业”党员大学生选聘工作,为物业服务队伍注入“红色基因”。一是严格标准“选得准”。把政治标准作为首要标准,原则上要求党员大学生,在统一招考的355名大学生中,党员占88.45%,硕士研究生占34.08%,毕业于985、211大学的占33.80%。除全市集中选聘355名、各区自主选聘220名党员大学生外,市场化物业企业还主动招聘了3144名优秀大学生,为全市物业服务队伍注入了新生力量与红色基因。如,武汉众治公司成立不到半年,就定向从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985”“211”高校招聘了2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党员占80%以上。二是加强培养“干得好”。编写培训教材、组建讲师团队,在市委党校对选聘党员大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党员大学生到岗后,各区加强跟踪培养,如,东西湖区建立结对帮带和谈心谈话制度,实现街道处级领导干部与党员大学生联系全覆盖;武汉中实物业全面建立“双导师”制,为党员大学生逐一选派党建导师和物业管理导师,实行全程帮带。三是落实待遇“留得住”。坚持用适当的待遇留人,按照不低于當年同类大学毕业生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党员大学生薪酬待遇,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工程”住房保障、户籍落户等政策,探索拓宽选聘大学生晋升渠道。如,江岸区选聘的硕士研究生试用转正后起薪达到4500元,遴选5名优秀党员大学生作为区属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管理岗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三)党建引领作用彰显,党的组织和工作基本实现有效覆盖。一是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扎实推进。青山区成立物业行业非公经济党工委,对物业企业党组织实行属地和行业双重管理,行业工委负责建,街道党工委负责管、指导开展日常党务工作。汉阳区每年为物业企业党组织书记发放1200元党建津贴,给予“红色物业”工作推进情况好的物业党组织适当奖励经费,激发物业企业党建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目前,全市1786个物业企业和1968个物业小区中,有党员4427名,已建立495个党组织,选派党建指导员1126名,基本实现物业企业党的组织和工作有效覆盖。二是物业力量与社区力量有效整合。坚持在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深化“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全面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整合社区力量与物业力量共同服务社区群众,把社区物业服务牢牢掌握在党组织手上。如,百步亭物业既为居民提供便捷的基本物业服务,还在8小时之外,主动补位承担社区和业委会责任,1600名物业员工也是编外工作者,先后推出“24小时值班制”“首问责任制”,在小区维稳安定、化解矛盾纠纷上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已有1220名街道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质量总监,785名物业企业党员负责人兼任街道“大工委”成员或社区“两委”委员。三是物业服务水平得到提升。在二季度全市40个窗口行业文明程度指数和行业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均顺利跨过85分的国标合格线。如,江岸区建立江岸“爱社区管家”APP平台,居民点击“找物业”,实现一键缴纳物业费、投诉报修、对接家政维修等。洪山区推行“三个一”服务机制,受理业主问题后10分钟到达现场,常规性问题1小时解决,特殊复杂问题1天内形成解决方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红色物业”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抓主要矛盾、盯薄弱环节,突破重难点问题,逐步形成实践性成果和制度性成果,为全面推进武汉市“红色引擎工程”做出房管人应有的贡献。(本文作者系武汉市物业管理事务指导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