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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洛阳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信息库”在河南洛阳市挂牌了,该器官库隶属于洛阳市中心血站。记者采访了解到,该人体器官信息库挂牌半个月,就有13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在此登记,另有数十名活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要求报名登记。
这是河南省首家设立的人体器官信息库,它的建成,将为无私捐献器官者和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信息库的具体运作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是拯救生命还是随尸成灰
洛阳的程先生,因患尿毒症需要经常到医院作透析,但每次价格不菲的医疗费用,让他原本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
“每透析一次花费都不小,几年累积下来恐怕也有几十万元了。医生说最好的方法是进行肾移植,但医院根本找不到提供肾的渠道。我在北京治病时的一个病友上个月走了,不知道我还能熬多久……”程先生不无伤感地说。
洛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郭建平介绍,像程先生这样急需器官移植却又找不到供体、在死亡边缘挣扎的病人数量巨大。据中华医学会不完全统计:我国大约有150万尿毒症患者,但每年只能做4000例~5000例肾移植;3000万晚期肝病患者,却只有3000位患者接受肝移植;我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而全国骨髓库的资料才3万多份;500万盲人中有近3万需要做角膜移植,每年只有1200人成为幸运儿,这中间绝大多数患者因等不到器官而死亡或部分机体丧失功能。
人体器官信息库主要倡导者、洛阳市中心血站站长贠中桥对记者说,对人类器官移植的探索始于20世纪初,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迄今在全球广泛应用。据全球移植中心名录统计:全球有70余万身患不治之症者通过器官移植获得第二次生命,其中肾移植存活最长者已达37年,肝移植最长者达30年。
我国器官移植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与国外相比起步晚但发展较快,特别是近10年来发展迅猛,目前我国已开展了国际上所有临床和实验性器官移植手术。去年我国肝移植手术历史性地突破了3000例,一跃成为世界上的肝移植大国,肾移植、角膜移植的开展则更加普遍。
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和广大民众认可了这项先进技术,越来越多的患者加入到等待进行各种器官移植的队伍,器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器官供体的严重不足,阻碍着移植医学的发展。
“鲜活的生命亟待移植器官来救治,而现实则是大量可用的人体器官随着尸体化为灰烬。”贠中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自愿要求捐献遗体、器官的人越来越多,然而,由于社会捐献渠道不畅通,许多自愿捐献者因缺乏手续和相关法律规定,往往捐献无门,不少医院和医疗科研单位则因担心惹麻烦对一些自愿捐献者婉言谢绝。
一方面供体奇缺,许多需要救治的病人丧失治疗时机;另一方面浪费惊人,有效的供体器官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于是就出现了志愿者捐献无门、需求者望“捐”兴叹的尴尬局面。
器官黑市交易为何盛行?
据洛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进行的社会调查显示,由于器官的供应奇缺与需求严重失调,器官来源存在畸形供应渠道。在一些大医院附近,时常可以看到街头小广告上有卖肝、卖肾等信息,他们往往以家庭生活遭遇不幸,陷入困境,或者急需用钱救患病亲人为由,标明性别、年龄,留下联系电话,多为“价格面议”,有的甚至明码标价,公开出售。
“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身体健全、健康的权利,这种畸形的供应渠道,不仅使穷人沦为富人的器官库,而且这种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平原则,虽然从生理医学的角度来说,人体中少了部分肝、肾还可维持生存,但从社会伦理学角度来说,毕竟从健康的人体中切取部分器官还是‘残忍’的。”郭建平说,“也不符合红十字会的理念宗旨。”
郭建平说,即使无私捐肝、捐肾的行为体现了人类的慈善、博爱精神,红十字会也不提倡公民这样做。买卖、出租等黑市交易如果不能严加控制,容易引发窃取人体器官等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谈起成立人体器官信息库的初衷,贠中桥说,洛阳市在这方面有一定基础。洛阳无偿献血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先进城市行列,不仅成为我国无偿献血保证临床需求为数不多的城市之一,而且还率先在河南省建立了骨髓库。2005年以来,为了顺应社会需要,在捐献者与使用者之间搭起一座爱心桥,洛阳市红十字会决定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
贠中桥说,在我国无偿献血蓬勃发展的今天,血站在满足临床用血的基础上,开辟新的服务项目,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具有许多优势: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单位,遗体器官捐献也是一项公益事业,社会公众易于接受,容易开展工作;血站有组织实施无偿献血的经验,对遗体器官捐献的组织、宣传、倡导、发动等有借鉴经验,便于操作;血站负责本地区的供血,在本辖区内已与各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建立了稳定的供应网络,该网络资源对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也有很大便利;血站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已开展HLA、DNA等检测技术以及冻存技术,能满足器官移植条件,整合社会资源整合。
器官捐献怎样突破法律难题
贠中桥说,国外通常具备的《器官移植法》《器官捐献法》《脑死亡法》《器官移植伦理指南》等,我国一个也没有。
据介绍,在2005年6月举行的第六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研讨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该条例将对器官移植进行规范。据透露,该条例强调了非商业化原则,在器官摘取、保存、运输等项目上可以收费,但器官本身绝对不能用作买卖。
贠中桥说,在条例出台之前,刚刚成立的洛阳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信息库,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在具体运作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何时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贠中桥说,目前,除了深圳特区出台了《深圳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上海、贵阳、武汉等个别城市制定了地方法规外,河南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因缺乏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所以,工作开展有一定难度。因此,首先需要在上级领导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与各有关部门携手制定洛阳市的遗体捐献及器官移植的有关办法,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如一些临床专家的积极配合、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等等。
记者在洛阳市中心血站采访了解到,目前洛阳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信息库正在探索科学的途径,先期构建一个人体器官供需信息服务平台。
记者采访得知,人体器官信息库挂牌半个月,就有13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在此登记,另有数十名活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要求报名登记。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以及运作规范管理办法的支持,所以,只能作简单的登记,存入相关信息,无法签订系列协议,达成受法律保护的承诺。也就是说,目前即便有自愿捐赠者死亡,也不可能进行器官切除和移植术。
这是河南省首家设立的人体器官信息库,它的建成,将为无私捐献器官者和急需器官移植的患者搭建一个沟通的平台。然而,由于缺乏法律依据,信息库的具体运作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
是拯救生命还是随尸成灰
洛阳的程先生,因患尿毒症需要经常到医院作透析,但每次价格不菲的医疗费用,让他原本富裕的家庭不堪重负。
“每透析一次花费都不小,几年累积下来恐怕也有几十万元了。医生说最好的方法是进行肾移植,但医院根本找不到提供肾的渠道。我在北京治病时的一个病友上个月走了,不知道我还能熬多久……”程先生不无伤感地说。
洛阳市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郭建平介绍,像程先生这样急需器官移植却又找不到供体、在死亡边缘挣扎的病人数量巨大。据中华医学会不完全统计:我国大约有150万尿毒症患者,但每年只能做4000例~5000例肾移植;3000万晚期肝病患者,却只有3000位患者接受肝移植;我国有400万白血病患者在等待骨髓移植,而全国骨髓库的资料才3万多份;500万盲人中有近3万需要做角膜移植,每年只有1200人成为幸运儿,这中间绝大多数患者因等不到器官而死亡或部分机体丧失功能。
人体器官信息库主要倡导者、洛阳市中心血站站长贠中桥对记者说,对人类器官移植的探索始于20世纪初,成熟于20世纪80年代,迄今在全球广泛应用。据全球移植中心名录统计:全球有70余万身患不治之症者通过器官移植获得第二次生命,其中肾移植存活最长者已达37年,肝移植最长者达30年。
我国器官移植起步于20世纪50年代,与国外相比起步晚但发展较快,特别是近10年来发展迅猛,目前我国已开展了国际上所有临床和实验性器官移植手术。去年我国肝移植手术历史性地突破了3000例,一跃成为世界上的肝移植大国,肾移植、角膜移植的开展则更加普遍。
随着器官移植技术的日益成熟,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和广大民众认可了这项先进技术,越来越多的患者加入到等待进行各种器官移植的队伍,器官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器官供体的严重不足,阻碍着移植医学的发展。
“鲜活的生命亟待移植器官来救治,而现实则是大量可用的人体器官随着尸体化为灰烬。”贠中桥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思想认识的提高,自愿要求捐献遗体、器官的人越来越多,然而,由于社会捐献渠道不畅通,许多自愿捐献者因缺乏手续和相关法律规定,往往捐献无门,不少医院和医疗科研单位则因担心惹麻烦对一些自愿捐献者婉言谢绝。
一方面供体奇缺,许多需要救治的病人丧失治疗时机;另一方面浪费惊人,有效的供体器官不能得到充分的利用。于是就出现了志愿者捐献无门、需求者望“捐”兴叹的尴尬局面。
器官黑市交易为何盛行?
据洛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他们进行的社会调查显示,由于器官的供应奇缺与需求严重失调,器官来源存在畸形供应渠道。在一些大医院附近,时常可以看到街头小广告上有卖肝、卖肾等信息,他们往往以家庭生活遭遇不幸,陷入困境,或者急需用钱救患病亲人为由,标明性别、年龄,留下联系电话,多为“价格面议”,有的甚至明码标价,公开出售。
“每个人都应该拥有身体健全、健康的权利,这种畸形的供应渠道,不仅使穷人沦为富人的器官库,而且这种行为有悖于社会公平原则,虽然从生理医学的角度来说,人体中少了部分肝、肾还可维持生存,但从社会伦理学角度来说,毕竟从健康的人体中切取部分器官还是‘残忍’的。”郭建平说,“也不符合红十字会的理念宗旨。”
郭建平说,即使无私捐肝、捐肾的行为体现了人类的慈善、博爱精神,红十字会也不提倡公民这样做。买卖、出租等黑市交易如果不能严加控制,容易引发窃取人体器官等恶性刑事案件的发生。
谈起成立人体器官信息库的初衷,贠中桥说,洛阳市在这方面有一定基础。洛阳无偿献血连续多年保持全国先进城市行列,不仅成为我国无偿献血保证临床需求为数不多的城市之一,而且还率先在河南省建立了骨髓库。2005年以来,为了顺应社会需要,在捐献者与使用者之间搭起一座爱心桥,洛阳市红十字会决定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
贠中桥说,在我国无偿献血蓬勃发展的今天,血站在满足临床用血的基础上,开辟新的服务项目,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具有许多优势:血站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公益单位,遗体器官捐献也是一项公益事业,社会公众易于接受,容易开展工作;血站有组织实施无偿献血的经验,对遗体器官捐献的组织、宣传、倡导、发动等有借鉴经验,便于操作;血站负责本地区的供血,在本辖区内已与各医疗机构和科研单位建立了稳定的供应网络,该网络资源对器官移植工作的开展也有很大便利;血站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已开展HLA、DNA等检测技术以及冻存技术,能满足器官移植条件,整合社会资源整合。
器官捐献怎样突破法律难题
贠中桥说,国外通常具备的《器官移植法》《器官捐献法》《脑死亡法》《器官移植伦理指南》等,我国一个也没有。
据介绍,在2005年6月举行的第六届国际临床肝脏移植研讨会上,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我国首部《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有望在不久的将来出台,该条例将对器官移植进行规范。据透露,该条例强调了非商业化原则,在器官摘取、保存、运输等项目上可以收费,但器官本身绝对不能用作买卖。
贠中桥说,在条例出台之前,刚刚成立的洛阳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信息库,缺乏政策法规的支持,在具体运作时也存在这样的问题,何时能解决这个问题,现在还是个未知数。
贠中桥说,目前,除了深圳特区出台了《深圳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上海、贵阳、武汉等个别城市制定了地方法规外,河南现在还没有这方面的法规,因缺乏这方面的法律依据,所以,工作开展有一定难度。因此,首先需要在上级领导特别是卫生行政部门的支持下,与各有关部门携手制定洛阳市的遗体捐献及器官移植的有关办法,为这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同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如一些临床专家的积极配合、广大群众的广泛参与、新闻媒体的大力宣传等等。
记者在洛阳市中心血站采访了解到,目前洛阳红十字会人体器官信息库正在探索科学的途径,先期构建一个人体器官供需信息服务平台。
记者采访得知,人体器官信息库挂牌半个月,就有13名遗体捐献志愿者在此登记,另有数十名活体器官捐献志愿者要求报名登记。但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以及运作规范管理办法的支持,所以,只能作简单的登记,存入相关信息,无法签订系列协议,达成受法律保护的承诺。也就是说,目前即便有自愿捐赠者死亡,也不可能进行器官切除和移植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