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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镇化的进程加快,区域一体化已成为推动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当前区域内公共服务的多样化和差异化需求与单边政府治理模式的矛盾日发凸显。这就要求加强地方政府间的共同参与治理。然而实践证明,现有的地方政府合作机制由于合作意识尚未达成一致,存在各自为政,缺乏法律和制度的保障和推动,区域公共服务问题仍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因而,在构建地方政府合作治理的基础上,要加强地方政府协作的制度建设,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建设,推进多中心公共服务绩效评估建就成为治理区域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