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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米看,未成年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向来受到重视和保护。我国处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实行的是“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但术成年人犯罪人与成年犯罪人一样具有人身危险性,且也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量刑的重要参考冈素。本文以未成年人犯罪为视角,从人身危险性基本的涵义入手,分析了人身危险性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裁量中的作用,也明确了其可适用的依据,通过分析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刑罚裁量中如何正确运用人身危险性因素,从而达到惩治兼保护未成年人的双重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