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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价值是客观的,是文物本身固有的,依据三峡工程淹没区内文物古迹的特定地位,阐明了其文物价值,不应仅从现定文物级别下定论,还应立足于三峡地区本身的历史、文化及地理背景,从历史,艺术,科学等各方面去识别,评价。由于三峡工程淹没区内文物包罗万象,在对不同类型的文物价值评估时,其出发点,侧重点乃至整个价值评估体系,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本文根据淹没区内建筑,石刻,古遗址以及古墓葬四大类别分别进行了论述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