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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承担相应社会责任已是大势所趋,然而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的实践状况却受到了广泛质疑。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制方式。理论界与实践界都引发了激烈的争议。但是。鉴于企业的营利性本质、企业社会责任的性质等原因,笔者认为应当主要通过引导式、鼓励式的提倡性规范来规制企业社会责任.而不是强制性的法律规范。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企业与社会双赢和谐发展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