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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代美国诗歌强调生活就是诗,诗就在生活之中。人们可以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发现意义,从而具有审美的眼光,提升日常生活的品格,减轻日常生活的压抑性和枯燥性,在日常生活的感性丰富性中寻找自我、寻找意义,在爱中寻找力量,将琐碎的家庭生活变成修身体道的神圣仪式,确证人作为感性本体的存在。
关键词:当代美国诗歌 家庭 日常生活 感性审美
当代美国诗歌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对家庭与日常生活的关注。2002年,美国著名文化研究学者本·海默在其所著《日常生活与文化理论》一书的序言中指出,“我们正进入一个关注日常生活的学术时代”{1}。加拿大学者迈克尔·加德纳也认为:“日常生活是至关重要的基础,人类所有的高级活动,如抽象的认知和实践性活动都需要在这个日常基础上进行。”{2}这一思潮是对宏大叙事的反叛,也是对文学传统的继承。
从文学史上看,家庭历来是文学作品的重要主题之一。从古希腊作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俄瑞斯忒亚》、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代表作《俄狄浦斯王》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与《李尔王》,再到当代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的《欲望号街车》与阿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家庭关系的阴暗面激发了许多作家们的灵感,使他们写出伟大的戏剧。舞台具有物化的力量,这使其成为一种社会认同的媒介,用以探索导致家庭不睦的张力。而抒情诗因其主观色彩浓厚,鲜少被用于表达家庭关系的主题。直到20世纪中叶美国“自白诗”兴起,罗伯特·洛威尔、西尔维娅·普拉斯、安妮·塞克斯顿等自白派诗人将自传性质的坦白带入美国诗歌,有关性、离婚、酗酒、精神失常等主题的诗突然变得流行起来。表达这种主题的自白诗反映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化的变迁,同时促进美国文化发生更大的改变,主流诗人——即便是那些与自白诗关联甚少的诗人——也有可能以坦然的态度去描写家庭生活。
西奥多·罗特克1948年的诗集《迷失的儿子》影响深远,在某些方面预示了后来的自白派诗歌运动。罗特克的父亲奥托在他的好几个作品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表达了诗人对父亲的矛盾态度。一方面,醉酒、如暴君般的父亲对他忐忑不安的妻儿来说是具有威胁性的存在;另一方面,父亲又有和蔼、温柔的一面,是儿子心中的保护者和安慰者。这首诗中的华尔兹舞蹈令人难忘,它着重呈现了家庭生活的两面性:威胁与安心。
西尔维娅·普拉斯的父亲也是一位叫奥托的普鲁士人。他去世时普拉斯年仅八岁,但他却在女儿的生活中阴魂不散。普拉斯在与杰出的英国诗人泰德·休斯婚姻破裂后,对男人充满怒意,这种愤怒在她自杀前所写的一系列古怪、骇人的诗歌中喷涌而出。普拉斯的《爸爸》是一首非自传性质的诗歌,以一个父亲是纳粹分子(普拉斯的父亲奥托并非纳粹)的小女孩的戏剧独白来讲述。普拉斯运用原型想象将自己对父亲的记忆进行了放大与转化。父亲的形象几乎无法辨认,成了一个压迫性的、噩梦般的男性形象,他是一个“装甲师”“恶魔”“吸血鬼”。然而,普拉斯还是在其中融入了一些传记性的真实细节,比如父亲的波兰血统和腐烂的脚趾。父亲这个人物使得诗中自白者的生活很悲惨:她将自己的经历比作在一只黑鞋里生活了三十年。自白者觉得父亲是纳粹分子,而她自己则是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纳粹集中营里的受难者。她感到沮丧的是她无法杀死她的父亲,因为他已经死了。她不再面对一个有血有肉的仇敌,就与想象中的那个幽灵进行抗争,并试图通过自杀而使自己与父亲团聚。自杀不成,又模拟与父亲的怪诞形象结婚。这一行为给最后的驱邪埋下伏笔。叙述者要把父亲打发走,一群村民围着一只被杀死的吸血鬼跳舞,最后将其挖坑埋葬。
当代美国著名华裔诗人李立扬写于1986年的诗《礼物》则明确无误地从正面积极地看待家庭关系。李立扬回忆了他七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一块碎片刺入了他的手掌,父亲用一把小刀耐心仔细地帮他把碎片剔除,还给他讲故事,以转移他的注意力而使他不觉得疼痛。奇怪的是,父亲似乎给李立扬种下了而不是剔除了什么东西。父亲富有智慧与爱心的举动帮助李立扬塑造了他的身份感。李立扬将过去的回忆与现在的情景重叠——他细心地给妻子剔除碎片。诗歌显然在宣扬榜样的力量:如果对细心与爱心这样的美德加以恰当的培养,就能使其成为家庭的优良传统。通过父子二人的行为,李立扬暗示了生活与家庭的哲学,提醒人们要想超越家庭中的不幸(很多美国诗歌中所描写的都是悲剧性家庭)其实并不难,只需付出一点点的努力。诗歌最后的一个意象是男孩亲吻了父亲,这是告诉人们欣赏与感激应该即时表达,不需要拖延。
李立扬以日常生活为主题的诗歌善于从平淡的现实中发现美,在看似简单的内容中蕴藏深刻的意义。李立扬偏爱使用中国文化中代表美的简单事物作为诗歌的常用意象,试图表现对整体的互补,体现阴阳的平衡;他的诗歌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时间观,将过去置于前,未来置于后。《甜美的分量》一诗通过讲述父子间一个极富温情的瞬间探究了父子之爱:这种爱不因死亡而中断,但又需要与死亡相联系。儿子接过父亲交托给他的一袋桃子,象征着继承了父亲交托给他的精神遗产。对儿子而言,这份遗产是甜美的,代表了父亲对他的爱与教育;同时这份遗产又包含了痛苦。遗产的交托意味着亲人的死亡与责任的承续,刚从树上摘下的桃子同时代表着鲜活与死亡。人的记忆也是如此,对美好事物及所爱之人的甜美记忆总是伴随着失去爱、失去美好的痛苦。在思考甜美的意义时,诗人审视了现在与过去及自己与父亲间的情感关联,期望将对父亲的记忆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在思索对父亲的美好记忆与失去父亲的痛苦时,诗人思考了自我及自我身份,认为个体处于生命循环的周期之中。儿子保留着对父亲的爱与记忆,延续着父亲的血脉与精神,是父亲实现生命不朽价值的载体。李立扬的诗歌继承了中华文化遗产,与他的跨文化背景紧密相关。诗歌结尾处,父子之间渐行渐远,隐喻了华裔移民与他们的后代之间存在着文化差异。儿子努力达成父亲对他的期望,但他背负桃子时的逐渐无力又似乎表明这份期望对他而言是某种难以承受的负担。
当代美国著名女诗人露丝·斯通的诗歌大多讨论家庭问题,涉及众多话题,如贫穷、死亡、忧伤、孤独、绝望、爱情、记忆、生存、时间等。她的诗歌大多以新英格兰农村为背景,回忆了与丈夫的关系以及丈夫去世后生活的艰难。她的诗歌没有回避生活,而是常常充满生活的痛苦。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斯通没有为痛苦流泪或伤感,而是告诉人们她是如何思想、如何生活的。在她的诗歌中,卑微、平淡的生活总是通过幽默转化为她对生活的激情与热望。斯通的诗歌体现了她成熟的人生经验和崇高的诗学追求,代表了当代美国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其思想主题与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现实意义。 除了探讨家庭问题,斯通的诗歌还着重描写了平凡的日常生活。她描写钢琴、餐桌、打字机、地板、电扇、白菜,屋子里的报纸、信封、唱片的封面以及布满诗歌草稿的购物单。在家中,洗澡间的墙上也挂着学生、朋友、她的孩子及孩子的孩子们写的诗,一切都与诗歌相关联。精致的绿色墙纸、挂着雨滴的窗户、果园、邻居,所有的生活瞬间都构成了她的诗歌主题。但是,斯通的诗歌表面简单却蕴含着丰富和复杂的内涵,描写的内容都很普通但有着崇高和超验的意义。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大河奔腾、海洋澎湃、群星闪烁、巍峨群山及英雄气概之中去感受崇高,但斯通的诗描写的大多都与家庭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斯通诗歌的力量在于,斯通用她那崇高的心灵,从平凡琐碎之中去感受情感与精神的升华,使读者产生情感激荡、精神激奋的诗性效果。从这个方面看,斯通继承了迪金森和W.C.威廉姆斯的诗歌传统,强调生活就是诗,诗就在生活之中。斯通的生活诗学使人们的审美追求可以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发现意义,从而具有审美的因素,提升日常生活的品格,减轻日常生活的压抑性和枯燥性。斯通的诗歌及其诗学追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范本,促使人们思考如何从人的日常生活之感性现实中寻求意义,在日常生活的感性、丰富性中寻找自我,确证人作为感性本体的存在。斯通的生活诗学通过人的日常生活重新构造了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当代美国著名诗人加里·斯奈德一向以书写自然而著称,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斯奈德的诗歌内容逐步转向家庭和社会。斯奈德的诗《真正的夜》描写了诗人在睡梦中被厨房中的一阵响声惊醒,有两只浣熊来偷东西。因为清梦被扰,诗人气恼不已,他挥舞着一根棍子对着节节败退的浣熊咆哮,追着浣熊进入外面寒冷的夜。凛冽的空气、稀薄的月光,自然的各种景象让诗人惊醒,他的情绪平静下来,进入更深层次的思考。他在无意识中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然后他想到了正在家中睡觉的妻儿,“真正的夜”呼唤他回到他作为丈夫与父亲的生活中去,回到床上去睡觉,因为一到天明他就要工作,就要履行每日的职责。这首诗追问了精神追求者在生活中应该将什么摆在优先的位置。精神生活并不是持续不断的享受,不是一系列的“高潮迭起”与真知灼见。真正的精神生活就在天明之后的日常生活之中。
{1} Ben Highmore. Everyday Life and Cultural Theory: An Introduction. Routledge, 2002, p.vii.
{2} Michael Gardiner. Critiques of Everyday Life. Routledge, 2001, p.2.
关键词:当代美国诗歌 家庭 日常生活 感性审美
当代美国诗歌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对家庭与日常生活的关注。2002年,美国著名文化研究学者本·海默在其所著《日常生活与文化理论》一书的序言中指出,“我们正进入一个关注日常生活的学术时代”{1}。加拿大学者迈克尔·加德纳也认为:“日常生活是至关重要的基础,人类所有的高级活动,如抽象的认知和实践性活动都需要在这个日常基础上进行。”{2}这一思潮是对宏大叙事的反叛,也是对文学传统的继承。
从文学史上看,家庭历来是文学作品的重要主题之一。从古希腊作家埃斯库罗斯的悲剧《俄瑞斯忒亚》、索福克勒斯的悲剧代表作《俄狄浦斯王》到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与《李尔王》,再到当代美国剧作家田纳西·威廉姆斯的《欲望号街车》与阿瑟·米勒的《推销员之死》,家庭关系的阴暗面激发了许多作家们的灵感,使他们写出伟大的戏剧。舞台具有物化的力量,这使其成为一种社会认同的媒介,用以探索导致家庭不睦的张力。而抒情诗因其主观色彩浓厚,鲜少被用于表达家庭关系的主题。直到20世纪中叶美国“自白诗”兴起,罗伯特·洛威尔、西尔维娅·普拉斯、安妮·塞克斯顿等自白派诗人将自传性质的坦白带入美国诗歌,有关性、离婚、酗酒、精神失常等主题的诗突然变得流行起来。表达这种主题的自白诗反映了20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文化的变迁,同时促进美国文化发生更大的改变,主流诗人——即便是那些与自白诗关联甚少的诗人——也有可能以坦然的态度去描写家庭生活。
西奥多·罗特克1948年的诗集《迷失的儿子》影响深远,在某些方面预示了后来的自白派诗歌运动。罗特克的父亲奥托在他的好几个作品中占据了重要位置,表达了诗人对父亲的矛盾态度。一方面,醉酒、如暴君般的父亲对他忐忑不安的妻儿来说是具有威胁性的存在;另一方面,父亲又有和蔼、温柔的一面,是儿子心中的保护者和安慰者。这首诗中的华尔兹舞蹈令人难忘,它着重呈现了家庭生活的两面性:威胁与安心。
西尔维娅·普拉斯的父亲也是一位叫奥托的普鲁士人。他去世时普拉斯年仅八岁,但他却在女儿的生活中阴魂不散。普拉斯在与杰出的英国诗人泰德·休斯婚姻破裂后,对男人充满怒意,这种愤怒在她自杀前所写的一系列古怪、骇人的诗歌中喷涌而出。普拉斯的《爸爸》是一首非自传性质的诗歌,以一个父亲是纳粹分子(普拉斯的父亲奥托并非纳粹)的小女孩的戏剧独白来讲述。普拉斯运用原型想象将自己对父亲的记忆进行了放大与转化。父亲的形象几乎无法辨认,成了一个压迫性的、噩梦般的男性形象,他是一个“装甲师”“恶魔”“吸血鬼”。然而,普拉斯还是在其中融入了一些传记性的真实细节,比如父亲的波兰血统和腐烂的脚趾。父亲这个人物使得诗中自白者的生活很悲惨:她将自己的经历比作在一只黑鞋里生活了三十年。自白者觉得父亲是纳粹分子,而她自己则是犹太人和吉普赛人——纳粹集中营里的受难者。她感到沮丧的是她无法杀死她的父亲,因为他已经死了。她不再面对一个有血有肉的仇敌,就与想象中的那个幽灵进行抗争,并试图通过自杀而使自己与父亲团聚。自杀不成,又模拟与父亲的怪诞形象结婚。这一行为给最后的驱邪埋下伏笔。叙述者要把父亲打发走,一群村民围着一只被杀死的吸血鬼跳舞,最后将其挖坑埋葬。
当代美国著名华裔诗人李立扬写于1986年的诗《礼物》则明确无误地从正面积极地看待家庭关系。李立扬回忆了他七岁那年发生的一件事:一块碎片刺入了他的手掌,父亲用一把小刀耐心仔细地帮他把碎片剔除,还给他讲故事,以转移他的注意力而使他不觉得疼痛。奇怪的是,父亲似乎给李立扬种下了而不是剔除了什么东西。父亲富有智慧与爱心的举动帮助李立扬塑造了他的身份感。李立扬将过去的回忆与现在的情景重叠——他细心地给妻子剔除碎片。诗歌显然在宣扬榜样的力量:如果对细心与爱心这样的美德加以恰当的培养,就能使其成为家庭的优良传统。通过父子二人的行为,李立扬暗示了生活与家庭的哲学,提醒人们要想超越家庭中的不幸(很多美国诗歌中所描写的都是悲剧性家庭)其实并不难,只需付出一点点的努力。诗歌最后的一个意象是男孩亲吻了父亲,这是告诉人们欣赏与感激应该即时表达,不需要拖延。
李立扬以日常生活为主题的诗歌善于从平淡的现实中发现美,在看似简单的内容中蕴藏深刻的意义。李立扬偏爱使用中国文化中代表美的简单事物作为诗歌的常用意象,试图表现对整体的互补,体现阴阳的平衡;他的诗歌体现了中国文化的时间观,将过去置于前,未来置于后。《甜美的分量》一诗通过讲述父子间一个极富温情的瞬间探究了父子之爱:这种爱不因死亡而中断,但又需要与死亡相联系。儿子接过父亲交托给他的一袋桃子,象征着继承了父亲交托给他的精神遗产。对儿子而言,这份遗产是甜美的,代表了父亲对他的爱与教育;同时这份遗产又包含了痛苦。遗产的交托意味着亲人的死亡与责任的承续,刚从树上摘下的桃子同时代表着鲜活与死亡。人的记忆也是如此,对美好事物及所爱之人的甜美记忆总是伴随着失去爱、失去美好的痛苦。在思考甜美的意义时,诗人审视了现在与过去及自己与父亲间的情感关联,期望将对父亲的记忆与自己的生活相结合。在思索对父亲的美好记忆与失去父亲的痛苦时,诗人思考了自我及自我身份,认为个体处于生命循环的周期之中。儿子保留着对父亲的爱与记忆,延续着父亲的血脉与精神,是父亲实现生命不朽价值的载体。李立扬的诗歌继承了中华文化遗产,与他的跨文化背景紧密相关。诗歌结尾处,父子之间渐行渐远,隐喻了华裔移民与他们的后代之间存在着文化差异。儿子努力达成父亲对他的期望,但他背负桃子时的逐渐无力又似乎表明这份期望对他而言是某种难以承受的负担。
当代美国著名女诗人露丝·斯通的诗歌大多讨论家庭问题,涉及众多话题,如贫穷、死亡、忧伤、孤独、绝望、爱情、记忆、生存、时间等。她的诗歌大多以新英格兰农村为背景,回忆了与丈夫的关系以及丈夫去世后生活的艰难。她的诗歌没有回避生活,而是常常充满生活的痛苦。其难能可贵之处在于:斯通没有为痛苦流泪或伤感,而是告诉人们她是如何思想、如何生活的。在她的诗歌中,卑微、平淡的生活总是通过幽默转化为她对生活的激情与热望。斯通的诗歌体现了她成熟的人生经验和崇高的诗学追求,代表了当代美国诗歌创作的一个重要方向,其思想主题与价值取向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社会现实意义。 除了探讨家庭问题,斯通的诗歌还着重描写了平凡的日常生活。她描写钢琴、餐桌、打字机、地板、电扇、白菜,屋子里的报纸、信封、唱片的封面以及布满诗歌草稿的购物单。在家中,洗澡间的墙上也挂着学生、朋友、她的孩子及孩子的孩子们写的诗,一切都与诗歌相关联。精致的绿色墙纸、挂着雨滴的窗户、果园、邻居,所有的生活瞬间都构成了她的诗歌主题。但是,斯通的诗歌表面简单却蕴含着丰富和复杂的内涵,描写的内容都很普通但有着崇高和超验的意义。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大河奔腾、海洋澎湃、群星闪烁、巍峨群山及英雄气概之中去感受崇高,但斯通的诗描写的大多都与家庭与日常生活直接相关。斯通诗歌的力量在于,斯通用她那崇高的心灵,从平凡琐碎之中去感受情感与精神的升华,使读者产生情感激荡、精神激奋的诗性效果。从这个方面看,斯通继承了迪金森和W.C.威廉姆斯的诗歌传统,强调生活就是诗,诗就在生活之中。斯通的生活诗学使人们的审美追求可以在普通的日常生活中发现意义,从而具有审美的因素,提升日常生活的品格,减轻日常生活的压抑性和枯燥性。斯通的诗歌及其诗学追求为人们提供了一个范本,促使人们思考如何从人的日常生活之感性现实中寻求意义,在日常生活的感性、丰富性中寻找自我,确证人作为感性本体的存在。斯通的生活诗学通过人的日常生活重新构造了生活的价值和意义。
当代美国著名诗人加里·斯奈德一向以书写自然而著称,然而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斯奈德的诗歌内容逐步转向家庭和社会。斯奈德的诗《真正的夜》描写了诗人在睡梦中被厨房中的一阵响声惊醒,有两只浣熊来偷东西。因为清梦被扰,诗人气恼不已,他挥舞着一根棍子对着节节败退的浣熊咆哮,追着浣熊进入外面寒冷的夜。凛冽的空气、稀薄的月光,自然的各种景象让诗人惊醒,他的情绪平静下来,进入更深层次的思考。他在无意识中将自己与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然后他想到了正在家中睡觉的妻儿,“真正的夜”呼唤他回到他作为丈夫与父亲的生活中去,回到床上去睡觉,因为一到天明他就要工作,就要履行每日的职责。这首诗追问了精神追求者在生活中应该将什么摆在优先的位置。精神生活并不是持续不断的享受,不是一系列的“高潮迭起”与真知灼见。真正的精神生活就在天明之后的日常生活之中。
{1} Ben Highmore. Everyday Life and Cultural Theory: An Introduction. Routledge, 2002, p.vii.
{2} Michael Gardiner. Critiques of Everyday Life. Routledge, 2001, p.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