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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浙江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重点违法行为的发生情况,为开展有针对性干预提供依据。
方法2013年7月在金华市开展为期4 d的调查,其中采用仪器检测法测量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行驶速度,采用非参与式观察法针对电动自行车骑行者的逆向行驶、闯红灯、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结果完成3 448辆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观测,平均车速为26 km/h, 87.06%的电动自行车车速超过15 km/h,平均车速最高的时间段为10: 00-11: 00(30 km/h);观测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违规载人的人次数分别为1 315、656和1 877人次,估计比率分别为10.01%、4.99%、15.22%,不同时间段和日期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违法行为发生情况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闯红灯、逆向行驶和违规载人发生率较高的时间段分别为07: 00-08:00(14.59%)和13 :00-14: 00(15.25%),13 :00-14:00(7.33%)和17:00-18: 00(7.63%),06: 00-07: 00(32.44%)和12: 00-13: 00(27.90%)。
结论超速、违规载人、闯红灯、逆向行驶是目前浙江省电动自行车骑行者存在的重要违法行为,应开展针对性干预以降低相关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