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方言亲属称谓的特点及其文化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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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黎川方言亲属称谓系统可分为“父系、母系、夫系、妻系”四大体系,“贺”和“霞”是该方言亲属称谓的特征词,具有鲜明的地域色彩。该方言存在着如此庞杂纷繁的亲属称谓系统,其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的宗法文化极其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尊卑等级、长幼次序及亲疏、男女之别。
  关键词:黎川方言 亲属称谓 文化底蕴
  中图分类号:H179 文献标识码:A
  亲属关系是社会关系的基本典范,它反映在亲属制度中并通过亲属称谓词记录下来。有着几千年封建宗法制称谓背景的中国古代社会,其社会结构的协调运作是以家庭内部的亲属制度的调整为前提的。这种亲属制度规定了家庭内部成员远近的血亲、姻亲、直系、旁系的复杂称谓,以区分他们之间不同的辈分、等级和地位。黎川方言和共同语一样都有着十分复杂的亲属称谓系统。为了行文方便,本文在论述方言亲属称谓时,用了从不同角度区分出来的直系、旁系、血亲、姻亲、宗亲、外亲、妻亲、父系、母系、夫系、妻系等概念。
  如果没有特别注明,本文中出现的“方言”均指“黎川方言”;本文采用国际音标注音,右上标的数字是调值。
  一 黎川方言亲属称谓系统
  据《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载:“中国的封建法律基于男尊女卑、宗族为本的原则,把亲属分为宗亲和外亲,自《大明律》开始,又由外亲分出妻亲。……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再把亲属分为宗亲、外亲和妻亲,而是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3种。”
  本文为了能够更好地揭示方言亲属称谓系统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体现方言亲属称谓系统以父系家族为中心、以“亲”和“尊”为纽带的特点,将之分为四大亲属称谓体系:父系亲属称谓、母系亲属称谓、夫系亲属称谓和妻系亲属称谓。
  1 父系亲属称谓
  父系长辈:太公(曾祖父)、太婆(曾祖母)、公(爷爷)、姆妈(兼指奶奶和母亲,但形同音不同,前者读为m22ma22,后者读为m35ma53)、爸(对称父亲)、爷(叙称父亲)、娘(叙称母亲)、大爸(父之兄)、儿(大伯之妻)、叔(父之弟)、婶(叔之妻)、贺姑(父之姐)、贺爷(父之姐夫)、姑(父之妹)、姑爷(父之妹夫)
  父系同辈:哥(对称哥哥)、兄(叙称哥哥)、嫂(哥之妻)、弟(叙称弟弟)、弟嫂(叙称弟媳妇)、霞姊(姐姐)、姊夫(姐夫)、妹(叙称妹妹)、妹夫(叙称妹夫)、叔伯兄弟(堂兄弟)、叔伯姊妹(堂姐妹)
  父系晚辈:崽(儿子)、女(女儿)、新妇(儿媳妇)、郎(女婿)、孙崽(孙子)、孙新亲属妇(孙子媳妇)、孙女(孙女)、孙郎(孙女婿)、曾孙(曾孙子)、曾孙女(曾孙女)、侄子(兄弟之子)、侄新妇(兄弟之子妻)、侄女(兄弟之女)、侄郎(兄弟之女之夫)
  2 母系亲属称谓
  母系长辈:太公(曾外祖父)、太婆(曾外祖母)、阿公(外祖父)、阿婆(外祖母)、舅公(舅公)、妗婆(舅婆)、母舅(舅舅)、妗儿(舅母)、贺姨(母之姐)、小姨(母之妹)、姨夫(母之姐妹之夫)
  母系同辈:表兄弟(表兄弟)、表姊妹(表姐妹)
  母系晚辈:外甥(外孙)、外甥新妇(外孙之妻)、外甥女(外孙女)、外甥郎(外甥女的丈夫)
  3 夫系亲属称谓
  爸(对称公公)、公儿(叙称公公)、姆妈(对称婆婆)、家娘(叙称婆婆)、霞爸(叙称夫之兄)、霞叔(叙称夫之弟)、霞姑(叙称夫之姐妹)
  4 妻系亲属称谓
  爸(对称岳父)、太人(叙称岳父)、姆妈(对称岳母)、太人婆(叙称岳母)、霞舅(叙称妻之兄弟)、大姨子(叙称妻之姐)、小姨子(叙称妻之妹)
  如此庞杂纷繁的亲属称谓系统,其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的宗法文化。传统的宗法文化极其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尊卑等级、长幼次序及亲疏、男女之别。由于受到了宗法思想的长期熏陶,亲属称谓也带有了明显的封建父系宗法制的烙印。
  二 黎川方言亲属称谓的特点
  第一,有些亲属称谓与实际亲属关系不一致,如把侄子和侄女分别称为“孙子”和“孙女”,这种称谓拉大了说话人与被称呼人之间的辈分。而把外孙和外孙女分别称为“外甥”和“外甥女”,这种称谓则缩小了说话人与被称呼人之间的辈分。再如,“嫂”原本只用来称谓哥哥的配偶,而在黎川方言中,“嫂”还可用来称谓弟弟、侄子、孙子、外甥和外孙的配偶,如把弟媳称为“弟嫂”,把侄媳和孙媳称“孙嫂”,把外甥和外孙媳称为“外甥嫂”。“郎”原本是指丈夫,而在方言却把女婿称为“郎”,把侄婿和孙婿称为“孙郎”,把外甥婿和外孙婿称为“外甥郎”。“媳妇”原本是指自己的妻子,方言中却指“儿子的配偶”。另外,还有把岳父母分别称为“契爷”和“契娘”。
  第二,根据使用场合的不同,亲属称谓可以区分为“对称”和“叙称”两种语体。“对称”是当面称呼的一种方式,对称时被称呼的人一定在场;“叙称”指叙述到某人时的一种称呼方式,叙称时被称呼人可以在场,也可以不在场。在方言中,对长辈和平辈中年长于自己的亲属对称和叙称一般是不同的,其因“大概与传统的讳言尊长名号的习俗有关。因为不能直接称为尊长的名号,所以当面称呼他们时需要用称谓来替代。而对于弟和妹等年龄小于自己的平辈亲属以及辈分低于自己的晚辈亲属,因为可以直接称呼他们的名号,面称时也就没有非使用称谓不可的必要”。
  三 黎川方言亲属称谓的文化内涵
  1 浓重的宗法文化色彩
  方言存在如此庞杂纷繁的亲属称谓系统,其根源在于中国传统的宗法文化。传统的宗法文化极其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尊卑等级、长幼次序及亲疏、男女之别。由于受到了宗法思想的长期熏陶,亲属称谓也带有了明显的封建父系宗法制的烙印。
  (1)亲疏有别
  首先,方言中对与自己亲近程度最高的血亲亲属的对称,包括祖父、父亲、兄长、叔父、姑母的称谓,往往都用单音节形式,具体表述为:公、爸、哥、叔、姑。徐天云(2007)认为,单音节称谓相比较其他音节结构称谓(包括重叠、后附和复合等构成的多音节),其体现出的亲情指数是最高的。而同属至亲的女性亲属,如祖母、母亲、姐妹等却并未获得相同的单音节亲情称谓,而是以双音节复合词的形式出现。这一现象反映出了中国历史上以父系为基础的严格区分男女的宗法制度对语言的影响。
  其次,为了区别亲属关系的亲疏远近,对于一些非直系亲属,方言中还常在其称谓前加上名字,比如直接用亲属称谓称呼自己的哥哥和姐姐,而对堂(表)哥、堂(表)姐则分别用“名字+哥”、“名字+姐”来称呼。还有对婆婆的叙称“家娘”与对自己妈妈的叙称“娘”的区别,前者中的“家”标记明显是因为不是自己人,所以特别客套,要拉近距离;而后者是宗亲称谓,是自己人,所以不需要再加上标记“家”。
  (2)内外之分
  由亲属称谓词体现出的亲属关系是以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为轴心的两大亲属关系网,但这两类亲属关系在汉语人的观念中的地位并不是平等的。纵观汉语亲属称谓发展、演变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因为中国传统社会是以父子关系为核心的宗法制社会,其人际关系的深层结构是血缘亲族组织”。由于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决定了人们在亲属称谓上的价值取向是从家族言家庭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区别内外,分清远近的。
  第一,这里所谈到的“内”、“外”,首先区分为“内亲”和“外亲”。“内亲”是指宗亲,指由同一祖宗所出的男性亲属及其配偶以及未出嫁的女子;“外亲”则指血缘由女性相联系的亲属。从上文所列的方言亲属称谓系统可以看出,宗亲称谓词比姻亲称谓要丰富而且区分得更为细腻。例如,宗亲亲属称谓中区分“父亲的兄和弟”为“大爸”和“叔”;而外亲亲属称谓中“母亲的兄和弟”并不作区分,一律称为“母舅”,要区分其大小只能在称谓语前加排行“大”、“二”或“细”。这种不对称现象鲜明地体现出了汉民族对宗亲关系的重视。
  第二,“内”和“外”还会作为一个语素用于亲属称谓,如“外甥(外孙或外甥)”、“外甥女(外孙女或外甥女)”、“内侄(妻之兄弟之子)”、“内侄女(妻之兄弟之女)”。在方言中,也把“妻之兄弟之子女”分别称为“内侄”和“内侄女”,而且并无与之相对应的“外侄”和“外侄女”的称谓,只是直接称为“侄子”和“侄女”。语言类型学的研究发现表明:认知上突出的事物在语言上往往是无标记的,而不突出的事物在语言中往往是有标记的。所以,加“内”称谓语所指称的对象的心理地位是低于相应的无“内”称谓语的。
  (3)尊卑、长幼有序
  古代社会封建宗法统治的根本是秩序,长幼有序、兄仁弟恭、尊卑有等的道德准则对语言的影响极其深远,黎川方言的亲属称谓词就很鲜明地反映了这一特征。
  首先,方言亲属称谓系统按照辈分原则井然有序地排列(详见本文第一部分)。长辈和晚辈的称谓截然不同,突出辈分:不同的辈分采取不同的称呼,如儿女辈、同辈、父母辈、祖父母辈等,老少分明;在同辈中,则突出排行,长幼有序,如称自己的哥哥为“大哥”、“二哥”、“细哥(小哥哥)”等。这种现象是因为在中国历史上历来强调长者的权威性,而且年龄的长幼能决定地位的高低和权力的多少。
  其次,还体现在组合称谓中。“公孙、爷崽、娘女、兄弟、姐妹”等称谓语的组合顺序反映了亲属语素的长幼之序,不管是同辈还是异辈亲属语素组合均是长前幼后。方言中没有与之对应的“孙公、崽爷、女娘、弟兄(共同语有)、妹姐”的说法,这说明长幼之序是绝对不能倒置的。而且,男女并举的“爷娘、夫妻、崽女、哥姐、弟妹”类,其排序一律是男前女后。由于父系社会的长期影响,男尊女卑已成为汉民族传统伦理的一部分,因此,男前女后也是一种极其自然的尊卑之序。
  2 亲密的人际关系
  为了强调人际关系的亲密,方言亲属称谓经常出现从他亲属称谓,包括“从夫”和“从妻”两种。比如,岳父(公公)、岳母(婆婆)面称时随妻(夫)称为“爸”、“姆妈”。
  另外,方言中有些亲属称谓语会向外扩张,即彼此之间不具有亲缘关系的人也使用表示亲属关系的称谓来互相称呼,因为使用者认为使用亲属称谓语能够起到缩小说话人和说话对象心理和感情上的距离的作用,显得彼此更亲近,更容易消除障碍。这种现象我们称为:“拟亲属称谓语”。方言中外化的亲属称谓语在社会交际中主要用来称呼两类人:一类是与说话人不熟悉的听话者,另一类是关系密切的邻里、同学、同事、近友及其家庭成员。较为常用的拟亲属称谓语主要有以下11个:公、姆妈、大伯、叔、哥、弟、霞姊、姐、妹、嫂、弟嫂。当这些亲属称谓语外化使用时,会加上相应的形式标记成分,如“老兄、老弟、老姐、老妹”等,在原来亲属称谓词前面加了前缀“老”,从而增加了尊重和亲切的感情色彩;有时,这种形式标记是在亲属称谓的前面加上本人的名字或其丈夫的名字。可以看出,方言中虽然广泛使用拟亲属称谓语来称呼本没有亲缘关系的人,但它和常态的亲属称谓语之间仍然是泾渭分明的。
  
   注:本文系2010年度江西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YY1015;2003年度南昌大学年度校基金,课题名称“抚州片方言的亲属称谓研究”。
  
   参考文献:
   [1] 胡士云:《汉语亲属称谓研究》,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
   [2] 徐天云:《北京话亲属称谓感情亲疏度的表达形式》,《肇庆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
   [3] 马宏基、常庆丰:《称谓语》,新华出版社,1998年版。
   [4] 袁海霞:《从方位词“内”、“外”探讨亲属称谓的空间隐喻》,《安康师专学报》,2007年第5期。
  
   作者简介:
   付欣晴,女,1976—,江西黎川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现代汉语、汉语方言,工作单位:南昌大学客赣方言与语言应用研究中心。
   刘静,女,1976—,江西宜春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现代汉语,工作单位: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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