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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模式的内部关联
笔者统计,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药品集中招标釆购模式有二十余种,分析每种模式内核因素,可以将其大体地归类为以下九大类(详见下表)。
诸多模式各有特点,但在具体的实施规则上却是相互借鉴和互为参考,以下四大环节是主要差异之处:
1 招标价格的限定方式。
比如,四川挂网采用的是固定扣率的基准价格作为标底价格;其余各省主要采用的是周边省份的近期中标价格、本地历史招标的最低价格、现行医院的采购价格、现行零售药店的价格等作为标底价格;广东则不设标底价格,通过公开竞价淘汰所有价格偏高的药品。
2 采购的方式和合同的标的。
采购方式分为分散采购和统一采购两种,如宁夏、北京、上海、宁波、济南、云南、总后等采用的都是统一采购的方式,而四川、广东、河南等仍是分散釆购方式。另外,合同是否有标的也是一种重要的区别。
3 货款的结算方式。
是统一进行货款结算还是医院分别进行货款结算,是一个明显的区别特征。随着国家推行网上集中釆购、收支两条线、医药分开试点,网上统一结算、银行担保、供应链融资等新名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地的集中釆购中,网上统一采购和结算将成为趋势。
4 中介的选用方式。
政府自建交易平台在各地越来越多地出现,如四川、广东、海淀联合采购等;原有商业第三方平台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以海虹为主体的中介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强大的药品釆购数据系统将会为集中采购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方平台与招标主体、医院、配送商共同管理药品集中釆购的模式也在进一步探讨。
十大走向
分析各地的多种模式,结合国家新医改政府为主导和属地化统一管理的政策方向(新医改具体方案虽没有最终出台,但基本方向已经明确),不难对今后药品集中采购的走向做出十点判断:
1 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和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釆购,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药品招标的集中度和规模将扩大。政府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将承担多重角色。
2 组织方式、运行模式多样化的探索仍会继续。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出台,釆购模式相对趋同将是最大的看点,指导性的药品集中釆购规则和方式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3 最低价中标、顺加作价、中标价和政府定价之间的不协调将会有所转变。
4 科学的药品评价体系将建立,中成药、民族药、首仿药的地位将提高,进口药、合资药的“非国民待遇”地位将动摇。
5 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限定批发环节,药品代理商在招标中的定位将改变。
6 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约品的招标。政府已定价的约品取消招标,在社区和新农合中将越来越多地采用打包招标。
7 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交易平台会越来越多。政府在招标中的工作重点,将从过去比较注重具体组织,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的监督,医院的强势地位将有所弱化。
8 依照新医改方案,配套政策的调整在所难免,采购目录的设置会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进行调整,药品将按照分类来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
9 限价、竞价、询价、议价、标底价、零差价、网上结算、银行融资、第三方担保、差别差价、药事服务费、收支两条线、医药分开、GPO采购等主题词,仍将成为行业热议的焦点,在各省的集中采购方案中必将频繁出现。
10 医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以侥幸心理赢取产品中标的现象将成为历史。练就内功,建立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内控体系,并健全招标的管理体系将是必然。以前在招标中不练内功,仅凭技巧取胜的医药企业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编辑:范超伟
笔者统计,近年来见诸报端的药品集中招标釆购模式有二十余种,分析每种模式内核因素,可以将其大体地归类为以下九大类(详见下表)。
诸多模式各有特点,但在具体的实施规则上却是相互借鉴和互为参考,以下四大环节是主要差异之处:
1 招标价格的限定方式。
比如,四川挂网采用的是固定扣率的基准价格作为标底价格;其余各省主要采用的是周边省份的近期中标价格、本地历史招标的最低价格、现行医院的采购价格、现行零售药店的价格等作为标底价格;广东则不设标底价格,通过公开竞价淘汰所有价格偏高的药品。
2 采购的方式和合同的标的。
采购方式分为分散采购和统一采购两种,如宁夏、北京、上海、宁波、济南、云南、总后等采用的都是统一采购的方式,而四川、广东、河南等仍是分散釆购方式。另外,合同是否有标的也是一种重要的区别。
3 货款的结算方式。
是统一进行货款结算还是医院分别进行货款结算,是一个明显的区别特征。随着国家推行网上集中釆购、收支两条线、医药分开试点,网上统一结算、银行担保、供应链融资等新名词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地的集中釆购中,网上统一采购和结算将成为趋势。
4 中介的选用方式。
政府自建交易平台在各地越来越多地出现,如四川、广东、海淀联合采购等;原有商业第三方平台也不会退出历史舞台,以海虹为主体的中介机构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其强大的药品釆购数据系统将会为集中采购提供决策依据;第三方平台与招标主体、医院、配送商共同管理药品集中釆购的模式也在进一步探讨。
十大走向
分析各地的多种模式,结合国家新医改政府为主导和属地化统一管理的政策方向(新医改具体方案虽没有最终出台,但基本方向已经明确),不难对今后药品集中采购的走向做出十点判断:
1 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和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招标釆购,将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药品招标的集中度和规模将扩大。政府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将承担多重角色。
2 组织方式、运行模式多样化的探索仍会继续。随着新医改方案的出台,釆购模式相对趋同将是最大的看点,指导性的药品集中釆购规则和方式的出台只是时间问题。
3 最低价中标、顺加作价、中标价和政府定价之间的不协调将会有所转变。
4 科学的药品评价体系将建立,中成药、民族药、首仿药的地位将提高,进口药、合资药的“非国民待遇”地位将动摇。
5 药品生产企业直接投标,限定批发环节,药品代理商在招标中的定位将改变。
6 从全面招标转向企业自主定价约品的招标。政府已定价的约品取消招标,在社区和新农合中将越来越多地采用打包招标。
7 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交易平台会越来越多。政府在招标中的工作重点,将从过去比较注重具体组织,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标药品的监督,医院的强势地位将有所弱化。
8 依照新医改方案,配套政策的调整在所难免,采购目录的设置会随着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进行调整,药品将按照分类来确定不同的采购方式。
9 限价、竞价、询价、议价、标底价、零差价、网上结算、银行融资、第三方担保、差别差价、药事服务费、收支两条线、医药分开、GPO采购等主题词,仍将成为行业热议的焦点,在各省的集中采购方案中必将频繁出现。
10 医药企业在激烈竞争中以侥幸心理赢取产品中标的现象将成为历史。练就内功,建立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内控体系,并健全招标的管理体系将是必然。以前在招标中不练内功,仅凭技巧取胜的医药企业将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编辑:范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