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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国际商业惯例”与“国际惯例”这两个词经常交换使用,而且一般情况下更经常使用的是后者。国际惯例对国际市场经营活动有着重要影响,我国法律也已确认国际惯例在对外经贸活动中的地位。我国《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第142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本章的规定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我国《涉外经济合同法》第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未作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显然,这些规定是针对和适用于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的。因为从法律角度看,各种对外经贸活动关系属于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