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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隔离、瞒报行程、造谣传谣……干扰防疫要怎么处罚?这些法律问题必须了解一下。
7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籍男子赵某伟,擅自从河南省郑州市隔离点脱离。根据当地通报,该男子系网上逃犯,现已被抓获,实施集中隔离。
【律师说法】
擅自逃离隔离点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是每个人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隔离期间强行离开隔离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确诊人员擅自逃离隔离点,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除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会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措施的江苏省南京市,到江苏省扬州市后未主动报告,还频繁出入棋牌室、诊所等地,被调查时又隐瞒行程。扬州市第一例确诊病例毛某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于7月29日被立案侦查,并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
【律师说法】
在什么情况下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条件,厘清了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界限。
根据该《意见》,对以下两种情形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是,已经确诊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是,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月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从事汽修工作的叶师傅和同事驾车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当志愿者,返回广州后,因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叶师傅被医护人员接到酒店隔离。这一幕被围观的好事者拍下,谩骂声随之而来,质问他“为什么去郑州还要回来”“把病毒带回花都”。
【律师说法】
支援郑州却被骂,谩骂者是否违法
随意辱骂他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还有可能构成犯罪,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8月4日上午,台州本地多个微信群在转发“黄岩、临海要封城”的消息。经有关部门核实系谣言。违法行为人梁某(女,44岁,临海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临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说法】
造谣传谣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打击。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摘自《浙江老年报》
案例1
7月31日,山西省临汾市籍男子赵某伟,擅自从河南省郑州市隔离点脱离。根据当地通报,该男子系网上逃犯,现已被抓获,实施集中隔离。
【律师说法】
擅自逃离隔离点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积极配合防疫工作,是每个人应当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隔离期间强行离开隔离点,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确诊人员擅自逃离隔离点,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除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外,还会受到相应刑事处罚,可能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案例2
擅自离开已采取封控措施的江苏省南京市,到江苏省扬州市后未主动报告,还频繁出入棋牌室、诊所等地,被调查时又隐瞒行程。扬州市第一例确诊病例毛某宁,因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于7月29日被立案侦查,并转运至南京定点医院治疗。
【律师说法】
在什么情况下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
2020年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了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适用条件,厘清了该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之间的界限。
根据该《意见》,对以下两种情形适用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是,已经确诊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二是,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其他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依照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案例3
7月25日,在广东省广州市从事汽修工作的叶师傅和同事驾车前往河南省郑州市当志愿者,返回广州后,因去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叶师傅被医护人员接到酒店隔离。这一幕被围观的好事者拍下,谩骂声随之而来,质问他“为什么去郑州还要回来”“把病毒带回花都”。
【律师说法】
支援郑州却被骂,谩骂者是否违法
随意辱骂他人,属于公然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情节严重,对当事人造成严重影响,还有可能构成犯罪,以侮辱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4
8月4日上午,台州本地多个微信群在转发“黄岩、临海要封城”的消息。经有关部门核实系谣言。违法行为人梁某(女,44岁,临海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临海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律师说法】
造谣传谣要负什么法律责任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论负责。编造、传播、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将被依法严厉打击。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在突发事件发生期间,散布谣言、哄抬物价、欺骗消费者,扰乱社会秩序、市场秩序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摘自《浙江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