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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委副书记、省人民政府省长杜家毫指出,要进一步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敢于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努力开创湖南改革发展新篇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湖南按照中央要求和部署,扎实推进各项改革,为全省人民奔向全面小康注入动力、保驾护航。
湖南全面深化改革元年 取得哪些进展
2014年,湖南省委、省政府紧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铿锵步伐,从深入调查研究入手,对全面深化改革做了总体部署,改革元年开局良好。
抓好顶层设计,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盘子”。中央改革“总设计图”出台后,湖南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实施意见》,全景规划了湖南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一是定方向,设计好“六个着眼于”的路线图,全面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的改革任务。二是定内容,确定好“十个重要方面”的任务书,突出中央《决定》精神,突出湖南特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经济改革,突出分类指导,突出轻重缓急,改革桩桩件件不离湖南省情,件件桩桩关乎百姓冷暖。三是定进度,制定好“三个实施步骤”的时间表:2014—2016年为重点突破阶段,力争在国资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2018年为集中攻坚阶段,集中火力,主攻难点问题,突破薄弱环节,力争取得决定性成果;2019—2020年为完善制度和成果巩固阶段,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选好突破口,奏响了改革项目推进的“进行曲”。2014年,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原则,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突破口,推出了9大类48项重点改革任务和15项改革试点事项,出现了“三个一批”的良好局面。一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商事制度、PPP试点项目等领域注重下好“先手棋”,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试点,率先在全国发布政府核准投资目录,进一步推进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等等。一批改革形成自身特色。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国“一盘棋”中,湖南还根据自身特点,形成了自己的改革特色。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极具湖南个性,在全国率先实施绿色GDP评价体系,在国内第一个建立两型旅游景区标准,两型政府采购率先在全国推行,等等,均是湖南改革敢啃“硬骨头”的生动体现。一批改革取得创新突破。如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试点上,发布推广了首批示范项目20个;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省属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选取重点企业开展试点,中联重科现已成为全国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成功“样本”;司法执法公开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开发建设,法治之光辉耀三湘。
释放新红利,收获了全省改革画卷的“风景线”。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改革力度之大、成果之多,是多年来所未有的。改革,改出了一条趁势而上的发展线。湖南把一批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往前排、往前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湖南四大板块全部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要经济指标迈上新台阶,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万亿元,增长9.5%;投资规模突破2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03万亿元、2.08万亿元。改革,改出了一条创业迸发的活力线。2014年湖南推出多项新政策,让创新创造的激流喷涌,老百姓创业的劲头更足。2014年全省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分别增长34.7%和89.1%。改革,改出了一条实实在在的幸福线。改革坚持民生优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相关的医疗、教育、户籍、社会保障等问题入手推进,全省低保标准由平均线调整为保底线,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教育惠民力度加大,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这一笔笔真金白银的投入,让三湘人民更加幸福快乐。 (执笔:潘小刚)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去年3月,湖南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这个被视为湖南国企改革任务书和路线图的《意见》,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的目标,全面开启了湖南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大幕。
让国有企业“定准位”。《意见》提出,湖南将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做好分类指导。从湖南实际情况出发,国有企业将分为公益、功能、竞争三大类。这就是说,城市供水、供气、公交营运等那些与老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企业,都将划入公益类,由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其定位就是要做好公益服务;投资运营平台、重要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将会划入功能类,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其定位就是要完成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其他的将划入竞争类企业,其定位就是要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国有资本可以从低效无效的产业和企业完全退出。让国企的形象更清晰,就是要让它们定好自己的“位”,唱好自己的“调”。
让国有企业“强体质”。《意见》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由过去的“一股独大”进一步向“混合多元”转变,虽然不一定就能确保让国企变强,但却将是国企变强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唱好这一台“重头戏”,湖南将实施“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的“三管齐下”的改革措施。“上市为主”,就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要提高到80%左右;“三个引进”,就是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三个允许”,就是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让国有企业“增活力”。湖南将在国企改革中着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将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大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让国有企业由过去的“行政化”进一步向“市场化”转变。具体来说,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体现为“还原、职业化、激励”三个关键词。所谓“还原”,就是还原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功能,在竞争类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所谓“职业化”,就是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所谓“激励”,就是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企业的分类,让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与选任方式、企业效益相匹配。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避免出现“天价年薪”和“劳不抵值”的情况。
让国有企业“管得好”。按照《意见》要求,湖南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可以归纳为“一统一、一优化、两主体”。“一统一”,就是要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同时,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的“剥离”,今后除国资委外,其他政府部门都不再直接管办企业;“一优化”,就是要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既不当大包大揽的“婆婆”,也不当甩手不管的“老爷”,该企业管的坚决不干预、不包办,该政府管的坚决不漏项、不缺位;“两主体”,就是组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打造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投资控股集团,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执笔:黄海)
湖南全面深化改革元年 取得哪些进展
2014年,湖南省委、省政府紧跟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铿锵步伐,从深入调查研究入手,对全面深化改革做了总体部署,改革元年开局良好。
抓好顶层设计,确立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盘子”。中央改革“总设计图”出台后,湖南及时出台了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的《实施意见》,全景规划了湖南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一是定方向,设计好“六个着眼于”的路线图,全面部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各个领域的改革任务。二是定内容,确定好“十个重要方面”的任务书,突出中央《决定》精神,突出湖南特色,突出问题导向,突出经济改革,突出分类指导,突出轻重缓急,改革桩桩件件不离湖南省情,件件桩桩关乎百姓冷暖。三是定进度,制定好“三个实施步骤”的时间表:2014—2016年为重点突破阶段,力争在国资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农村综合改革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2017—2018年为集中攻坚阶段,集中火力,主攻难点问题,突破薄弱环节,力争取得决定性成果;2019—2020年为完善制度和成果巩固阶段,全面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的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选好突破口,奏响了改革项目推进的“进行曲”。2014年,湖南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胆子要大”“步子要稳”的原则,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突破口,推出了9大类48项重点改革任务和15项改革试点事项,出现了“三个一批”的良好局面。一批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在商事制度、PPP试点项目等领域注重下好“先手棋”,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三证合一”试点,率先在全国发布政府核准投资目录,进一步推进了政府审批制度改革,等等。一批改革形成自身特色。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全国“一盘棋”中,湖南还根据自身特点,形成了自己的改革特色。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极具湖南个性,在全国率先实施绿色GDP评价体系,在国内第一个建立两型旅游景区标准,两型政府采购率先在全国推行,等等,均是湖南改革敢啃“硬骨头”的生动体现。一批改革取得创新突破。如在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共设施建设试点上,发布推广了首批示范项目20个;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省属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改革选取重点企业开展试点,中联重科现已成为全国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成功“样本”;司法执法公开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大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开发建设,法治之光辉耀三湘。
释放新红利,收获了全省改革画卷的“风景线”。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的改革力度之大、成果之多,是多年来所未有的。改革,改出了一条趁势而上的发展线。湖南把一批有利于“稳增长、调结构、防风险、惠民生”的改革往前排、往前推,洞庭湖生态经济区和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获国务院批复,标志着湖南四大板块全部上升为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主要经济指标迈上新台阶,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7万亿元,增长9.5%;投资规模突破2万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规模工业增加值首次突破万亿元;存贷款余额分别达3.03万亿元、2.08万亿元。改革,改出了一条创业迸发的活力线。2014年湖南推出多项新政策,让创新创造的激流喷涌,老百姓创业的劲头更足。2014年全省新登记企业、注册资本同比分别增长34.7%和89.1%。改革,改出了一条实实在在的幸福线。改革坚持民生优先,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相关的医疗、教育、户籍、社会保障等问题入手推进,全省低保标准由平均线调整为保底线,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40元,教育惠民力度加大,深化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这一笔笔真金白银的投入,让三湘人民更加幸福快乐。 (执笔:潘小刚)
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去年3月,湖南在全国较早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这个被视为湖南国企改革任务书和路线图的《意见》,围绕“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国内一流的新型国有企业”的目标,全面开启了湖南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大幕。
让国有企业“定准位”。《意见》提出,湖南将准确界定国有企业功能,做好分类指导。从湖南实际情况出发,国有企业将分为公益、功能、竞争三大类。这就是说,城市供水、供气、公交营运等那些与老百姓民生息息相关的企业,都将划入公益类,由国有独资或国有绝对控股,其定位就是要做好公益服务;投资运营平台、重要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企业,将会划入功能类,保持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其定位就是要完成战略任务和重大专项;其他的将划入竞争类企业,其定位就是要以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按照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要求进行放开,国有资本可以从低效无效的产业和企业完全退出。让国企的形象更清晰,就是要让它们定好自己的“位”,唱好自己的“调”。
让国有企业“强体质”。《意见》提出,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头戏”。推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由过去的“一股独大”进一步向“混合多元”转变,虽然不一定就能确保让国企变强,但却将是国企变强的重要手段之一。为唱好这一台“重头戏”,湖南将实施“上市为主、三个引进、三个允许”的“三管齐下”的改革措施。“上市为主”,就是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或核心业务资产上市,到2020年,竞争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证券化率要提高到80%左右;“三个引进”,就是重点引进中央企业、引进大型民企、引进国内外其他优势企业,推动国有企业开放性市场化重组整合;“三个允许”,就是允许国有资本准备退出企业,允许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且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参股地位的企业,允许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企业实行经营者员工持股,让员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让国有企业“增活力”。湖南将在国企改革中着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将其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大力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让国有企业由过去的“行政化”进一步向“市场化”转变。具体来说,激发国有企业活力体现为“还原、职业化、激励”三个关键词。所谓“还原”,就是还原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功能,在竞争类国有独资企业中全面推进以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建设。所谓“职业化”,就是推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专业化、去行政化改革,探索建立国有资本产权代表、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所谓“激励”,就是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根据国有企业的分类,让国有企业负责人的收入与选任方式、企业效益相匹配。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职务待遇、职务消费、业务消费,避免出现“天价年薪”和“劳不抵值”的情况。
让国有企业“管得好”。按照《意见》要求,湖南的国资监管体制改革可以归纳为“一统一、一优化、两主体”。“一统一”,就是要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集中统一全覆盖。同时,完成党政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与下属企业的“剥离”,今后除国资委外,其他政府部门都不再直接管办企业;“一优化”,就是要优化国资监管方式方法。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不干预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既不当大包大揽的“婆婆”,也不当甩手不管的“老爷”,该企业管的坚决不干预、不包办,该政府管的坚决不漏项、不缺位;“两主体”,就是组建国有资本运营主体和国有资本投资主体。组建或改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打造一批国有资本运营平台和投资控股集团,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 (执笔:黄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