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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追诉时效终止制度的溯及力问题,目前争议较大。本文首先对于聚讼焦点进行详细梳理,之后分别从罪刑法定原则的实质、刑法溯及力的适用范围、追诉时效终止制度的价值取向以及刑法第12条的立法原意出发,认为适用追诉时效终止制度应当体现"从旧兼从轻"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本质要求,并且提出对刑法第12条的修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