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之一.波波娃实验是班杜拉理论建构进程中的重要标志.围绕“波波娃实验”,四篇研究报告揭示了班杜拉从具体主题向整体理论建构逐渐提炼的过程,研究结果还揭示了某些“看不见的东西”.所以,对“波波娃实验”进行仔细和深入的分析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社会学习理论的演进和建构过程,还能让我们更加了解它是如何推动心理学从行为主义向认知主义转变.最后,“波波娃实验”作为一个实验范式,以及心理学研究影响社会现实的象征性符号,在心理学史上具有极其
【机 构】
:
温州医科大学精神医学学院,温州325035;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康宁医院,温州325035;温州医科大学附属康宁医院,温州325035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阿尔伯特·班杜拉(Albert Bandura)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心理学家之一.波波娃实验是班杜拉理论建构进程中的重要标志.围绕“波波娃实验”,四篇研究报告揭示了班杜拉从具体主题向整体理论建构逐渐提炼的过程,研究结果还揭示了某些“看不见的东西”.所以,对“波波娃实验”进行仔细和深入的分析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加深刻地了解社会学习理论的演进和建构过程,还能让我们更加了解它是如何推动心理学从行为主义向认知主义转变.最后,“波波娃实验”作为一个实验范式,以及心理学研究影响社会现实的象征性符号,在心理学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史学意义.
其他文献
在企业大规模侵犯个人信息的严峻态势下,如何准确把握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的特征与规律,并建构一套完备的治理体系,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呈现出涉及行业多元化、地域分布集中化、信息多样化、行为单一化等特征,其治理存在查处率低、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为有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单位犯罪,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需要实现协同治理、社会共治,加大处罚力度,完善归责体系,加强数据合规建设.
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是指将维护国家安全作为立法意旨,或不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立法意旨,但部分条款又涉及国家安全的地方性立法,其兼有具体化上位法的实施功能、调和不同属性权力的协调功能,以及对上位法尚未规定事项进行探索立法的功能.我国国家安全地方性立法存在上位法废止后相应地方性立法未能及时更新、国家层面新法颁布后地方性立法未能及时跟进、地方政府规章越权规定国家安全事项或不当增设公民义务等问题,应通过集中开展“立改废释”工作、完善立法供求机制、建立立法评估机制等举措,开拓国家安全地方性未来发展的“理论—实践”双向路
树立马克思主义“三观”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必修课,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历程中的成功密码.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时期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都形成和确立了独具特色的、以解决“三观”建设问题为内核的理想信念教育方式方法.在“第二个百年”新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应牢牢把握主体导向、理论导向与制度导向,加强中国共产党人的“三观”建设,努力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美国在情报领域大量运用公私合作模式,开展情报外包和第三方信息收集共享.美国情报公私合作实践存在界限不清、公法价值削减等问题.为此,美国明晰了关于“政府固有职能”的判断标准,完善了监督披露制度,修正了相关法学理论,强化对情报公私合作的监督问责能力.我国可以从中得到启示:通过立法明确情报公私合作的容许界限,强化情报公私合作的监督问责,促进情报合作法制的完善.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实供述为被追诉人的义务,但也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二者存在冲突.将如实供述设定为义务虽然符合探明案件事实的刑事诉讼目的 ,但相应的权利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容易侵犯被追诉人的权利.为此:应当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规范侦查人员权利告知行为,保障被迫诉人的律师帮助权;进一步完善供述自愿性的保障机制,以自愿性供述为前提,平衡刑事诉讼中公权力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基本权利关系.
公安院校作为行业类院校,其学科建设应当坚持应用型定位.但当前公安学科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应用型方向,警务人才培养、教师队伍建设和警务科研等方面不能很好地契合警务实战.警务调研搭建了警务理论与警务实战之间的桥梁,有助于警务人才的培养符合警务实战的需要,有助于“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也有助于警务科研切实地服务于警务实战.为充分发挥警务调研在公安学科建设中的效用,应当争取公安机关的政策支持,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随机选取372名大学生为研究对象,采用问卷法考察家庭收入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关系,探讨自我概念及集体自尊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结果 显示:(1)家庭收入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显著正相关,自我概念在两者关系中起部分中介作用;(2)集体自尊调节家庭收入与大学生心理健康的关系,低集体自尊水平的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更易受到家庭收入的影响.结果 表明,提高低收入家庭大学生的集体自尊水平,可有效地改善其心理健康状况.
叶浩生——“中国心理学会首批认证心理学家”简介:rn叶浩生,男,1955年8月17日生;籍贯:山东省泰安市;出生地:江苏省徐州市.1970年,参加工作,先后做了铁矿工人和煤矿工人;1980年,考入南京师范大学(当时是南京师范学院)教育系学校教育专业,在本科学习期间,开始学习心理学课程.1984年,考取高觉敷先生的学术助手刘恩久教授的硕士研究生,主攻方向为西方心理学史.1987年,毕业留校,担任了西方心理学史课程的教师;1988年,又考取高觉敷先生的博士研究生,1991年以《论班图拉的观察学习理论:行为主义
欧洲人权法院通过实践中的多个判例,对《欧洲人权公约》第5条第1款、第3款的剥夺人身自由理由不断进行解释和发展,逐步确立了立法上的法定性、例外性、穷尽性标准,以及司法中的合法性、相关性、充分性标准.欧洲人权法院确定审前羁押的具体理由包括潜逃风险、妨碍诉讼风险、继续犯罪风险与维护公共秩序需要,其具体内涵与判断标准随着判例法的发展不断丰富和演变.与欧洲标准相比,中国审前羁押理由存在一些不足,需要增强刑事拘留理由的充分性、确定性,提高逮捕理由的例外性、充分性,强化延长羁押期限理由的动态性、相关性.
逃付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方式多样,对各种逃费方式在刑法上如何正确定性值得思考.车辆应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对高速公路营业单位来讲属于财产性利益.财产性利益是盗窃罪的行为对象,逃费类利益盗窃符合盗窃罪的“占有转移”要件.有限度地承认公然盗窃的存在,是应然选择.公然型逃费中,只要不是从收费员的实力支配下强行冲出,就不构成抢夺罪,属盗窃行为.欺骗型逃费,要以收费员是否具有主观上处分利益的意识和客观上处分利益的行为区分盗窃与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