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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新中国所建立起来的养老保障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稳定与发展,曾经并且至今仍然在发挥着重要的积极作用。它体现了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原则,基本保障了城镇广大退休职工的日常生活、住房、休闲、娱乐和医疗保健。也有效地保证了国家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和社会秩序的稳定。但是,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二元化的养老保障体制
我国现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是以城镇职工为主,对城镇职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障,而对农村居民实行个人家庭养老保障的模式,即城乡二元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在城镇中,对城镇职工实行的是比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责任共担,养老资金的来源渠道多、养老保障方式的层次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而在农村,目前尚未建立养老保障制度,政府只是出台了三部有关农村居民的养老政策(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4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6年民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虽然有了农村居民的养老政策,但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农村养老保障远未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养老需求
就全国范围来看,除极少数较发达农村地区推行的养老保障实施情况较好外,多数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至今仍未很好地建立起来。
一是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共济性差,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二是农村养老保障不具备“社会保障”的性质,政府与集体责任履行不充分。三是农村社会养老金的管理水平低、风险大。
二、城镇养老保障制度面临巨大压力
巨大的压力来源于三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现象;其次,我国许多转制企业的职工退休年龄的提前,致使养老金的缴存减少而提取增加;压力的第三个来源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
(一)我国今后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总量过多双重压力
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06年2月24日发布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称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总量过多双重压力。这是中国首次发布关于人口老龄化的报告。《报告》指出,二十一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据我国人口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年平均增长率达2.35%,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3亿,年平均增长率达2.53% 。不仅老年人的数量在未来50年一直持续增长,而且老年人口的寿命也在延长。老年人的寿命延长,意味着给社会养老保障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经济转轨中的退休潮加重了社会养老保障的负担,许多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以“内退”、“提前退休”等方式来缓解企业劳动力富余的问题,致使许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退休,有的职工甚至45岁就退休了,这使得本应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和加强积累财富(储蓄)的壮年阶段提前结束而进入了财富的消费阶段,这一做法,不仅减少了当期养老金缴费的资源,也加重了未来养老金领取的压力。由于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年龄本来就不大(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再加上提前退休,这使得中国劳动力的退休年龄比实际老年年龄提前10年左右,因此,退休人群平均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就更长,社会养老基金的负担也将会更重。
(二)养老金给付标准面临上涨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生活消费支出随着消费品供给范围的扩大和价格的上涨而大幅度增加,这使得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水平降低。因为对于目前已退休和将退休的人,在他们壮年积累财富的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政策,他们赚的是低工资,他们的养老金账户中的积累也少,而到了老年退休之后的当前,我国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已经和上世纪90年代甚至80年不具有可比性,他们要领取20年前甚至30年前低工资、低物价时期就已经决定了的养老金,而面对当今的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他们的低养老金和生活费用的高支出,就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三)个人支出成本上升的压力
这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原来由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大包大揽的做法,使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隐性福利,比如孩子上学、就业、医疗保健、住房等待遇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个人必须在市场机制下通过交换的方式获取本来由企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社会福利,从而增加了个人的支出成本。这应该说是正常的现象。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本身尚处于不断探索、不断健全的进程中,其间会出现种种问题、各种困难,甚至是未曾预料到的挫折和打击等。如公费医疗改为社保后,职工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部分提高幅度较大,而药价放开进入市场后,全国药价却不是降低而是增加,更奇怪的是政府公开采购的药品竟然比市场上的同类药品价格要高出许多的现象,医院也乐意给患者开大处方、开贵药,开不必要的检查项目等,因而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又如1993年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后,逐步取消了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化分房后,职工的收入没有能和房屋的价格同比上升,致使居民住房方面的支出大大增加。再如,为了进行市场化改革,我国原有的福利型服务项目逐步改为有偿服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个人生活成本的上涨。种种情况已经表明,离退休人员个人养老支出成本在逐年增加。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转轨时期形成的“隐性债务”的问题也急需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也尚未有政策性的规定,更主要的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具有不稳定性,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养老基金投资渠道偏窄,运营不甚合理,对资金的运营监管不力,难以使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落后地区的居民还以传统的方式应对养老问题,导致计划生育政策在有些地区很难得到有效执行等等。这些也都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9—2010.9)〕
(杨立功,1968年生,河南济源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
一、我国养老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二元化的养老保障体制
我国现有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是以城镇职工为主,对城镇职工实行社会养老保障,而对农村居民实行个人家庭养老保障的模式,即城乡二元化的社会养老保障体制。在城镇中,对城镇职工实行的是比较完善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责任共担,养老资金的来源渠道多、养老保障方式的层次多、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而在农村,目前尚未建立养老保障制度,政府只是出台了三部有关农村居民的养老政策(1992年由民政部颁布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1994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1996年民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快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意见》)。虽然有了农村居民的养老政策,但并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
(二)农村养老保障远未能满足广大农民的养老需求
就全国范围来看,除极少数较发达农村地区推行的养老保障实施情况较好外,多数地区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至今仍未很好地建立起来。
一是保障水平低、覆盖面窄、共济性差,地区间发展极不平衡。二是农村养老保障不具备“社会保障”的性质,政府与集体责任履行不充分。三是农村社会养老金的管理水平低、风险大。
二、城镇养老保障制度面临巨大压力
巨大的压力来源于三个方面:首先,由于我国老年人口的快速增长,我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出现了未富先老的现象;其次,我国许多转制企业的职工退休年龄的提前,致使养老金的缴存减少而提取增加;压力的第三个来源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不健全。
(一)我国今后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总量过多双重压力
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于2006年2月24日发布了《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称中国将面临人口老龄化和老龄人口总量过多双重压力。这是中国首次发布关于人口老龄化的报告。《报告》指出,二十一世纪是人口老龄化的时代。中国已于1999年进入老龄社会,是较早进入老龄社会的发展中国家之一。据我国人口专家预测,到2050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4亿,年平均增长率达2.35%,65岁以上的老年人将超过3亿,年平均增长率达2.53% 。不仅老年人的数量在未来50年一直持续增长,而且老年人口的寿命也在延长。老年人的寿命延长,意味着给社会养老保障带来更大的压力。同时经济转轨中的退休潮加重了社会养老保障的负担,许多国有企业在改革中,以“内退”、“提前退休”等方式来缓解企业劳动力富余的问题,致使许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退休,有的职工甚至45岁就退休了,这使得本应是为社会创造财富和加强积累财富(储蓄)的壮年阶段提前结束而进入了财富的消费阶段,这一做法,不仅减少了当期养老金缴费的资源,也加重了未来养老金领取的压力。由于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年龄本来就不大(男60岁退休,女55岁退休),再加上提前退休,这使得中国劳动力的退休年龄比实际老年年龄提前10年左右,因此,退休人群平均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的时间就更长,社会养老基金的负担也将会更重。
(二)养老金给付标准面临上涨压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生活消费支出随着消费品供给范围的扩大和价格的上涨而大幅度增加,这使得依靠退休金生活的老年人的实际生活水平降低。因为对于目前已退休和将退休的人,在他们壮年积累财富的时期,我国实行的是低工资政策,他们赚的是低工资,他们的养老金账户中的积累也少,而到了老年退休之后的当前,我国的物价水平、消费水平已经和上世纪90年代甚至80年不具有可比性,他们要领取20年前甚至30年前低工资、低物价时期就已经决定了的养老金,而面对当今的物价水平和消费水平,他们的低养老金和生活费用的高支出,就形成了很大的反差。
(三)个人支出成本上升的压力
这是由于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改变了原来由国家与企事业单位大包大揽的做法,使企事业单位职工的隐性福利,比如孩子上学、就业、医疗保健、住房等待遇逐步消失,取而代之的则是个人必须在市场机制下通过交换的方式获取本来由企事业单位所提供的社会福利,从而增加了个人的支出成本。这应该说是正常的现象。但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本身尚处于不断探索、不断健全的进程中,其间会出现种种问题、各种困难,甚至是未曾预料到的挫折和打击等。如公费医疗改为社保后,职工个人承担医疗费用的部分提高幅度较大,而药价放开进入市场后,全国药价却不是降低而是增加,更奇怪的是政府公开采购的药品竟然比市场上的同类药品价格要高出许多的现象,医院也乐意给患者开大处方、开贵药,开不必要的检查项目等,因而出现了看病难,看病贵的现象。又如1993年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后,逐步取消了福利分房,实行货币化分房后,职工的收入没有能和房屋的价格同比上升,致使居民住房方面的支出大大增加。再如,为了进行市场化改革,我国原有的福利型服务项目逐步改为有偿服务等,在一定程度上也导致个人生活成本的上涨。种种情况已经表明,离退休人员个人养老支出成本在逐年增加。除了以上几个方面外,转轨时期形成的“隐性债务”的问题也急需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问题也尚未有政策性的规定,更主要的是,我国养老保障制度本身存在漏洞,具有不稳定性,养老保障制度的运行缺乏法律法规保障,养老基金投资渠道偏窄,运营不甚合理,对资金的运营监管不力,难以使养老基金保值增值。养老保障制度的不完善,使得落后地区的居民还以传统的方式应对养老问题,导致计划生育政策在有些地区很难得到有效执行等等。这些也都是目前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中存在的问题。
〔河南省教育厅2009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9—2010.9)〕
(杨立功,1968年生,河南济源人,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