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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自战国秦汉确立了封建地方法政体制.在两千余年的封建社会历史中,各级地方长官既是地方上的行政长官,也是地方上的司法长官,掌握着地方上的司法审判权力.然而在封建专制政体下,地方长官的法政权力越来越小,司法责任却越来越大,这是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不断强化,中央加强对地方司法权控制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