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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国深、沪A股上市公司2008年至2010年共3年的上市公司为初始样本,研究发现:管理层权力是加剧经理与股东代理问题,危害企业价值的重要因素,债务并没有沦为管理层权力控制下的产物,而是作为制衡管理层权力的一种约束力量存在。考虑产权因素,得到非国有企业的管理层权力要比国有企业的大,而从债务治理作用看,债务对预算软约束条件下的“代理成本”未能较好地发挥监督约束作用,但其并没有演进成为经理利用权力进行利益侵占的工具,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经理的腐败行为。在非国有企业中,债务的“硬”约束没有能够发挥治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