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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实现"抚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抚州市儿童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简称"降消"),在市、县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争取下,抚州市的黎川、乐安、东乡、崇仁等县先后被确定为"降消"项目县,该项目于2004年10月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