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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也是我国经济的短板,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宁夏自治区领导抓住机遇,提出在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这一构想。
关键词:金融创新;新型金融机构;传统金融;中阿金融合作
中图分类号:F01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21(2015)02-0093-0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也是我国经济的短板,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因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有所不同,所以我国当前的金融改革创新选择了一条自下而上的市场化道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珠三角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泉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云南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相继获批,表明各地因地制宜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正成为我国整体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宁夏作为地处我国西部的欠发达少数民族省区,金融业发展较为滞后,经济与金融发展形成了相互抑制的恶性循环。在各地金融改革创新实践快速推进时,宁夏亟需进行金融改革创新,将金融业从基础产业变为先导产业,优先发展金融业,以此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经济与金融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为此,李建华书记在2013年7月全区金融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想。
一、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当前,向西开放已伴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而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宁夏作为全国首个获批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在向西开放过程中,中阿金融合作既是重要桥梁,又是重要组成部分。因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广泛采用伊斯兰金融模式,我国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成为推进中阿经贸合作的重要举措,与此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迫在眉睫。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更加灵活宽松的政策支持,推进伊斯兰金融业务的探索与创新,加强中阿金融合作,引进中东石油美元,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就宁夏自身经济发展而言,原有“二高一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经济转型升级势在必行,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的突破口。通过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促进宁夏金融业发展,不仅可以优化产业结构,而且可以通过提高融资效率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宁夏经济对外开放步伐,对提高宁夏经济的整体实力与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可行性
近年来,宁夏以“金融富区”战略思想为指导,对金融业进行了大胆地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创新能力逐渐提高。2009年12月,国家批准宁夏银行作为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家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的试点银行,更加快了宁夏金融业改革开放步伐。宁夏银行通过几年来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的探索与实践,开发了一批伊斯兰银行类金融产品,形成了一套伊斯兰金融业务流程,培养了一批掌握伊斯兰银行业务的员工,为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伊斯兰金融业务做了初步尝试。上述一系列传统金融与伊斯兰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思路
(一)制定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规划
金融业发展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和积淀,难以一蹴而就,试验区的建设也绝非朝夕之事。因此,宁夏要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关部门需制定一个完整的、具有一定前瞻性的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导试验区建设,保证政策的稳定性。
(二)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经验
我国长期以来对金融业管制极为严格,所以我国各地金融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同质化特点。在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过程中,对内改革创新部分可充分借鉴已获批的五个试验区的经验,指导区域内金融改革创新。
(三)重新选择中阿金融合作的切入点
中阿金融合作是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点睛之笔,也是宁夏独具特色的优势。2009年底,宁夏银行获批试点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但因伊斯兰银行业务与我国长期实行的传统银行业务在金融监管、法律、财务、税收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伊斯兰银行试点业务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鉴于中阿金融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可积极尝试运用与传统金融较为接近的伊斯兰债券、基金、保险等工具,选择新的切入点进一步推进中阿金融合作。
(四)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
纵观国家批准建立的五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都给予了区域内金融对内对外改革开放较为宽松的政策空间,希望通过先行先试为其他区域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宁夏在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宁夏相关部门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另一方面需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在区域内金融改革尤其是中阿金融合作方面给予大力的政策扶持,促进宁夏金融业快速发展。
三、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具体措施
(一)稳步扩大间接融资规模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信贷仍是各经济主体融资的重要方式。鉴于此,宁夏区政府应积极争取区域内现有各商业银行稳步扩大对宁夏地区的信贷资金投放规模。同时,宁夏区政府应着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筑巢引凤,吸引更多国内外银行来宁设立分支机构,或入股宁夏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机构增量改革扩大宁夏金融市场的间接融资规模。在稳步扩大间接融资规模的同时,区内银行业还应逐步优化信贷结构。银行业应将信贷资金主要投向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调整方向、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对区内一些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应逐步减少信贷投放。银行业通过优化信贷结构使资金发挥最优效益。 (二)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第一,充分利用股票市场融资。国务院于2014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企业上市核准制IPO发行方式改为注册制,这一改革大大提高了股票发行的市场化程度。宁夏各级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提升区内优秀企业自身实力,鼓励其积极利用注册制提供的便利,在主板及二板市场上市融资。同时,伴随着全国性及区域性场外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日益形成。宁夏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区内尚未达到主板、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的企业充分运用场外市场融资。对尚未达到区外资本市场融资标准的企业,宁夏政府应尽快组建宁夏股权交易所、宁夏证券公司,为其搭建区内四板市场及五板市场。
第二,拓宽债券市场融资渠道。宁夏政府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宁夏地方特色,选择适宜发债的优秀企业,协调债券发行相关机构对其进行债券发行辅导,拓宽债券融资渠道。鼓励债券市场创新,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债券品种,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债券产品。
第三,积极引进、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宁夏政府应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政府资金通过引导基金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当地向企业发展早期前移,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其次,监管部门应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强化“窗口指导”,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扬“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的理念,从提供资金和增值服务两方面为企业发展服务,减少短期急功近利的投机行为,避免恶性拼抢项目,规避高估值风险。再次,政府应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并对宁夏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补贴、低利率贷款予以扶持,以增强私募基金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动力。
(三)积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
第一,继续组建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在对小微企业及“三农”领域提供金融服务时具有信息和成本上的优势,这一优势是缓解小微企业与“三农”领域融资困境、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宁夏应在现有9家村镇银行的基础上继续组建新的村镇银行。因村镇银行具有逐利性,更偏爱选址在经济发达地区,宁夏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要吸引区内外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我区组建村镇银行,宁夏政府应给予发起行及投资者更多的资金支持。如政府可在村镇银行成立时为其提供发展资金,承担其部分组建成本和开办费用。在村镇银行经营过程中,政府可给予较长期限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并协调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加大对村镇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投放。通过少量政策资金撬动村镇银行大量信贷资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宁夏区政府可密切关注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相关规定的调整,在适宜的条件下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区内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
第二,加快发展小贷公司。宁夏小贷公司的组建起步早,发展快,现已有200余家,对缓解小微企业及“三农”领域融资难起到积极作用,但小贷公司的发展与社会对其的需求仍相距甚远,为此,宁夏政府应进一步加快小贷公司发展。首先,政府可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政府可参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及村镇银行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标准,给予小贷公司相同的政策扶持。其次,改变小贷公司由区金融办、工商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及宁夏银监局多头管理的局面,建议由宁夏银监局及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实行专业监管。再次,逐步将小贷公司的贷款客户纳入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征信系统以降低信贷风险。最后,鼓励区域内优秀小贷公司上市融资。
(四)加大保险业对宁夏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首先,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努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加快组建地方法人保险经营机构。拓宽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保险和健康保险等覆盖面。引导保险公司为自治区一些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项目提供全面保险服务。鼓励保险经营机构针对宁夏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为适应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型农业保险需求,特别是满足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农场主、特色农业产业、本地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主体的农业保险需求,政府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因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政府应给予承办农业保险的公司一定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其次,各级政府加强与保险总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沟通联系,引进保险资金通过参与银团贷款、购买债券、直接参股、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对我区投资。
(五)加快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
首先,提高国家高层对伊斯兰金融的认知度。针对一些部委对我国开展伊斯兰金融的担心与顾虑,宁夏区政府与相关部门应与其进一步沟通,使其对伊斯兰金融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其次,开发适宜的伊斯兰金融产品。我们可优先开发伊斯兰金融与传统金融比较接近的伊斯兰债券、伊斯兰基金、伊斯兰保险等金融产品,如针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化工工业、优势特色农业、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生产加工行业、旅游业等领域面向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发行伊斯兰债券,或发起成立伊斯兰投资基金,吸引国外伊斯兰投资资金来宁投资。最后,提高伊斯兰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伊斯兰金融蕴含着各种风险,诸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股权投资风险、报酬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伊斯兰教法风险、透明度风险等,因此我们在大胆尝试伊斯兰金融时,也需不断提高伊斯兰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谨慎防范相关风险,积极稳妥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
四、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应协调的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我国金融业发展尤其重要。总体而言,金融业的发展应该以市场化为主,政府管理为辅。宁夏在建设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干预,保证金融改革创新的市场灵活性,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资金奖励、加快人才培养、完善法制法规、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辅助金融业快速发展。 (二)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在金融业发展创新中如何保证金融业自身的稳健运行是我们在建立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金融创新利弊共存,其既意味着新的融资模式与新的利润点,也会带来金融风险,使金融创新趋利避害的最佳方法是辅之以适宜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不可过于苛刻抑制金融创新活力,也不可滞后于金融创新从而导致监管真空而形成金融风险。宁夏在建立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时需要相应的金融监管与之配套,但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地方的金融监管部门较少关注地方的金融创新,因此自治区政府可协调相关监管部门为宁夏的金融创新积极出谋划策,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宁夏因地制宜地开展金融创新。如宁夏银监局可充分利用差别化监管政策,在机构业务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适当降低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不良贷款率的要求,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
(三)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与引进的关系
宁夏作为地处西北的欠发达省区,人才培养的缓慢及严重流失并存,人才是制约宁夏金融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在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过程中,要加大力度培养本土金融人才。宁夏自治区政府与区金融办要为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搭建金融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可以借助两年一届的中阿博览会举办金融高端论坛,聚集国内外金融界人士探讨宁夏金融业发展对策。在区内高校增设金融专业,加大金融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政府要加大金融人才的引进,积极协调国家“一行三会”的领导及发达省区金融业人士到宁夏进行交流挂职,提高宁夏金融业人员整体实力。
参考文献:
[1] 曲小刚,罗剑朝.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金融与保险,2013(10) .
[2] 杨林生,杨德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约束与对策建议[J].金融与保险,2014(07).
Abstract: Finance is the core of modern economy and the short board of the economy in our country.To accelerat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the finan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is imperative.Leaders in Ningxia autonomous region seize the opportunity and put forward the conception to construct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experimental zone in Ningxia.
Key words: financial innovation;new financial institutions;financial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Arab countries
责任编辑:任德靖
关键词:金融创新;新型金融机构;传统金融;中阿金融合作
中图分类号:F01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21(2015)02-0093-04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也是我国经济的短板,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金融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因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有所不同,所以我国当前的金融改革创新选择了一条自下而上的市场化道路。温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广东珠三角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泉州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云南广西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青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相继获批,表明各地因地制宜的一系列金融改革创新举措正成为我国整体金融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
宁夏作为地处我国西部的欠发达少数民族省区,金融业发展较为滞后,经济与金融发展形成了相互抑制的恶性循环。在各地金融改革创新实践快速推进时,宁夏亟需进行金融改革创新,将金融业从基础产业变为先导产业,优先发展金融业,以此带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形成经济与金融相互促进的良性发展格局。为此,李建华书记在2013年7月全区金融工作座谈会上提出“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设想。
一、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必要性
当前,向西开放已伴随着我国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形成而上升为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宁夏作为全国首个获批的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是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在向西开放过程中,中阿金融合作既是重要桥梁,又是重要组成部分。因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广泛采用伊斯兰金融模式,我国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成为推进中阿经贸合作的重要举措,与此相关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迫在眉睫。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通过更加灵活宽松的政策支持,推进伊斯兰金融业务的探索与创新,加强中阿金融合作,引进中东石油美元,对促进我国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就宁夏自身经济发展而言,原有“二高一资”粗放型的经济增长方式难以为继,经济转型升级势在必行,第三产业的发展尤其是金融业的发展成为经济发展新的突破口。通过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促进宁夏金融业发展,不仅可以优化产业结构,而且可以通过提高融资效率推动经济的快速发展,加快宁夏经济对外开放步伐,对提高宁夏经济的整体实力与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
(二)可行性
近年来,宁夏以“金融富区”战略思想为指导,对金融业进行了大胆地改革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产品日益丰富,金融创新能力逐渐提高。2009年12月,国家批准宁夏银行作为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家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的试点银行,更加快了宁夏金融业改革开放步伐。宁夏银行通过几年来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的探索与实践,开发了一批伊斯兰银行类金融产品,形成了一套伊斯兰金融业务流程,培养了一批掌握伊斯兰银行业务的员工,为我国进一步参与国际市场伊斯兰金融业务做了初步尝试。上述一系列传统金融与伊斯兰金融领域的改革创新为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总体思路
(一)制定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发展规划
金融业发展需要较长时间的培育和积淀,难以一蹴而就,试验区的建设也绝非朝夕之事。因此,宁夏要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有关部门需制定一个完整的、具有一定前瞻性的金融业发展规划,指导试验区建设,保证政策的稳定性。
(二)充分借鉴其他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经验
我国长期以来对金融业管制极为严格,所以我国各地金融业发展具有较强的同质化特点。在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过程中,对内改革创新部分可充分借鉴已获批的五个试验区的经验,指导区域内金融改革创新。
(三)重新选择中阿金融合作的切入点
中阿金融合作是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点睛之笔,也是宁夏独具特色的优势。2009年底,宁夏银行获批试点开办伊斯兰银行业务,但因伊斯兰银行业务与我国长期实行的传统银行业务在金融监管、法律、财务、税收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导致伊斯兰银行试点业务陷入举步维艰的境地。鉴于中阿金融合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在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可积极尝试运用与传统金融较为接近的伊斯兰债券、基金、保险等工具,选择新的切入点进一步推进中阿金融合作。
(四)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
纵观国家批准建立的五个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国家都给予了区域内金融对内对外改革开放较为宽松的政策空间,希望通过先行先试为其他区域金融改革开放提供经验。宁夏在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一方面需要宁夏相关部门加快金融改革创新步伐,另一方面需要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支持,在区域内金融改革尤其是中阿金融合作方面给予大力的政策扶持,促进宁夏金融业快速发展。
三、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具体措施
(一)稳步扩大间接融资规模
当前我国金融市场结构仍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银行信贷仍是各经济主体融资的重要方式。鉴于此,宁夏区政府应积极争取区域内现有各商业银行稳步扩大对宁夏地区的信贷资金投放规模。同时,宁夏区政府应着力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筑巢引凤,吸引更多国内外银行来宁设立分支机构,或入股宁夏地方性商业银行。通过银行机构增量改革扩大宁夏金融市场的间接融资规模。在稳步扩大间接融资规模的同时,区内银行业还应逐步优化信贷结构。银行业应将信贷资金主要投向符合产业转型升级调整方向、有良好市场发展前景的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领域的信贷支持。对区内一些产能过剩行业,高耗能、高污染、资源性行业应逐步减少信贷投放。银行业通过优化信贷结构使资金发挥最优效益。 (二)大力拓展直接融资渠道
第一,充分利用股票市场融资。国务院于2014年5月9日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将企业上市核准制IPO发行方式改为注册制,这一改革大大提高了股票发行的市场化程度。宁夏各级政府应制定优惠政策,提升区内优秀企业自身实力,鼓励其积极利用注册制提供的便利,在主板及二板市场上市融资。同时,伴随着全国性及区域性场外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日益形成。宁夏各级政府应积极引导区内尚未达到主板、二板市场上市标准的企业充分运用场外市场融资。对尚未达到区外资本市场融资标准的企业,宁夏政府应尽快组建宁夏股权交易所、宁夏证券公司,为其搭建区内四板市场及五板市场。
第二,拓宽债券市场融资渠道。宁夏政府可根据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和产业政策要求,结合宁夏地方特色,选择适宜发债的优秀企业,协调债券发行相关机构对其进行债券发行辅导,拓宽债券融资渠道。鼓励债券市场创新,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债、集合票据、集合信托等债券品种,为企业提供多元化的债券产品。
第三,积极引进、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首先,宁夏政府应积极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政府资金通过引导基金引导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适当地向企业发展早期前移,支持处于初创期、成长期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中小企业。其次,监管部门应在加强风险防控的基础上强化“窗口指导”,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扬“发现价值”和“创造价值”的理念,从提供资金和增值服务两方面为企业发展服务,减少短期急功近利的投机行为,避免恶性拼抢项目,规避高估值风险。再次,政府应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并对宁夏高新技术企业采取补贴、低利率贷款予以扶持,以增强私募基金投资高新技术企业的动力。
(三)积极发展新型金融机构
第一,继续组建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在对小微企业及“三农”领域提供金融服务时具有信息和成本上的优势,这一优势是缓解小微企业与“三农”领域融资困境、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宁夏应在现有9家村镇银行的基础上继续组建新的村镇银行。因村镇银行具有逐利性,更偏爱选址在经济发达地区,宁夏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要吸引区内外的金融机构、投资者在我区组建村镇银行,宁夏政府应给予发起行及投资者更多的资金支持。如政府可在村镇银行成立时为其提供发展资金,承担其部分组建成本和开办费用。在村镇银行经营过程中,政府可给予较长期限的财政补贴和税收优惠,并协调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加大对村镇银行支农再贷款的投放。通过少量政策资金撬动村镇银行大量信贷资金,充分发挥政策资金的杠杆作用。同时,宁夏区政府可密切关注国家对小额贷款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相关规定的调整,在适宜的条件下制定相关政策鼓励区内优秀小额贷款公司升级为村镇银行。
第二,加快发展小贷公司。宁夏小贷公司的组建起步早,发展快,现已有200余家,对缓解小微企业及“三农”领域融资难起到积极作用,但小贷公司的发展与社会对其的需求仍相距甚远,为此,宁夏政府应进一步加快小贷公司发展。首先,政府可在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扶持。在具体操作过程中,政府可参照对农村信用合作社及村镇银行的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标准,给予小贷公司相同的政策扶持。其次,改变小贷公司由区金融办、工商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及宁夏银监局多头管理的局面,建议由宁夏银监局及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实行专业监管。再次,逐步将小贷公司的贷款客户纳入人行银川中心支行征信系统以降低信贷风险。最后,鼓励区域内优秀小贷公司上市融资。
(四)加大保险业对宁夏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
首先,进一步完善保险市场体系,努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的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机构,加快组建地方法人保险经营机构。拓宽农业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出口保险和健康保险等覆盖面。引导保险公司为自治区一些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民生项目提供全面保险服务。鼓励保险经营机构针对宁夏产业升级与技术创新积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为适应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出现的新型农业保险需求,特别是满足种植大户、农业合作社、农场主、特色农业产业、本地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休闲旅游业等新主体的农业保险需求,政府应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因农业保险具有准公共产品的特点,政府应给予承办农业保险的公司一定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其次,各级政府加强与保险总公司及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沟通联系,引进保险资金通过参与银团贷款、购买债券、直接参股、设立产业基金等形式对我区投资。
(五)加快与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的金融合作与交流
首先,提高国家高层对伊斯兰金融的认知度。针对一些部委对我国开展伊斯兰金融的担心与顾虑,宁夏区政府与相关部门应与其进一步沟通,使其对伊斯兰金融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其次,开发适宜的伊斯兰金融产品。我们可优先开发伊斯兰金融与传统金融比较接近的伊斯兰债券、伊斯兰基金、伊斯兰保险等金融产品,如针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能源化工工业、优势特色农业、清真食品穆斯林用品生产加工行业、旅游业等领域面向阿拉伯国家和穆斯林地区发行伊斯兰债券,或发起成立伊斯兰投资基金,吸引国外伊斯兰投资资金来宁投资。最后,提高伊斯兰金融风险防范能力。伊斯兰金融蕴含着各种风险,诸如信用风险、市场风险、股权投资风险、报酬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伊斯兰教法风险、透明度风险等,因此我们在大胆尝试伊斯兰金融时,也需不断提高伊斯兰金融风险防范能力,谨慎防范相关风险,积极稳妥开展伊斯兰金融业务。
四、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应协调的几对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对我国金融业发展尤其重要。总体而言,金融业的发展应该以市场化为主,政府管理为辅。宁夏在建设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创新试验区过程中,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尽量减少政府行政干预,保证金融改革创新的市场灵活性,政府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资金奖励、加快人才培养、完善法制法规、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等方面辅助金融业快速发展。 (二)正确处理好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关系
在金融业发展创新中如何保证金融业自身的稳健运行是我们在建立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中必须关注的一个问题。金融创新利弊共存,其既意味着新的融资模式与新的利润点,也会带来金融风险,使金融创新趋利避害的最佳方法是辅之以适宜的金融监管。金融监管不可过于苛刻抑制金融创新活力,也不可滞后于金融创新从而导致监管真空而形成金融风险。宁夏在建立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时需要相应的金融监管与之配套,但我国当前的金融监管体系是自上而下的,地方的金融监管部门较少关注地方的金融创新,因此自治区政府可协调相关监管部门为宁夏的金融创新积极出谋划策,并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促进宁夏因地制宜地开展金融创新。如宁夏银监局可充分利用差别化监管政策,在机构业务准入、风险资产权重、存贷比管理等方面实施差异化监管,适当降低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贷款集中度、不良贷款率的要求,提高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率。
(三)正确处理好人才培养与引进的关系
宁夏作为地处西北的欠发达省区,人才培养的缓慢及严重流失并存,人才是制约宁夏金融业发展的瓶颈因素。在宁夏建设国家级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的过程中,要加大力度培养本土金融人才。宁夏自治区政府与区金融办要为各金融机构及相关部门搭建金融学习与交流的平台,可以借助两年一届的中阿博览会举办金融高端论坛,聚集国内外金融界人士探讨宁夏金融业发展对策。在区内高校增设金融专业,加大金融人才的培养力度。同时,政府要加大金融人才的引进,积极协调国家“一行三会”的领导及发达省区金融业人士到宁夏进行交流挂职,提高宁夏金融业人员整体实力。
参考文献:
[1] 曲小刚,罗剑朝.村镇银行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对策[J].金融与保险,2013(10) .
[2] 杨林生,杨德才.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制度约束与对策建议[J].金融与保险,2014(07).
Abstract: Finance is the core of modern economy and the short board of the economy in our country.To accelerate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our country,the finan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is imperative.Leaders in Ningxia autonomous region seize the opportunity and put forward the conception to construct the national financial reform and innovation experimental zone in Ningxia.
Key words: financial innovation;new financial institutions;financial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Arab countries
责任编辑:任德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