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消防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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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中,消防执法越来越规范,执法程序越来越标准化,然而法律支撑、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与执法要求之间尚有一定差距。本文简要分析了当前消防法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笔者从事基层消防法制工作的经历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消防;执法;法制工作;问题
  随着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的消防监督执法逐渐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执法体系,但是在法治化、专业化愈加强化的今天,法律支撑及基层消防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水平与执法要求之间表现出一定的不适应性。笔者结合自身基层消防法制工作的经历,对当前消防部门法制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消防执法效率进行探讨。
  一、消防法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点
  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是近年来消防执法部门改进执法工作的主题,然而消防法律法规、执法工作体系的不完善,执法人员素质能力的不匹配,决定了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还有较长的路要走。
  (一)消防法律法规及各类规章制度、执法指引等的确立不尽完善和统一
  1.法律条款存在漏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下简称《消防法》)是消防工作的总指挥棒,2008年、2019年两次修订后,与实际消防工作的适应度大大增强,但不可否认,其中还存在着某些瑕疵。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有些情形无法可依。比如对个体工商户的处罚,《消防法》无法规定所有的火灾隐患情形并且将其定义为违法行为,对单位来说,消防部门可以依据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对单位进行责令限期改正,限期不改则进入处罚程序。但由于个体工商户等同于个人,因此该条无法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也不适用于个体工商户,也是个体工商户若有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或者存在《消防法》没有明确写明的违法行为或火灾隐患,消防执法部门均无法律条款支撑对个体工商户进行处罚,并且此类《消防法》中没有明确的方面,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中也没有补充。
  2.执法指引类文件、手册的制定不够严谨。在推进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进程中,各级政府、部门陆续出台了各类执法文件、手册,旨在促进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但这类执法文件、手册仍存在着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的方面。比如由应急管理部消防局(原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编写的《消防监督执法手册》中明确临时查封应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实施,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中规定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这与“实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执法手册无疑对执法人员实施临时查封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这种高要求却无任何依据,可能带有编者的主观意识。
  3.地方部门指导性文件滞后或无法满足实际消防执法工作需求。为了正确适用消防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地方部门会出具相应的指导性文件,但是这类指导性文件有时出台时间较长,甚至因缺乏考虑基层工作实际而导致可操作性不强。消防部门改革转隶多年,但是部分地方部门指导性文件迟迟未落地,比如消防行政执法中的自由裁量问题,截至目前,笔者所在城市消防部门仍在运用原公安部门制定的自由裁量基准表。笔者所在的城市多部门联合出文,明确居民住宅类的消防举报投诉信访件由公安机关办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该类举报投诉信访件未直接派发至公安机关,仍由消防部门接收,占用消防部门大量的行政时间。再比如当前倡导的放管服消防管理模式、“双随机、一公开”消防工作模式,仍处于摸索阶段,并无相应的指导性文件出台。
  4.各类专项行动类通知要求与执法规范化要求不够统一。当前的消防执法工作的执法程序、法律条款的运用以及文书的合法、严谨度均越来越高。然而,日常工作中开展的各类专项行动的要求却因无消防规范、法律的支撑而与规范化执法存在矛盾点。比如在“三合一”专项整治行动中,通常要求一经发现立即采取行政处罚、临时查封或者责令三停等刚性措施,执法程序的实施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条款或者消防规范、技术标准的支撑。目前,整治“三合一”违法行为涉及的技术标准是我国的行业标准《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XF703-2007),但是该标准明确适用范围仅限既有厂房、仓库、商场或者居住建筑,这就意味着其他場所中存在合用场所从“三合一”的角度仍缺乏技术标准支撑。
  (二)消防执法工作模式、体系单一、薄弱、不科学,执法效率有待提高
  多年的执法规范化建设都在朝着建立一支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前进,笔者认为严格、公正、文明等方面都有长足的进步,但同时要做到高效,则是需要全体执法人员在良好的执法框架、体系内共同努力、共同提高才能达到的。
  1.消防执法工作的法治化建设未实现全覆盖。以笔者所在的消防救援支队为例,每个大队一线执法人员10人左右,同时设立1名主责法制员负责本大队法核工作,对大队执法案件进行把关。这样的模式下,一方面,部分监督执法人员只注重现场执法,涉及法律问题依赖法制员,忽视自身的执法素养;另一方面,若法制员能力或态度不足,则执法案件仍然做不到规范,若认真负责,案件做到规范,需要花费法制员大量的时间、精力,难以达到高效。
  2.消防执法工作一定程度上处于被动状态。消防执法的概念是执法部门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这里面涉及法律执行及不执行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问题,实质上是富含法律专业知识的。但是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单位法制工作人员也大多是半路出家,边学边做、边做边学型,遇到实际问题解决不了时咨询法制部门、法制专家,基本处于遇到问题解决问题,解决一个是一个,未形成系统性工作方式。比如某咖啡厅于2007年7月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后,未办理营业前安全检查就投入营业,2016年消防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后立案准备对该单位进行处罚。事实上,根据2007年时施行的消防法律法规、相关文件规定,该咖啡厅达不到办理营业前安全检查的要求,无需办理。该案没有违法事实,最终被终止调查。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咨询了支队法律专家以及许多经验丰富的老执法人员,调阅之前的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花费了一定的时间、精力才调查清楚。这个案例归结起来就是新、老法律的执行衔接问题,对老法施行时未进行过执法行为的年轻干部来说,碰到此类问题,容易错判错罚。   (三)消防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参差不齐,离专业化还有较大差距
  开展消防执法工作要求执法人员要懂法律法规,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及各类规范标准,只有将两者结合起来,才能开展好工作。事实上,有的执法人员通常对消防规范标准吃不透,而且各类规范标准本身就存在许多可讨论性,与法制工作结合起来就更难准确把握,甚至有时候,涉及的法律问题非常专业,对执法造成一定困扰。究其原因,一是政法专业出身的执法人员所占比例不多,二是改革转隶前,消防执法人员流动性大,每年都有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功底扎实的老同志离开消防部队,司、政、后、防部门间人员流动稀松平常,导致许多新进入执法领域的执法人员法律素质不高,业务水平不强,还不具备执法能力却放在执法岗位上。
  二、建议和对策
  (一)加强消防立法和各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要规范消防执法行为,必须有法律体系的保障,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标准、各类执法指引是消防监督执法的基石和指挥棒。我国的消防立法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以消防法律为核心,消防地方性法规、消防行政规章为主体,消防技术性规范为引领,其他消防规范性文件为补充的中国特色消防法律体系已基本建成,但仍存在诸多需解决的问题。因此,要把加强消防立法和完善各类消防法规、规章制度、标准作为建设法治消防的抓手,关键是使之与实际消防工作适应度不断增强,让消防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范高效。
  (二)完善法制工作模式,提高执法效率。要确保监督执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充分发挥监督执法的职能作用,必须运用科学发展观加强对监督执法队伍的管理,建立一支严格、公正、文明、高效的监督执法队伍。在严格、公正、文明的基础上做到高效,应朝着人人是法制员的方向打造消防执法队伍,比如让每名执法干部轮流当法制员、均衡法制工作在每名执法干部日常执法工作中的比重、引入法制工作考评机制,提高整体法制工作水平,每一个执法行为自然而然地做到合法合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准确无误,程序合法规范,执法手段灵活便民,执法行为标准统一,贯彻始终,从而切实提高执法水平。
  (三)加强法制引导,合理考评机制。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需要深刻理解法律精神实质,把法律理论知识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执法原则性与灵活性关系,因地制宜,因案制宜,灵活地、创造性地使用法律,以填补法律与现实之间的差距,保障社会发展要求,而不是机械地照搬法律条文。普通的消防执法人员在没有专业知识背景的情况下,很难达到这个高度。因此,法制部门可以建立定期普法、讲法、解析案例制度,加强法律知识引导,系统性地提高整支执法队伍的法律专业水平,优化执法质量考评,细化、统一标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科学合理地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四)加大执法干部管理力度,提升消防执法队伍素质。严把执法队伍入门关,将专业水平高、能力强、爱学习、肯干事的人充实到执法队伍中,对执法人员进行思想、法治、专业等方面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执法素质。建立竞争机制,提倡优胜劣汰,激发队伍活力,促进执法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自觉加强各种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通过不断学习和实践,提升自身的理论及业务水平,不断增强运用法律手段来开展工作,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三、结语
  随着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不断推进,消防部门在消防执法规范化程度、执法质量和水平上总体都有较大进步和提高,但是从执法实践来看,消防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难点。消防立法是前提,消防執法是关键,只有进一步加强消防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各类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改进和完善消防执法方式方法、法制工作模式,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水平,才能真正做到消防执法严格、公正、文明、高效,从而更好地保障地方经济发展,构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修订)[Z].北京:法律出版社,2019.
  [2]徐强.浅谈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J].法制与社会,2011(1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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