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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促进依法办社、依章办事;必须围绕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增收;必须通过政策引导与推动,部门协作与联动,切实形成支持合力;必须按照典型示范引路、强化指导服务的要求,加快推进管理规范化、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社员技能化、产品安全化建设。落实到具体工作中,我们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扶持引导工作。各地基层工商所应以村镇消费维权联络点为依托,通过定期召集农户举办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并公布服务电话接受村民咨询;要深入辖区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农村生产情况,提供跟踪培训、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提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集中扶持一批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范畴,将有关农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合作社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为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撑,鼓励农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帮助合作社解决人才缺乏的问题。
三、加大领导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县政府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承担合作社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快发展速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为重点,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的现状,应以蔬菜、水果、畜禽等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为重点,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
五、加大实施品牌战略,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基层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要深入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力度,鼓励和扶持合作社结合区域优势产业,选好发展突破口,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要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助推规范管理,提高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
六、积极开拓市场。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研究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加快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到县外或市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拓宽原料来源。同时注重市场营销和推广,加大农产品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使更多的农产品销往县内外市场。
七、加大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等方面缺乏问题。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题培训等种种方法,分期分批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素质,逐步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积极实施“专家进社”服务行动计划等举措,千方百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水平和经营能力,逐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
八、加大培育典型示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路导航。结合我县农业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培养一批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联结紧密、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效益高、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典型,起到“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带着农民富”的良好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摸索经验,探索路子,逐步引导合作社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与社员结成关系密切型利益共同体;引导合作社从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增加公共积累,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引导合作社向“先进化、科技化、现代化”发展,增加技术和市场优势,增强实力,提高效益。通过“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164700黑龙江省拜泉县上升乡农经服务中心)
一、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扶持引导工作。各地基层工商所应以村镇消费维权联络点为依托,通过定期召集农户举办培训班、《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并公布服务电话接受村民咨询;要深入辖区开展摸底调查,及时掌握农村生产情况,提供跟踪培训、政策法规咨询等服务,提高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
二、加大扶持力度。充分利用政策优势,积极争取上级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集中扶持一批管理规范、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各级财政每年要安排一定数额的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并把农民专业合作社纳入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范畴,将有关农业项目资金优先安排合作社用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增强抗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为合作社提供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撑,鼓励农技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帮助合作社解决人才缺乏的问题。
三、加大领导力度。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县政府要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以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主体。相关部门参与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体制,承担合作社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的日常工作,为合作社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加快发展速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应以做大做强、培特培优为重点,根据我县农业产业的现状,应以蔬菜、水果、畜禽等特色种植业和养殖业为重点,在“专业化”上做文章,在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组织化上抓突破,构建多功能、多层次、全方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体系。
五、加大实施品牌战略,扩大示范效应,进一步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品牌知名度。基层工商所在日常监管中,要深入普及商标知识,加大对农产品商标的注册指导力度,鼓励和扶持合作社结合区域优势产业,选好发展突破口,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产品附加值;要树立典型,通过典型示范,助推规范管理,提高合作社的品牌知名度、信誉度和市场影响力、竞争力。
六、积极开拓市场。立足市场需求和优势资源,研究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变化规律,加快适销对路的农产品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到县外或市外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拓宽原料来源。同时注重市场营销和推广,加大农产品对外宣传力度,充分参与市场竞争,使更多的农产品销往县内外市场。
七、加大培训和人才引进,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等方面缺乏问题。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专题培训等种种方法,分期分批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财会人员进行培训,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的培养,选送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到专业院校进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也可以通过实地考察、观摩学习和座谈交流等形式,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素质,逐步培养一批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同时,通过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积极实施“专家进社”服务行动计划等举措,千方百计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科技水平和经营能力,逐步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管理人才缺乏等问题。
八、加大培育典型示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引路导航。结合我县农业资源和特色产业优势,培养一批章程比较规范、组织比较健全、制度比较完善、利益联结紧密、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效益高、带动力强的合作社典型,起到“做给农民看、领着农民干、带着农民富”的良好示范带动作用。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为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摸索经验,探索路子,逐步引导合作社科学管理,规范运作,与社员结成关系密切型利益共同体;引导合作社从长远发展的需要出发,增加公共积累,增强规避风险的能力;引导合作社向“先进化、科技化、现代化”发展,增加技术和市场优势,增强实力,提高效益。通过“点亮一盏灯,照亮一大片”,促进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单位:164700黑龙江省拜泉县上升乡农经服务中心)